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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看待“自杀”?

一、自杀的现象


中国官方宣布,自杀乃是全国精神健康的大问题之一,估计每年有287,000中国人自杀(WHO估计全世界每年有一百万人自杀)。


费立鹏(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医师)的资料也表明,以中国大陆的死亡原因而言,自杀是第五位,次於脑血管疾病、支气管炎和慢性肺气肿、肝癌与肺炎。


中国自杀的人口模式(demographic pattern)跟外国不一样。在外国,男人自杀比妇女多,城市人比农村人多,老年人比年轻人多。


但是,根据费立鹏的统计,在中国,妇女自杀比男人多25%,农村人自杀率是城市人的三倍,年轻人自杀率比老人高。很多年轻人当面对生活的压力,情感的挫折,落榜、失恋、失业等等,动不动就选择了自杀。


高校大学生自杀更是屡见不鲜,我以前读书圣经学校隔壁南京师范大学常有大学生三天两头跳楼的事发生,为了帮助他们我们学校还专门办了大学生团契,帮助他们并为他们的生命祷告。


总而言之,自杀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人生与信仰问题。


在这种时代的问题面前,屡见不鲜的自杀现象背后,我们有否有思考:为什么有人要选择自杀?休谟(David Hume)说:「当生命值得保存时,没有人会丢开它。」


是的,根据天性或自然法则,人不会伤害自己,更不必说自杀。人在什么情况下竟然自己控诉自己、自己审判自己、自己处决自己?他遭遇什么挫折、失败?面对什么困境与苦难?他忍受什么羞辱与痛苦?


为什么他不再期待亲友的了解与接纳,不再寻求他们的协助?甚至那些自杀的基督徒为什么他会觉得上帝不会赦免,上帝不再是他的庇护和避难所,不是他的力量和倚靠?为什么他不再体验教会中的兄弟、姐妹之情,不以为他们的爱可以使他胜过想死的意念?




  到底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


根据费立鹏的研究,中国人自杀有八个主要原因或诱因。从大到小,这八个诱因是∶情绪抑郁,过去曾经自杀未遂,死前遭受很大的压力,生活条件恶劣,长期有心理压力,死前二天以内与别人有很大的矛盾,亲人有自杀的行为,朋友或同事有自杀的行为。据统计,自杀身亡的人,至少都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诱因。


根据香港大学的研究,香港人自杀有六个主要原因,依大到小排列是∶精神障碍,过去曾经自杀未遂,失业找不到工作,负债累累,单身没有结婚,缺乏人际关系支持。


我们做个总结五个原因:


1、心理的障碍

心理疾病,精神障碍,抑郁症以及心灵的受伤害。


2、环境的冲击

失业、负债累累、单身没有结婚、失恋等等,也可以引起自杀。现在的全球自杀率飙升,主要和金融危机有关。

  

3、缺乏人际关系支持。

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关系,注重亲情,这些特徵可以预防自杀。可是在社会转型的时候,这种文化特徵可能消失。


中国人非常注重儿女教育,可是,如果只注重学习,而忽略帮助他们建立健全的人际关系、人生价值观、自我身分与成就感,一旦遭遇失意或挫折,就可能一蹶不振。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重男轻女,重父母子女关系而轻夫妻关系(妻子可以换,父母不能换),也是造成农村妇女自杀率很高的原因。由於文化观念习惯很难改变,加上农药和鼠药很容易弄到,使得预防农村妇女自杀尤其不容易。

  

4、名人效应和媒体宣传。

不容否认,有些自杀是具有模仿性的。例如在香港,2003年4月,一个著名的男歌星跳楼自杀。接下来的几个月,25-39岁男人的自杀率突然飙升,而且多半是跳楼的。在台湾,2005年4月,一个男电视明星上吊自杀。新闻传媒对这事件的大量报导,增加了忧郁症病人自杀的念头和自杀未遂的案例。


5、信仰的缺失

青年人与老年人自杀,还有一个特殊原因,就是对人生绝望。这跟人在青年期和老年期,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特别敏感有关。


