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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太5:23-24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太18:15-17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一方面承认对方犯了错、伤害了自己,另一方面却选择由自己去承担对方犯错的刑罚,宁愿自己受苦,使对方能得自由。这就好像我们从前死在罪恶过犯当中,犯罪得罪神,伤透了神的心。但神饶恕我们,选择让祂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承担我们犯罪的责任和后果,使我们得拯救得生命。可是,饶恕不单是内心的决定,也要付诸实行与伤害我们的人和好。许多时候,我们以为可以将与神与人的关系分割处理,可以一方面爱神,另一方面仇恨人。然而使徒约翰在年迈之时告诉我们,「不爱看得见的弟兄,就不能爱看不见的上帝」(约壹4:20新译本)。耶稣也提醒我们不能带着人际关系上的愤怒去敬拜神,要先寻求关系上的复和,再去敬拜神。
马太福音十八章中耶稣指示我们如果对方不肯和好可以怎样做:
如果我们觉得自己受到伤害,首先我们要私下接触伤害我们的人,指出他的过失,也表达我们愿意原谅他,并重建关系。
千万不要一下子把事情公开,或在对方背后批评、论断。一旦对方知你这样做,关系就破裂得很难修补了。
如果对方不认错,或坚持不肯和好,我们可以另外找一、两位弟兄同去,既作证人,亦可让他们参与调停,判断是非。
如果这一、两位弟兄亦同意错在对方,但对方坚持己见,就可以把这件事告诉教会的领袖(牧者、长执),让他们处理。如果对方仍不肯悔改回转,教会为着整体的好处只好对他予以处分,暂停与他的相交关系。
然而这过程最终极的目的是希望犯错的一方知错、认错、接受赦免,并重整双方在爱中的相交关系。正如耶稣所言,要「得」(原文kerdaino,意为赢取)你的弟兄。
立志在人生中要赢得每一段关系,而不让任何一个人成为你的敌人!
整理: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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