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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骄傲都一概是罪吗?

所有的骄傲都一概是罪吗?


       骄傲或狂妄是被造之物所犯下的第一大罪。


       撒但是上帝创造出的美貌英俊的天使。可是,由于撒但因着他的英俊自命不凡,又因着他的智慧孤高自傲,他竟以为自己比上主更具备掌管宇宙的智慧和能力。(参阅结28:14-19)


       撒但的这一态度即被称为骄傲或狂妄,它是宇宙天地之间的罪的开端。当人觉得自己比造物主上帝更高明时,他们骄傲之极的心态便暴露无遗。


       在圣经里,撒但口吐“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的狂言,便是一个明证。


       人的骄傲的罪显露出人过分看重自己,过分孤高自傲和目空一切。在希伯来文里,“骄傲”一词的词根含有高举或升高的意思。


       我们常用“高傲”或“趾高气扬”一词来描绘一个骄傲或狂妄之人。实际上,在上帝的面前,人的骄傲表明了被深深扭曲的人的心灵世界,它是上帝所憎恶和不齿的。


       然而,我们有时也用“骄傲”一词来表达某种成就感或希冀成功的愿望。比方说,你会因着孩子在学校里门门成绩优异而感到骄傲。这种骄傲并非意味着你想凌驾于别人之上,它只意味着你为孩子所取得的成就感到由衷的开心和喜悦。


       为了自己的工作圆满完成而产生的自豪和满足是无可非议的,耶稣所想纠正的则是过度的自豪与满足。他谆谆告诫我们,当我们做成一件事时,必须记住“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参阅路17:10)


       尽管如此,作为罪的骄傲或狂妄是我们必须加以提防和抵御的。消除骄傲或狂妄的最佳方式是尽可能客观地看待自己、家庭和成就。当然,认识到自己能够成功并非是骄傲。


       例如一个世界级的赛跑明星倘若过分谦虚地说:“我跑步就象老牛拉车那样慢得出奇”,他就是在说谎了。他本该这样说:“上帝赐给了我飞毛腿的本领,我要用它来荣耀和赞美主。”


       某人如果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建筑师或艺术家,就应当这样表示:“我感谢上主赐给了我这一天赋和才能。”


       在很多情况下,上帝会赐给我先前闻所未闻的新的教训,我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和喜悦,说:“瞧,这岂不太有趣了吗?我以往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它,上帝的新的亮光叫我茅塞顿开!”


       我欣赏这一教训,它是上帝亲自赠予我的。它不该成为我骄傲和妄自尊大的本钱,而应成为我满足的源头,因为我知道这是出于上主的恩典。若是我因着自己从上帝那里领受了别人所不拥有的东西而感到高人一筹,就会陷入危险的泥潭之中。


       你必须对自己有一个中肯的估价,辨认出自我的“庐山真面目”,从而把一切荣耀和赞美归给主。


       可是,当你与人相比时,问题便会接踵而至。你心里会洋洋自得地念叨:“我能建造一幢比他强似千倍的房子,我跑得比他快,我比她要精明得多,我们比他们要更加富裕。”

   

       这种思想会招致罪欲熏心的骄傲。《诗篇》的作者说:“我们终日因上帝夸耀。”(参阅诗44:8)我们因主感到骄傲。


       我们夸耀耶稣,因为他实在是太奇妙了。这样的骄傲是毫不为过的。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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