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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十字架的主观经历


       

〖 十字架的主观经历 〗

  现在我们必须把四处福音书里面的经节摆在我们眼前,那就是:马太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节,马可福音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节,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节,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这四处经节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每一处里面,主都对我们说到魂的活动,而在每一处里面,主是摸着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的表现。在这几处圣经里面,主说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个方法来对付,也惟有这一个方法能对付,那就是我们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他。

  正如我们上面所看过的,这里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们所看见有关旧人或肉体的那几节圣经更进一步。我们必须清楚知道,关于我们的旧人,神所着重的力是他已经一次而永远的把我们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了。加拉太书里面,我们看见使徒曾三次说到钉十字架是一件已经完成的事。罗马书六章六节的话也很清楚,那里说:“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钉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动词是过去式的,如果我们把它这样直译:“我们的旧人已经最终并永远的钉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义。这是一件已成的事实,需要神的启示才能了解,然后藉着信心来取用。

  但是十字架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这句话所指的一面。现在我们就是要来看这一点。十字架曾经背负我,现在我必须来背它;而这个背十字架乃是一件里面的事,那就是我们所说“十字架的主观经历”。这经历是天天的,是一步一步的跟从他。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和我们的魂有关的一件事。我们要注意,这里所着重的,与对付旧人不很相同。这里没有说魂的本身钉十字架,圣经没有说,十字架把我们的天赋和才能,以及我们的个格与个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希伯来书十章三十九节所说的,我们“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参阅彼前一9;路廿一19),就很难应用在我们身上了。不,我们并没有这样丧失我们的魂,因为这样丧失,会叫我们完全失丧个人的存在。魂和它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于死地──使它们带着死的,然后照神所喜悦的,在复活里把它们赐还我们。

        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十节所说的话,正是这个意思,他吐露他的愿望说:「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死的印记不断的放在魂的上面,把魂带到一个地步,使它一直附属于圣灵,而不再独立逞能。惟有十字架的工作,才能使一个像保罗那样有才干的人(正如他在腓立比书三章里头所略提起的),绝对不信靠他天然的能力。所以以后他能写信给哥林多人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


  魂是情感的大本营,我们的决定和行动几乎都受情感的影响!虽然情感的本身并非邪恶,但是要记得,它会使我们以天然的爱情来对待某一个人,结果就使我们整个的行动受到错误的影响。所以在我们所读的第一处经节里面,主不得不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着十字架跟从主,是他给我们的正常和唯一的路。接着立刻就是:“得着魂的,将要失丧魂;为我失丧魂的,将要得着魂。”(太十39另译)

  有一个隐藏的危险,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动,要转移我们离开神的道路;而那关键就在魂里面。十字架必须对付这个。我必须照着主所说的失丧我的魂,这也就是我们试着解释的。

  我们中间有些人很明白失丧魂的意义。我们不再满足它的愿望;我们不能向它屈服;我们不来讨它喜悦:那就是失丧魂。当我们拒绝魂所要求的时候,我们不免经过一种痛苦的过程。多少时候我们必须承认,并非什么明显的罪,阻挡我们跟主到底。我们乃是被一些秘密的爱,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转了我们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们的生活上占极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须进来作它的工作。

  让我们参考马可福音八章。我认为这是一段最重要的经文。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我们的主刚教训门徒说,他要被犹太人的长老杀死,彼得凭着他那股爱主的热忱,前来责备他,对他说:“主阿,不要这样作;要爱惜你自己;这事决不临到你的身上!”他因着爱主的缘故,才劝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责彼得,如同斥责撒但一样,因为他体贴人的意思,不体贴神的意思。于是主再一次对所有在场的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已,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凡为我和我的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译)

  整个问题的焦点,又集中在魂上面,而这里特别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说的。魂极微妙的在那里工作,它彷佛说:“只要容我生存,我愿作任何事;无论怎样,我总要存活!”魂几乎在那里求救:“上十字架,并且被钉死?哦,这实在是太多了!要怜恤你自己,要爱惜自己,你真是说,你要反对自己,而与神同行吗?”我们中间有人很知道,若要与神一同往前去,许多时候我们必须不顾魂的声音,不管是出于自己的魂或是出于别人的魂,而让十字架进来静止那求自存的呼声。

