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阅读
《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
译注:王志勇牧师
(140~160问)
六十八.第八条诫命
140问: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窃”(出20:15)。
141问: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在人与人的契约和生意中要讲究诚实、守信和公平(诗15:2,4;亚7:4,10;8:16-17);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13:7);
(3)非法扣押正当所有人的财物,要予以赔偿(利6:2-5;路19:8);
(4)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他人的需要,慷慨施与、出借(路6:30,38;约壹3:17;弗4:28;加6:10);
(5)对世上财物的判断、愿望和情感要合乎中道(提前6:6-9;加6:14);
(6)对于那些供养我们肉身的东西,要审慎考虑,留心料理(提前5:8),根据我们自身的处境,加以获取、保守、使用和处理(箴27:23-27;传2:24;3:12-13;提前6:17-18;赛38:1;太11:8);
(7)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要持守(林前7:20;创2:15;3:19),并要殷勤从事(弗4:28;箴10:4);
(8)生活节俭(约6:12,箴21:20);
(9)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林前6:1-9)、担保,以及其他类似的事宜(箴6:1-6;11:15);
(10)努力运用一切公义的、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获取、保守、增加他人以及我们自身的财富和外部产业(利25:35;申22:1-4;出23:4-5;创47:14,20;腓2:4;太22:39)。
142问: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除了忽略当尽的本分之外(雅2:15-16;约壹3:17),还有:
(1)偷窃(弗4:28);
(2)抢劫(诗62:10);
(3)抢人口(提前1:10);
(4)接受任何窃取得来的东西(箴29:24;诗50:18);
(5)欺诈性行为(帖前4:6);
(6)虚假的度量衡(箴11:1;20:10);
(7)移动地界(申19:14;箴23:10);
(8)人与人之间定立契约时不公义、不守信(摩8:5;诗37:21);
(9)在别人信托的事上不公义、不守信(路16:10-12);
(10)欺压亏负(结22:29;利25:17);
(11)敲诈勒索,高利盘剥(太23:25;结22:12);
(12)行贿受贿(诗15:5;伯15:34);
(13)毫无根据的诉讼(林前6:6-8;箴3:29-30);
(14)非法圈地,霸占地土(赛5:8;弥2:2);
(15)囤积居奇(箴11:26);
(16) 从事不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徒19:19,24-25);
(17)以及其它所有巧取豪夺,损人利己,违背公义,作奸犯科之事(伯20:19;雅5:4;箴21:6);
(18)贪心(路12:15);
(19)过分看重世上的财物(提前6:5;西3:2;箴23:5;诗62:10);
(20)对于获取、保守、使用财物之事,忧虑小信、投机钻营(太6:25,31,34;传5:12);
(21)见到他人兴盛就心怀不平(诗73:3;37:1,7);
(22)作工懈怠(帖后3:11;箴18:9),挥霍财产,赌博浪费;
(23)以及其它所有不正当地损害我们的外部产业(箴21:17;23:20-21;28:19),不正当地使用和享受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产业的各种做法(传4:8;6:2;提前5:8)。
六十九.第九条诫命
143问:第九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
144问:在第九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九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保守并增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亚8:16);
(2)保守并增进他人和我们自身的名誉(约叁12);
(3)为事实真相挺身而出(箴言31:8-9);
(4)在审判和公义之事上(利19:15,箴14:5,25),以及在其它各种事情上,发自内心(诗15:2),忠心诚实(代上19:9),不计代价(撒上19:4-5),不加隐瞒(书7:19),不偏左右(撒下14:18-20),实话实说,只讲事实真相(林后1:17-18;弗4:25);
(5)以爱心尊重他人(来6:9;林前13:7);
(6)爱护他们的名誉,愿意他们有好名声,并为之欢喜(罗1:8;约贰4;约叁3-4);
(7)为他们的软弱难过(林后2:4;12:21),并加以遮掩(箴17:9;彼前4:8);
(8)坦率地承认他们的恩赐和美德(林前1:4-5,7;提后1:4-5);
(9)为他们的无辜辩护(撒上22:14);
(10)关于他们的好消息,愿意接受(林前13:6-7),坏消息,不随意苟同(诗15:3);
