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有声|从藏宝的比喻看神爱世人


作者/谢迦勒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马太福音13:44)
 
人看人,常常会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当我们看到乞丐时,可能会厌恶躲避;当我们看到有钱人时,可能会喜欢交往;人看城市人和农民,可能也会用不一样的眼光;人看知识分子和目不识丁的人,可能也会有所区别……但是,神看人都是一样的。

在神看来,人人都是罪人。无论人的罪大与罪小,他们的灵魂都是同样的宝贵,他们也都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
 
旧约时期,每个以色列的男丁,每年都要交一次“丁税”。交这个税的规矩也很特殊,和其他的税都不一样。其他税都是根据一个人的贫富程度,收入高的,就多交;收入少的,就少交。但是,这个“丁税”的要求却是:贫穷的,不可少交;富足的,也不可多交。因为这是表示赎命的银子。意思是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
 

一、两次“藏”
 
这个比喻中,出现了两次“藏”,这两次“藏”字的意思,却不一样。

主耶稣讲的其他比喻,我们大都比较好理解,那是因为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还是可以常常遇到的。比如过去妇女怎么和面,今天妇女也是怎么和面。过去农夫怎么撒种,今天农夫也是怎么撒种。过去怎么撒网打渔,今天也还是差不多的……
 
但是,在地里藏宝贝的这种做法,我们今天已经遇不到了。

古时候,常常是连年战乱,兵荒马乱的。而财物呢,基本上都是以金、银、珠宝那类实物为主。

所以,他们通常会把宝贝藏在自己家的地里。在当时,从地里挖出宝贝的事,是常有的。而且经常会有无主的宝贝被挖出来,因为可能埋藏的人已经死了,或举家搬迁了,土地也几经易手。

所以,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谁,该块土地内的宝贝,不管原来是谁埋的,都属于现在的该土地所有权人。只要土地已经出手,哪怕是你埋得宝贝,也不允许事后反悔。

这个比喻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出的。
 
一个人偶然发现了一块地里面藏着宝贝,可是这块地的主人并不知道,这是比喻中的第一次“藏”。然后,他就回去变卖一切,回来买这块地。

但是,他又担心在他回去凑钱的过程中,如果宝贝被别人也发现了怎么办?于是,他又将宝贝第二次“藏”在地里。所以,就出现了两次“藏”。
 
1、藏在地里:宝贝隐藏在地里,可是没有人知道。
 
我们在没有信主以前,散居在世人中间,几乎和他们没有任何分别,如同经文中所说,是隐藏在“地里的宝贝”。

其实,“我们是神的宝贝”这事是没有人知道的。

按着圣经所说,一个人不是在他决志信主之后,才突然变成神眼中的宝贝,而是他早就是神眼中的宝贝了。神从创造世界以前,就知道谁是他天国的子民,谁是会下地狱受罚的罪人了;早在创造世界以前,祂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得祂儿子的生命,就是——永生。

只是这一切,都是隐藏的,没有人知道。
 
我信主之后,曾经有个很天真的想法:既然神早就知道谁会信他、谁不会信他。那么,为何不在每一个蒙拣选的人身上,留一个特定的记号呢?

为了不影响美观,可以在耳朵后面长一个特殊形状的黑痣。这样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省时又省力。只要看到耳后有痣的,我们就粘着他,跟他传。因为知道他肯定会得救,凡耳后没痣的,干脆从一开始时,就不必浪费时间了,这多好啊?!
 
现在我知道,从神的能力上说,神肯定能够做到。但是祂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祂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2:4)
 
是的,神的心意何等美善,祂愿万人得救,祂也希望我们能明白祂「真心」希望万人得救的心愿。虽然祂知道谁最终会得救,谁最终不会得救。

但是,祂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如果一个人最终灭亡了,不是神不想救他,而是他拒绝神的拯救。

所以,神也不要让我们先去区分谁是得救的,谁是灭亡的,只管向每一个人传。
 
我们今天能得救,这真是我们过去连想都没想的事。因为我们都是在无/神/论环境下成长的一代人,从/小就被教/育成对基/督/教有强烈敌对情绪的人。一提到基督教,立刻就会联想到八/国/联/军、精/神/鸦/片、迷信迂腐……等等这些名词。

可是,在我们还没有信神的时候,神就已经看我们是祂的宝贝了。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6-8)
 
同样,在旧约中的以色列人,曾经在埃及寄居了四百多年,经过这四百多年的寄居生活,他们在衣着打扮上、食物口味上、宗教观念上,已经被埃及人部分同化了。但是,神仍然认识谁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然后将他们一一带离埃及。
 
2、“藏起来”:意味着被有意的保护起来。
 
当这个人发现「藏在地里的宝贝」之后,并没有立刻将宝贝带回自己的家中,因为这样作不合法,他还没有买这块地呢。于是,他将宝贝仍然藏在这块地里,然后回去变卖产业备足钱,再来买这块地。

不过,这次的“藏”和前面的“藏”已经不一样了。这次的“藏”,是他有意识的把宝贝保护起来,这就是基督徒今天在地上的情形。
 
任何决志悔改归向真神的人,就都是神的子民,也就是神特别要保护的人。神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白日黑夜不打盹不睡觉的保护。但是,在世人看来,已经信主的人,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要过着和他们一样的生活吗?不是一样也会遭遇生、老、病、死之苦吗?