  我惧怕神的旨意吗?我曾经提起那位影响我极深的圣徒,许多次她问我这个问题:“你喜爱神的旨意吗?”这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她不是问说:“你遵行神的旨意吗?”她总是问:“你喜爱神的旨意吗?”这个问题比其他问题摸得更深。我记得有一次她在某一件事上与主起了争执。她知道主要什么,在她的心中,她也实在要这个,但是这件事太难了。我听见她这样祷告说:“主阿,我承认不喜爱这件事,但是请你不要向我屈服。主阿,请你稍等──我会向你屈服的。”她不愿意主向她屈服,而减少他向她的要求。她什么都不要,只要讨主喜悦。

  多少次我们来到一个地步,愿意让那些我们所认为美好和宝贝的东西去掉──是的,甚至可能是完全属于神的东西──好叫他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虽然关心他的主,但是他受那天然的爱所指使。我们会感觉彼得爱主的心真大,甚至使他胆敢责备主。惟有坚强的爱才令人这样尝试。话虽如此,我们却知道,你里面的灵若是单纯,没有魂的搀杂,你不会落到彼得的错误里去。你会认请神的旨意,你要发觉这个才是你心所专爱的,你不再为着肉体流一滴同情的眼泪。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它怎样彻底对付了魂。

  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七章里面又对付了魂的事,这个特别与他的再来发生关系。他以“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来比较“人子显现的日子”(29-30节)。稍后他又用重复的话说到被提的事:“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34-35节)在这两者之间,主说了这些奇妙的话:“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31-32节)为什么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因为“凡想要保全魂的,必丧掉魂;凡丧掉魂的,必救活魂。”(33节另译)


        假若我是不错的话,这段新约的经文是告诉我们对于被提呼召的反应。我们可能想,当人子来到的时候,我们都要自动被提,因为我们岂不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一、五十二节读到:「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吗?无论我们怎样调和这两段经文,路加福音里那段至少叫我们停下来想一想;因为这里相当注重一个取去,一个撇下。这是关于我们反应呼召我们去的事。就是根据这个,主给我们一个最紧急的劝告,要我们预备好(参太廿四42)。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显这个呼召不会在我们里面产生最后一分钟神奇的改变,完全不顾我们过去与主的关系,而给我们一个更新。不,在那时候,我们要发现什么是我们心中的真正财宝。如果财宝是主自己,我们就不会回头看。回头看要决定一切。我们何等容易爱慕神的恩赐,过于爱慕神自己!我应当加上一句话,甚至爱慕神的工作,过于爱慕神自己!

  让我举一个例来说明。我现在正在写一本书。我已经写了八章,还要写九章,为这件事我在主面前非常挂心。如果主呼召我说:“你上到这里来。”而我的反应却是:“那么我的书怎么办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吧,你就留在地上写你的书吧!”我们在屋里所作的那些宝贝事情,就能把我们绑住,并且牢牢的把我们钉在地上。

  这完全是一个凭魂活着,或者凭灵活着的问题。在路加福音这一段经文里面,我们已经指出魂生命如何从事于地上的事──请注意,我们并不说邪恶的事。主只提到嫁娶、耕种、吃喝、买卖──这些都是合法的活动,并没有什么根本的错误。但是要记得,只要一旦你被这些事所霸占,你的心倾向它们,那就够把你锁在地上。要脱离这危险,惟有藉着失丧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亚海边,一认出向他们显现的乃是复活的主,他的行动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他虽然也和其他的门徒一样,回去重操旧业,但是他现在没有想到船,甚至藉着神迹所装满的那网鱼也没有想到。当他一听见约翰对他说“是主”的时候,彼得就跳在海里。

  这就是真的脱离。问题就在于到底我们的心在那里?十字架必须在我们里面作真正属灵脱离的工作,使我们脱离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这里,我们所对付魂的活动,还不过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纵它的情感,魂凭自己处理事情,以及魂被这世界上的事情占有。这些仍然不过是小事情,我们还没有摸着事情真实的中心;还有一些更深的事,现在我要试着来说它。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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