一般精神科学者对价值观和人生观的研究不是很有兴趣,但是,有些研究资料提出,感觉生命失去意义,也是构成20-59岁人自杀的一个诱因。相反,肯定生命意义的人,则比较不容易发生自杀。


现在有一些高校的学生自杀,有的还是博士;我们认为,他们不仅是有心理问题,承受不了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根本问题是他们不认识上帝,感到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爱。他们只想到自己,不考虑父母亲人和师长培育的恩情。


总结一点,真正的原因是人没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坚实信仰,整个中国人都缺少,何况走到尽头的人了。但愿福音的种子能撒在那些烦恼绝望之人的心田里,有甘霖沛然降下,滋润那饥渴慕义的心。


二、教会的观点


基督徒如何看待“自杀”?教会对自杀有什么样的观点?


基督教信仰尊重生命、爱惜生命,这是无庸置疑的。也因为如此,教会传统上一直是反对自杀,谴责自杀。被誉称为最伟大的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奥古斯丁曾宣称自杀是有罪的,自杀的人违反了十诫的第六诫「不可杀人」。


古代的教会拒绝为自杀的人举行丧葬礼拜,企图自杀者或自杀未遂者会被逐出教会。


影响天主教神学思想深远的中世纪神学家多马斯阿奎纳认为自杀是不合法的,理由有三,前两者是哲学的观点,第三点则是神学的:


(1)它违反了自然法和博爱:爱自己是自然的倾向,人很自然地保存自己的生命,而且尽力抗拒一切对其生命的伤害。自杀违背了此一自然的法则。


(2)它伤害了社群:人是社会性的存在,每一个人都是社群的一份子。人不只是属于自己,他同时属于社群。自杀就伤害了他所属的社群。自杀的人也是拒绝他所属之家庭和社群所可能给予之关爱和协助。


(3)它违抗上帝:生命是上帝的赐予,生命属于生命的创造主上帝。自杀暨违抗上帝,又侵犯上帝的主权。


二十世纪的神学大师卡尔巴特反对自杀的理由有四:

(1)生命是从「上帝」借来的,所以人不是生命的主人。


(2)生命之目的是服事上帝,人只是管家。


(3)上帝是恩慈的上帝,他命令我们存活。(4)生命是否值得存活,人不是判断者。



哪到底圣经如何看待自杀问题?圣经上虽然没有「不可自杀」的直接根据,却有下列的间接根据,可以提醒我们慎重思考这个问题。


第一、人是照神的形像受造的

    神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这是神所吩咐,不可杀人的理由。


    这段经文也可以如此解读:别人是人,我自己也是人;别人是照神的形像受造的,我也是。因此,我不但不可杀害别人,而且也不可杀害自己;我若违反神这个吩咐,我便是污辱神的形像了。


第二、生命的主权在神的手中

圣经说:「凡活物的生命和人类的气息,都在神手中。」(伯十二10)。又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二6)。所罗门也说:「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传八8)。


上列三处经文都强调同一个事实:生命的主权在神的手中。因此,杀害别人或杀害自己,都属于侵犯神的主权之行为。这种心中没有神的地位之行为,能蒙神喜悦吗?


第三、我们不属于自己

圣经说:「……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一句,《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们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上帝」。我们之所以与神有这种特殊关系,乃因我们是重价买来的──以主耶稣的舍命作赎价买来的(可十45)。


所以我们必须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应该扪心自问:基督徒自杀,能荣耀神吗?基督徒的人生观,是这么消极的吗?


第四、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二20)。


保罗所说,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在他里面的是基督,乃始自他受洗归入基督的时候(罗六1-6;加三27)。因此,他如今在肉身活着,必须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活出基督的生命,活出基督徒的形像。


保罗因为对于生命的意义有如此正确的观念,所以第二次被囚禁于罗马狱中,即将被处死之前(提后四6),他并没有自杀,也不可能自杀。我们呢?