确实,信神的与不信神的,在世上的生活都差不多,那是因为宝贝是隐藏的。但是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我们与他们在地上已经是不一样的了。

我们遭遇任何事,都会经历神的恩典和保守。神会根据祂的主权和旨意,根据我们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根据每个基督徒在祂面前的摆上,作出相应不同的安排。
 
比如,使徒雅各被/抓,神许可他殉/道了;紧接着,彼得被/抓,神就派天使把他救出来。我们不能说,大概是因为雅各犯罪了,所以神不保护他;因为彼得好,所以神才保护他。我们不能这样妄猜神的作为。神有祂绝对的主权,有祂智慧的安排。如果每个基督徒都百求百应、心想事成的话,那就不是隐藏的宝贝,而是公开的宝贝了。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加拉太书1:15)
 
我们都知道保罗在悔改之前,他是一个极力敌挡耶稣基督的人。但是,保罗在承认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时,也提说自己是被神从母腹中就分别出来的。

是的,我们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从母腹中就被神分别出来了。我们一离开母腹,就开始了被神暗暗保护的人生。

有些弟兄姊妹到了晚年才信主,当他们回忆自己一生的路程,或许经历过许多危险,但是每一次,都有奇妙的事情发生,让他们又活了下来。
 
有人或许会问:“我们当时并没有信神啊,这些奇妙的经历,都是神在保护吗?”

这处经文告诉我们,当然是的!

因为神知道我们将来会信祂,所以,从我们一出母腹,神就把我们分别出来了,一路暗暗地保护我们,直到如今。
 
再往远的说,神不单是从我们出母腹,才开始保护我们的,而是还在母腹中,就已经保护我们了。甚至不但保护我们本人,还要保护我们上面的每一代人,直到我们可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在埃及寄居的以色列人,看似他们没有神的保护,因为若是神保护他们的话,他们为什么做奴隶?为什么男孩子被埃及人杀死?

其实,神却是暗暗地在保护他们。

想,如果没有神的保护,他们的人口怎么能够越来越多?又怎么能成功地离开埃及?
 
神让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救起,不但没有埃及人敢伤害他,而且还可以学到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这些看似偶然,其实都有神的计划与安排。如果没有神的保护,这么小的民族,不知道早就被强大的埃及消灭多少回了。
 
我们一离开母腹,神就一直在看顾保守,保罗有罗马户籍,这也是神的预备,是要为主所用的。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都是神给我们的预备,我们也应该将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主,为主所用。
 



二、“变卖一切”
 
这是讲到主耶稣为我们所付的代价。

天上是何等的荣耀,可是,主耶稣却为了拯救我们,主动道成肉身。创造天地的真神,成为我们人的样子,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痛苦的经历。而且还不是生在王宫里,而是出生在一个穷木匠家里。

最后,还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祂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 (希伯来书12:2)
 
 
而且在这个比喻中,有一个有趣的细节,就是说到这个人为了地里的宝贝去「变卖一切所有的」时,前面还加上了“欢欢喜喜”这四个字。

这就好像是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为孩子付上了一切代价,也是心里欢喜一样。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约翰福音10:17-18 )

主耶稣自己甘心舍命去钉十字架,祂的爱是何等得大啊。
 
 
三、“买这块地”
 
比喻中这个人,为了地里的宝贝,而将整块地全部买下。这是告诉我们:主耶稣的赎价,不是单为了已经信他的人,而且也是为全人类。

祂付上的赎价,足以赎回所有在亚当里堕落的罪人,耶稣基督的死,已经为所有罪人付上了赎价
 
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祂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摩太前书4:10)
 
那么,既然主耶稣付上的赎价,已经足够赎回所有的罪人了。是否就意味着所有的罪人因此就可以自动得救了呢?

不是的!因为一个人最终能否得救,还要取决于他本人愿不愿意接受这份救恩的大礼。
 
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哥林多后书5:19)
 
神不勉强任何一个人得救,而是将劝人与祂和好的道理,托付给了我们。“托付”二字的里面,就意味着包含了人的责任。假如别人有事儿,把孩子托付给我们,那么我们就有了保护孩子的责任。如果这个孩子发生意外了,我们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在,神把“与神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如果我们没有传福音,没有劝我们的亲朋邻舍最终与神和好,他们就死了,那神就要追讨我们的责任,我们也是无法推脱;但是,如果我们确实尽到责任了,他们最终还是灭亡了……

那么,因着神是公义的,我们就可以免责了。
 
当然,我们只能是劝人接受救恩,劝人与神和好,从来没有强制的权力。如果一个人对神的救恩,选择坚决抗拒到底的话,那么结局只能是沉沦灭亡。这不是因为神不愿意救他们,也不是因为在主耶稣的救恩里,没有给他们预备那一份赎价,而是因为他们自己选择了与神相悖,自甘灭亡。
 
罗马书第五章中,也都是在讲这方面真理,那就是「耶稣基督救赎」的能力与范围远超过在亚当里堕落的破坏力与范围。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马书5: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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