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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拜的原意,是用内心的敬仰与尊重,在外表的行为表现出真诚、诚实的态度。有关敬拜的态度与姿态,不限于一定之方式。
圣经提到——
第一种姿态是「伏地下拜」:如摩西为百姓在神面前求恩。「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们中间同行,因为这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们的罪孽和罪恶,以我们为你的产业。」(出卅四9)
第二种姿态是「举起双手祷告」:在初代教会里有此现象,就如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这样说,「我愿男人无忿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二8)
第三种姿态是「屈膝跪拜」:「所罗门在耶和华的坛前屈膝跪着,向天举手,在耶和华面前祷告祈求已毕,就起来。」(参王上八54)
第四种姿态是「俯伏在地」:就是全身俯伏在地上的意思,「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创十七3一4)(有关敬拜的姿态,请参太二11;启一17)
圣经里提到敬拜的对象,多数是以上帝与耶稣为对象。诗篇多次说到,因为耶和华是尊荣与全能,他是全备与慈爱、公义与圣洁的。
所以,他值得我们的称颂与敬拜(参诗九十三,九十五,一○○)。
耶稣基督在他出生的时候,以及在他事奉的期间,甚至他复活以后,都受着人的敬拜(参太二11,八2,十五25,廿20;约九38;来一6;可五6)。
圣经里明示我们,除了上帝以外,我们不可敬拜别神,甚至其它一切的事物也不可敬拜。(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出廿3~5)同时也告诉我们,不可拜事物、天使、罪人及撒但(赛四十四12~20;加二18;启十九10;帖后1~12;路四7)。
至于说,世人敬拜耶稣基督,那是因为他是上帝的本体,是三位一体真神的圣子,是道成肉身的真神(参约一1~2)。
圣经也说到,他为何应被敬拜的原因;「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腓二6~11)
整理: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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