第五、神预先定准人的年限

圣经说:「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传八8)。又说:「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徒十七26)。


由这两处经文可知,人的死期是由神来决定的,神早就预先定准各人的年限(寿数)了。比如: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等三人,之所以没有被烈火烧死,但以理之所以没有被狮子撕碎,乃因神为他们所定准的年限还没有到。


司提反之所以被暴众打死,并不是主耶稣没有能力救他──神是全能的主;也不是不愿意救他──神有莫测高深的爱。只有一个理由:神为他所定准的年限已经到,他可以安然去世了。


这些古圣徒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面临生死的关头之时,他们都很镇静地把生命交托给神。他们明白:凡事都有定期(传三1),如果死期未到,神必保佑他们;如果大限已到,就回到那更美的家乡去吧!


神预先定准人的年限。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该妄自尊大,为自己决定死期了。否则,这种替换神的僭妄行为,怎能与神的儿女之身分相称呢?

一句话,教会是反对自杀的,所以我们要爱惜生命,自己的和所有人的生命。


注:可能讨论的问题:


圣经里从没有教导人用自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信仰的忠贞,殉道者都是被别人残害致死的。现代人对武士道剖腹自杀、女人为失贞而自杀,多认为是不值得的蠢事;是反动统治阶级愚弄人民、压迫妇女的一种错误的道德观念。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也把屈原投江作为学习的榜样;在弹尽粮绝的条件下,宁可自杀而死,决不被俘,才是英雄。


圣经里诗116:15中说:“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我们的生命是上帝所赐的,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我们是属基督的,是上帝的儿女,要珍爱生命,不能戕害自己。


我们自己无权任意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我们也不是贪生怕死,或苟且偷生。为了信仰上帝、跟随主耶稣基督,我们愿意背上十字架,舍弃自己和自己的一切。主耶稣、彼得、保罗、司提反的殉道都是被别人处死的,他们没有自杀。


三、我们的责任


作为基督热心的门徒,我们该如何去帮助那些有可能自杀的人呢,怎样避免悲剧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你有这样的使命,阿门吗?我们对痛苦绝望的人能做些什么?


1、心理上的关怀

帮助心灵创伤者更多学习抑郁症和精神障碍方面的知识,并了解现代社会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发展。神是真理的神,我们基督徒对知识和学问,应该是开放而不是拒绝。


近年来脑神经科学的迅速发展,对基督徒有很大的挑战。只可惜这方面的基督徒人才太少。青年弟兄姐妹应在这些方面多追求,帮助教会,服务社会,为主做出美好的见证


2、关系上的支持

对于自杀的人而言,他们当下所经验的关系不但不是正面或建设性的价值,更是负面或毁灭性的价值。他们觉得外在环境已不可能改变,他们的内在心灵也不再以为有什么是能够盼望的。所以自杀的可能就变成现实。


我们必须去建立关系,并且经营关系的网络,让那些在生命遭遇各种不同苦难而失去盼望的人,在我们所提供的关系网络中重新看出生活的意义,重获生活的勇气和力量。即使生活充满困顿与苦难,仍然可以享受生命。


人死不能再生,生命是那么地珍贵,我们当尽一切力量防止自杀事件的发生。谈论自杀时,我们当常省思:我们不都是我们的姐妹兄弟的看顾者吗?


 建议受伤的人参加教会里一些爱的团契很有果效。


 注:对有抑郁症或有自杀倾向的人来说:自杀预防措施强调透明,自我开放,自我了解,把自己的感受及时和别人分享,接受帮助。但一般中国人并不注重这些。人们常把话埋在心里,不谈自己的感觉,特别不谈自己有抑郁,不喜欢别人知道自己心里想什麽,不相信精神心理治疗,等等。在这样的环境生活中,预防自杀是很难奏效的。


3、信仰上的激励

导致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绝望,但绝望也能产生盼望。一个人只有被命运抛到绝望的地角,思考生与死,那他才能从绝望中新生,只有对尘世幸福的绝望,才能产生对永生天国的盼望。


基督徒强调生命的意义,肯定生命的价值,这对绝望的人有相当正面的作用。而且,建立合乎圣经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可以帮助人度过种种逆境和危难,从而战胜自己,走出人生旅途中死荫的幽谷。


在身心灵上帮助他们,让他们和人、和神的关系得以建立,这是有效的方法。带着神的爱去爱他们,你就是天使。


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这场争战,无人能免,邪恶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恶的人。

传道书丨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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