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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想到饶恕,常会不由自主地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但是圣经却已经清楚地指明我们必须如何饶恕人,免除人的债。实际上,耶稣已经付上了完全的代价,所有的债务已经还清,不再能辖制我或得罪我的人。无论得罪我的人对他的过失知不知情,我们都双双脱离了不饶恕的捆绑。因为耶稣以在十字架付上的完全赎价使我们都能得以自由。
另一方面,饶恕的过程也包括自我的宽恕,饶恕自己对人造成的伤害,或绊倒人,或破坏了关系……等等。
第一步骤是承认过失。承担责任是向前跨进的必要程序。当然,我们都恨不得能逃避过失所带来的尴尬和羞愧,但是,我们却必须真正悔改以求基督的寳血将我们的不义全部洗净。
第二步骤,是原谅自己,把这些罪交付给耶稣——因为一切罪都是与神为敌的。我们要确信这罪已经完全被除去。
我们现在探讨的是:如果你是得罪人者,而被得罪的一方要与你对峙,那怎么办?这件事就要另当别论了。
我曾因所带领的一位姐妹而卷入难堪的局面:这位姐妹的衣着和行为冒犯了某些人,我当时并不在场,但事后一位被冒犯的人致电给我。当承认我是她的“属灵母亲”时,那人把她的罪行一一向我陈列出来,使我感到沉痛不已,当晚久久不能成眠。起初我为了她大大地得罪这些人而觉得蒙羞和窘迫。
我在神面前用了很长的时间寻求指引。也请我两位最亲密的代祷伙伴与我一同迫切地为我这位“属灵女儿”和被触犯的人祷告。因为更糟的是,她竟然冒犯了她所探访的教会学校里的牧师和他们的夫人。我求神让我能从双方的角度来理解这事。
圣灵让我从几项指控中了解事情的始末:我这“女儿”无意冒犯任何人,而且她自己并不知道冒犯了人。而这些人不当面跟她弄个清楚,反而找我“秋后算账”。这会儿,轮到我被激怒了。因此我必须要免他们的债,饶恕他们。
结果,四天后可怕的会谈终于来了。我的属灵女儿否认了所有指责,我知道她开始归咎于那些指控者而不自省。
我得到的结论是她的衣着和言行与他们特有的教会文化和准则相违,因此使他们觉得受到侵犯。而她的行为在其它教会决不会引起任何问题。
然而,她也有过失,身为访客,她忽略了主人家的制度准则而显得放肆无礼。因此她必须要认错,为自己在众人面前造成他们牧养上的困扰而道歉,才能完全从中得释放。然而这么做需要极大的决心,且需要把自己完全放下,只有靠着圣灵的力量才能够做到。
而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要和好,重修对彼此的爱与信任。
神的儿女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谦卑——耶稣是我们学习谦卑最高典范。我们必须向祂看齐才能做到完全的和解。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立比2:3-4)
“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 (歌罗西3:12)
“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以弗所4:13 )
正是这些事破坏我们合一的心,拦阻我们听从耶稣的命令——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翰福音13:34)
信徒之间的不和睦和误解令圣灵多么地忧愁啊!若不把它们化解,我们全都会丧失与我们的主建立起的关系的质量。天国的事工也会因此受损。所以说,我们当为抬举自己过于神的国,为我们的傲慢自大而认罪悔改,体验基督的谦卑并且修复每个受伤的关系。
我们既然一同走在这个旅途上,就让我们以饶恕为价换取合一,在和平喜乐中同行天国之路。无论得罪人的,被得罪的,或是夹在中间两面都不是的——只要我们是以耶稣为救主,就务必饶恕,撤销所有的债,好让我们能毫无拦阻地尽心尽意爱我们的天父、使神能在我们身上成就一切善工。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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