(11)不鼓励传舌者(箴25:23)、奉承者(箴26:24-25)、诽谤者(诗101:5);
(12)珍惜自己的名誉,并在需要的时候予以辩护(箴22:1;约8:49);
(13)遵守合乎上帝律法的誓言(诗15:4);
(14)凡是真实的、诚实的、可爱的、有美名的,都要考察、遵行(腓4:8)。
145问:在第九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九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一切损害他人和我们自身诚实与名誉的事(撒上17:28;撒下16:3;1:9-10,15-16),特别是在司法审判中(利19:15;来1:4);
(2)提供伪证(箴19:5;6:16,19);
(3)唆使他人作假见证(徒6:13);
(4)故意为邪恶之事辩护,不顾事实,夸大其辞(耶9:3,5;徒24:2,5;诗12:3-4;52:1-4);
(5)作出不公义的判决(箴17:15;王上21:9-14);
(6)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把义人当得的归于恶人,把恶人当得的归于义人(赛5:23);
(7)编造谎言(诗119:69;路19:8;16:5-7);
(8)掩盖事实真相,对正义之事不当地保持沉默(利5:1;申13:8;徒5:3,8-9;提后4:6);
(9)对罪恶应予指责时却不仗义直言(王上1:6;利19:17),也不向他人申诉(赛59:4);
(10)虽说真话,却不合时宜(箴29:11),或心存恶意(撒上22:9-10,比较诗52:1-5),或颠倒黑白,故意歪曲(诗56:5;约2:19,比较太26:60-61),或言辞含糊,模棱两可,以致损害事实或公义(创3:5;26:7,9);
(11)不说真话(赛59:13);
(12)说谎(利19:11;西3:9);
(13)诽谤(诗50:20);
(14)谗谤(诗15:3);
(15)毁损(雅4:11;耶38:4);
(16)搬弄是非(利19:16);
(17)传播谣言(罗1:29-30);
(18)嘲弄他人(创21:9,比较加4:29);
(19)辱骂他人(林前6:10);
(20)轻率论断(太7:1);
(21)言语苛刻(徒28:4);
(22)论断不公(创38:24;罗2:1);
(23)曲解他人的目的、言语和行动(尼6:6-8;罗3:8;诗69:10;撒上1:13-15;撒下10:3);
(24)油嘴滑舌(诗12:2-3);
(25)虚荣自夸(提后3:2);
(26)自高自大,高抬别人,或妄自菲薄,小看别人(路18:9,11;罗12:16;林前4:6;徒12:22;出4:10-14);
(27)否定来自上帝的恩赐和美德(伯27:5-6;4:6);
(28)吹毛求疵(太7:3-5);
(29)本该坦白认罪,却躲躲藏藏,寻找借口,减轻罪责(箴28:13;30:20;创3:12-13;耶2:35;王下5:25;创4:9);
(30)泄漏人不该泄漏的软弱(创9:22;箴25:9-10);
(31)散布谣言(出23:1);
(32)听信谎言(箴29:12);
(33)掩耳不听正当的辩护(徒7:56-57;伯31:13-14);
(34)妄自猜疑(林前13:5;提前6:4);
(35)对别人所当得的尊荣,嫉妒恼怒(民11:29;太21:15),妄图予以削弱、损害(拉4:12-13),别人蒙羞受辱,则高兴欢喜(耶48:27);
(36)蔑视别人,加以戏弄(诗35:15-16,21;太27:28-29);
(37)献媚他人(犹16;徒12:22);
(38)违背合乎上帝律法的诺言(罗1:31;提后3:3);
(39)对关涉美名之事,漫不经心(撒上2:24);
(40)对招致臭名之事,则去亲自践行,或不加回避,或未尽力拦阻他人(撒下13:12-13;箴5:8-9;6:33)。
七十.第十条诫命
146问:第十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十条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147问:在第十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十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对我们自己的境况完全知足(来13:5;提前6:6);
(2)用正直仁爱的精神对待我们的邻舍,以致于我们关乎他人的一切的动机和情感,都是以促进他人的益处为念(伯31:29;罗12:15;诗122:7-9;提前1:5;斯10:3;林前13:4-7)。
148问:在第十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十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对自己的现状不满(王上21:4;斯5:13;林前10:10);
(2)对邻舍的善况嫉妒(加5:26;雅3:14,16)、难受(诗112:9-10;尼2:10);
(3)并对他所拥有的产生贪心邪情(罗7:7-8;13:9;西3:5;申5:21)。
七十一.人无力全守诫命
149问:人能全守上帝的诫命吗?
答:不管是靠自己(雅3:2;约15:5;罗8:3),还是靠今生所领受的任何恩典,均无人能全守上帝的诫命(传7:20;约壹1:8,10;加5:17;罗7:18-19);反倒天天在心思(创6:5;8:21)、言语和行为上(罗3:9-19;雅3:2-13),违背上帝的诫命。
七十二.罪的程度
150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事,就其本身,并在上帝的眼中,都是同样可憎吗?
