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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祈祷与某人无关,一旦他或她已经死亡,在死亡的时候,一个人的永恒的命运是确定的——或者他因信基督而得救,在天上,他享受上帝同在的安息与喜乐;或者他在地狱受折磨。财主和拉撒路乞丐的故事为我们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显然,耶稣用这个故事去教导我们:人死后,不义将永远与神分离,他们记得他们对福音的拒绝,他们在受折磨,他们的状况无法得到补救 (路加福音16:19-31)。
通常,失去亲人的人们受到鼓励为去世的人和他们的家人祈祷。当然,我们应该为那些痛悔的人祈祷,但不要为死人祈祷。没有人会相信,在他死后,会因为有人为他祈祷,从而带来某种有利的结果。圣经告诉我们,人类永恒的状态是由我们生活在地上的行为决定的。“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
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必须对我们的生活方式负责。其他人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选择,但最终我们必须为我们的选择给出一个理由。一旦生命结束,就不能做出更多的选择,当我们别无选择,就只能面对审判。
别人的祈祷可能表达他们的愿望,但是他们不能改变结果。为一个人祈祷的时间是在他或她活着的时候,他或她的心、态度和行为还有可能得到改变的时候(罗马书2:3-9)。
很自然的是,在疼痛、痛苦和失去亲人和朋友的时候,我们有祷告的愿望,但我们知道有效祷告的界线在圣经中已经得以揭示。圣经是唯一的官方祷告手册,它告诉我们,为死者祈祷是徒劳的。然而我们发现了为死者祈祷的做法,是在基督教国家的某些地区所看到的。例如,“罗马天主教神学,允许向死者和代表他们祈祷。但即使是天主教当局承认,在有六十六卷书的标准经文中也没有明确的授权可以代表死者祈祷。相反,他们求助于伪经(马加比后书12::46),教会传统,特伦特委员会的法令等等,来保护这种做法。
圣经教导那些顺服救世主旨意的人(希伯来书5:8-9),在死后直接进入到耶和华的同在
(路加福音23:43) (腓立比书1:23); (哥林多后书5:6,8)。
尽管我们同情那些失去了亲人的人,我们必须记住,“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后书6:2)。
尽管上下文将福音时代作为一个整体,但每节经文适合于没有准备好去面对接下来的不可避免的死亡和审判的任何一个人(罗马书5:12);(哥林多前书15:26);(希伯来书9:27)。
死亡是末了,在那之后,再多的祈祷也不能让一个人获得他在生命中所拒绝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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