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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讲 ——
(本主题 共22 讲,弟兄姊妹可持续阅读)
加5:19-21: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5: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5: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罗6:14
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我们在上一回的讲解里,提及加拉太书5章19-21节里所说各样“情欲的事”。
可悲的是,今日千千万万的基督徒在某方面或多或少都犯了以上所说“情欲的事”。这样,他们又怎样能承受神的国呢?
我们应当怎样做,才会得胜呢?
我们又怎样才能脱离罪性的影响和辖制呢?
罗马书6章14节告诉我们罪性必不能做你们的主,若你们在恩典之下。不过,反过来说,若你们在律法之下,罪性又再作你们的主。
我们应知道,一个基督徒若不在恩典之下,就在律法之下,并没有所谓在中间的,或一边在恩典之下又同时在律法之下。
若不是恩典,就是律法。
若不是十字架的道理,就是律法。
任何十字架以外的道理或方法,都是律法。
圣经并没有教导无罪的完美,没有人能做到完全没有犯过罪,但圣经的确教导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
信徒若在恩典之下,就必得胜!若在律法之下,就必失败。
我们应知道,十字架的恩典不是自动赐给信徒的。若是自动的话,信徒就不至于会犯罪了。
信徒要领受神所预备的十字架恩典,必须信靠和顺服耶稣基督以及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
基督是源头!
十字架是方法!
圣灵运行一切!
罗马书6章11节告诉我们说:“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这样,你们就不会“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做王。”
这里“看”的意思就是“算”的意思。这是凭信心“看”,凭信心“算”!
“看”或“算”什么呢?就是凭信心相信“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基督徒是因信称义得救,也是因信成圣得胜!
基督徒能得胜,是本乎恩典!
今日吗哪
惟独我的仆人迦勒,因他另有一个心志,专一跟从我,
我就把他领进他所去过的那地;他的后裔也必得那地为业。
丨民 14:24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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