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晨星歌唱︱4月19日:不能得到赦免的罪





著:JC 莱尔 编:RJ 西恩 

译:华逊   主播:慕溪



经文:《路加福音》12:8-12

【路12: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路12:9】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路12:10】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路12:11】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路12:12】 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建议参照阅读:《马太福音》10:32-42



亮光:

圣经中有这样一种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10 节)。这种罪表现为:人头脑中虽然清楚地知道了上帝的真理,但心里面却故意地去拒绝这真理。人悟性中虽然蒙了光照,但心里却定意要选择邪恶,这两样掺杂在了一起。恐怕,今天有许多经常听到福音的人就是陷在了这样的罪中,因为他们定意与这个世界联合。这种罪,通常会伴随着内心的死亡、刚硬和麻木。那些罪过没有得着赦免的人,恰恰就是那些从来也不去寻求罪得赦免的人。虽然他本来可能得到赦免,但他却不去寻求这赦免。他就是那对福音刚硬、死而又死的人。


唯愿我们祈求上帝,叫我们得蒙拯救,脱离那种对基督教冷冰冰的充满了投机与不敬虔的头脑知识。因为这等的知识乃是礁石,有数以千计的船永远沉没了在这里。若是有谁虽然蒙受了圣灵的光照,却不接纳这光照,那就再没有哪颗心会比这更刚硬的了。若是有人虽然被称为基督徒,也晓得福音的真理,但却甘心情愿与罪联合,与这个世界联合;那他就必要等候到地狱中最凄惨、最底层的地方报到了。这乃是要在尽可能和魔鬼一样。


若有基督徒需要为着基督的缘故说话,那他们也不必过于担心自己当说什么话(《路加福音》12:11-12)。这应许主要是对那些在法庭上信心受到试探的人说的;但是,这句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那就是在家里,在朋友中间,在生意场上,人们很可能会突然要求基督徒代表他们的主说话。在这种情况下,信徒就当求助于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这句经文。我们不需要惊慌失措、沮丧或是激动。我们若记得基督的应许,就没有理由惧怕。我们的信心应该定睛我们主身上,祂会帮助我们说当讲的话语,也会保守我们不去说那不该说的话。



默想:

若有人要求我们为基督说话,唯愿我们不要自以为有足够雄辩的口才,相信自己的理性的能力,而是要相信耶稣基督的丰富和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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