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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圣餐礼是为信徒设立的,若是信了耶稣,又经常到教会参加崇拜聚会,可以领受圣餐吗?
为何教会要求受了洗的信徒才可以守圣餐?
有了信心岂不是已足够么?
福音书记载,主耶稣在世的最后一个晚上,与门徒守逾越节的筵席。耶稣以饼象征祂的身体,是为门徒舍的;以杯中的酒象征祂的血,是为门徒流的。耶稣吩咐门徒应当如此领受饼和杯,为的是记念祂。(路二二14-20)因此,圣餐是主耶稣所设立的,我们今天在教会聚会中施行及领受圣餐,是遵行耶稣的吩咐。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论及圣餐,其中第二十三至二十九节是在圣餐礼中经常被宣读的经文。保罗两次引用主耶稣的话:“为的是记念我”(24、25节),并说我们守圣餐“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26节)。既然是记念主为我们舍命流血的大爱和恩典,并等候祂荣耀的再来,领圣餐的必然是信主的人。
保罗提醒信徒守圣餐时应有的态度:若不存恭敬虔诚的心,就是冒犯了主的身体和血;人应当省察自己,才吃饼和喝杯(27-28节)。
这样看来,经文是在强调圣餐的意义和守圣餐的态度,似乎没有规定领受圣餐者的资格,亦没有清楚要求或指示人在受洗后才可以守圣餐。不过,圣餐既然是教会的圣礼,我们应从教会秩序的观点来了解,也可以说是要考虑施行圣礼的有关因素。
圣餐是为信徒设立的,这点没有争议。在讨论圣餐、恩赐、聚会等事情时,保罗所关注的是“按理”、“分辨”、“神不是叫人混乱”、“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一一27、29、31,一四33、40)。这些圣经原则和指引,如何应用在圣餐的事上呢?
基督教的教会遵守两个圣礼——洗礼和圣餐,都是为信主的人设立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关系、先后的次序。洗礼只需一次,圣餐却是恒常举行的。在一般情况下,教会按所订立的章则,确定及授权给认可的牧者或长老主持和施行圣礼,亦确定并辨认领受圣礼的人的资格。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为主的人,经教会确实他们的信心后,为他们施洗。
至于圣餐,若信主的人才可以领受主的身体和主的血,那么如何最能确定和辨认谁是信了主的人?就是那些已经受了洗的人。因此,教会若规定或指明受了洗的人才能守主餐,这是可以理解并且是合理的。
现今大多数的宗派和教会坚守受了洗的信徒才能守圣餐的立场,这是普遍的现象。不过,也有一些教会容许信了主但尚未受洗的人守主餐。两者的差异不在于基本的信仰,而是在于不同的教会观和圣礼观。后者强调“信”的重要,但未能确保那些宣称信主而守圣餐的人,曾有公开承认信的见证和经历。久而久之,使人对洗礼的必须性及它与圣餐的关系产生疑问,未能防范圣餐被冒犯,亦影响了治理教会的有效性,以致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产生混乱。
我相信信了主的弟兄姊妹愿意接受洗礼归入基督名下,加入教会的群体,与众圣徒一同虔守主餐。
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关乎真理与教义的问题,而是涉及施行圣餐的秩序。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之后,对于圣餐的观念,基督教的教会都反对天主教的变质说,只是各宗派有不同的理解和礼仪。时至今日,神学与传统虽然有异,但圣餐的意义在于“表明主的死”,却是教会共同的信仰和见证。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应互相尊重,彼此接纳。
今日吗哪
但我必用感谢的声音献祭与你。
我所许的愿,我必偿还。救恩出于耶和华。
丨拿 2:9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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