答: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事,不都是同样可憎的;相反,有些罪就其本身,并因某些加重情节,在上帝的眼中,比别的罪更为可憎(约19:11;结8:6,13,15;约壹5:16;诗78:17,32,56)。
151问:那些使某些罪加重,比其它罪更可憎的情节是什么?
答:罪的加重情节有:
(1)与犯罪之人有关的(耶2:8):他们的年龄越大(伯32:7,9;传4:13),或经验越丰富,或所领受的恩典越多(王上11:4,9),在见证(撒下12:14;林前5:1)、恩赐(雅4:17;路12:47-48)、地位(耶5:4-5)、职分(撒下12:7-9;结8:11-12)上,众所周知,为人师表(罗2:17-24),是其他人所效法的榜样(加2:11-14)。
(2)与被侵害者有关的(太21:38-39):直接冒犯上帝(撒上2:25;徒5:4;诗51:4)、祂的属性(罗2:4)和敬拜(玛1:8,14);直接冒犯基督和祂的恩典(来2:2-3;12:25);直接冒犯圣灵(来10:29;太12:31-32)、祂的见证(弗4:30)和工作(来6:4-6);直接冒犯尊长、处于尊位之人(犹8;民12:8-9;赛3:5),以及和我们有特别关系与责任的人(箴30:17;林后12:15;诗55:12-15);直接冒犯圣徒(番2:8,10-11;太18:6;林前6:8;启17:6),特别是那些软弱的弟兄(林前8:11-12;罗14:13,15,21),冒犯他们或其他任何人的灵魂(结13:19;林前8:12;启18:12-13;太23:15),以及伤害所有人或许多人的共同利益(帖前2:15-16;书22:20)。
(3)与犯罪性质有关的(箴6:30-33):直接违反律法的明确内容(拉9:10-12;王上11:9-10),违背多条诫命,本身包含诸多罪(西3:5;提前6:10;箴5:8-12;6:32-33;书7:21);不仅心中图谋,还在言语行为上(雅1:14-15;太5:22;弥2:1),绊倒他人(太18:7;罗2:23-24),并且不予补偿(申22:22,28-29;箴6:32-35);不顾赐恩之道(太11:21-24;约15:22)、怜悯(赛1:3;申32:6)、审判(摩4:8-11;耶5:3)、自然之光(罗1:26-27)、良心责备(罗1:32;但5:22;多3:10-11)、公开或私下的劝诫(箴29:1)、教会的劝惩(多3:10;太18:17)、国家的审判(箴27:22;23:35);蓄意(诗36:4)、故意(耶6:16)、任意(民15:30;出21:14)、无耻(耶3:3;箴7:13)、自夸(诗52:1)、恶意(约叁10)、屡次(民14:22)、顽固(亚7:11-12)地违背我们的祷告、决心、允诺(诗78:34-37;耶2:20;42:5-6,20-21)、许愿(传5:4-6;箴20:25)立约(利26:25)、与上帝或他人的约定(箴2:17;结17:18-19);在悔改之后,故态复萌(耶34:8-11;彼后2:20-22),仍然是欢喜作恶(箴2:14),继续犯罪(赛57:17)。
(4)与犯罪时间(王下5:26)和地点(耶7:10;赛26:10)有关的:在主日(结23:37-39),或其它敬拜上帝的时间(赛58:3-5;民25:6-7),或恰在此前(林前11:20-21),或恰在此后(耶7:8-10;箴7:14-15;约13:27,30),或不顾拦阻、纠正此类失败的帮助(拉9:13-14);或在公共场所,或有他人在场,使其受到刺激或玷污(撒下16:22;撒上2:22-24)。
七十三.惩罚与逃避
152问:在上帝的手中,每一次犯罪该受什么处罚?
答:每一次犯罪,哪怕是最小的犯罪,都是冒犯上帝的主权(雅2:10-11)、良善(出20:1-2)和圣洁(哈1:13;利10:3;11:44-45),冒犯上帝公义的律法(约壹3:4;罗7:12),当在今生(哀3:39;申28:15-68)和来世(太25:41)受祂的愤怒和咒诅(弗5:6;加3:10);不靠基督的宝血,就无法得以补偿(来9:22;彼前1:18-19)。
153问: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怎样行?
答:为叫我们可以逃避那因违背律法而当受的烈怒和咒诅,上帝要我们向祂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徒20:21;太3:7-8;路13:3,5;徒16:30-31;约3:16,18),并且殷勤使用那些基督借以把祂中保的恩惠传递给我们的外部工具(箴2:1-5;8:33-36)。
七十四.赐恩之道
154问:基督把祂中保的恩惠传给我们,所凭借的外部工具是什么?
答:基督把祂中保的恩惠传给我们,所凭借的外部的普通工具是祂所有的赐恩之道,特别是圣经、圣礼和祷告;祂叫这一切在选民身上生发效力,使他们得救(太28:19-20;徒2:42,46-47)。
七十五.圣经与赐恩之道
155问:圣经怎样生发效力,使人得救呢?
答:圣灵使读经,尤其是讲道,成为有效的赐恩之道:
(1)启迪罪人(尼8:8;徒26:18;诗19:8),使其知罪谦卑(林前14:24-25;代下34:18-19,26-28);
(2)驱使他们脱离自我,吸引他们归向基督(徒2:37,41;8:27-39);
(3)使他们合乎祂的形状(林后3:18),征服他们,使其顺服祂的旨意(林后10:4-6;罗6:17);
(4)坚固他们,抵挡各样的试探和败坏(太4:4,7,10;弗6:16-17;诗19:11;林前10:11);
(5)在恩典中把他们建造起来(徒20:32;提后3:15-17),使他们的心藉信得救,成为圣洁,得着安慰(罗16:25;帖前3:2,10-11,13;罗15:4;10:13-17;1:6)。
七十六.读经
156问: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读经?
答: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公开向会众读经(申31:9,11-13。尼8:2-3;9:3-5),但各种人都应阅读圣经(申17:19;启1:3;约5:39;赛34:16),既要自己阅读,也当与自己的家人一起阅读(申6:6-9;创18:17,19;诗78:5-7);为了达成这一目的,要把圣经从原文翻译成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林前14:6,9,11-12,15-16,24,27-28)。
157问:应当如何读经?
答: 应当:
(1)以高度的敬畏之心读经(诗19:10;尼8:3-10;出24:7;代下34:27;赛66:2);
(2)确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彼前1:19-21),而且唯独上帝能使我们明白圣经(路24:45;林后3:13-16);
(3)愿意认识、相信、顺服上帝显明在圣经中的旨意(申17:19-20);
(4)殷勤查考(徒17:11),留意圣经的内容和范围(徒8:30,34;路10:26-28);
(5)并用默想(诗1:2;119:97)、应用(代下34:21)、舍己(箴3:5;申33:3)、祷告(箴2:1-6;诗119:18;尼8:6,8)之法读经。
七十七.讲道
158问:谁可以讲道呢?
答:讲道之人必须合乎以下资质:
(1)具备充分的恩赐(提前3:2,6;弗4:8-11;何4:6;玛2:7;林后3:6);
(2)得到适当的认可,蒙召从事这一职分(耶14:15;罗10:15;来5:4;林前12:28-29;提前3:10;4:14;5:22)。
159问: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如何讲道?
答:蒙召传讲上帝圣言的人,应当:
(1)传讲纯正的教义(多2:1,8),殷勤作工(徒18:25),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2)表达清楚(林前14:19),不用人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忠心地把上帝各样的旨意传讲全备(徒20:27);
(3)根据听众的需要和能力,用诸般的智慧(西1:28;提后2:15),把上帝的话应用在他们身上(林前3:2;来5:12-14,路12:42);
(4)心里火热(徒18:25),爱上帝(林后5:13-14;腓1:15-17),爱上帝的子民(西4:12;林后12:15);
(5)诚诚实实(林后2:17;4:2),目的在于使上帝得荣耀(帖前2:4-6;约7:18),使上帝的子民悔改归正(林前9:19-22),得造就(林后12:19;弗4:12),得救恩(提前4:16;徒26:16-18)。
七十八.听道
160问:对听道的人有什么要求?
答:那些听道的人,应当:
(1)以勤勉(箴8:34)、预备(彼前2:1-2;路8:18)和祷告(诗119:18;弗6:18-19)之心来听道;
(2)对于所听到的内容要考查圣经(徒17:11);
(3)以信心(来4:2)、爱心(帖后2:10)、谦卑(雅1:21)和愿意的心(徒17:11),把所听到的真理作为上帝之道予以领受(帖前2:13);
(4)默想(路9:44;来2:1),谈论(路24:14;申6:6-7);
(5)藏在心里(箴2:1;诗119:11);
(6)并在自己的生命中结出果子来(路8:15;雅1:25)。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