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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基督徒如何践行“当孝敬父母”的经训?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出20:12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上帝的命令。基督信仰是重视孝道的信仰,从旧约到新约,上帝透过圣经一再教导我们:当孝敬父母

 

孝敬父母,在圣经中是“十条诫命”中的第五诫。神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在十诫中,这是唯一一条带着美好应许的诫命。由此可见,孝敬父母在神看来是何等的重要。那么基督徒当如何践行“当孝敬父母”的经训呢?

 


01
孝敬父母不可形式化



我们应该弃绝当年主耶稣所责备的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的错误教导:把“孝敬父母”当作例行公事一般。主耶稣斥责这些假冒为善的人说:“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做了各耳板,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71112


什么意思呢?他们认为:自己每个月当给父母的基本生活费已经给过了,自己对父母就没有其它的责任和义务了。这样的思想是非常错误的,也是神所恨恶的。

 

前几天有一个老阿姨向我哭诉:自己千辛万苦养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都给他们成了家。如今自己年纪老迈,又患了糖尿病,两个女儿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自己一个外人没有责任赡养父母,那是她三个儿子的事情;儿子说:每月一百元钱的生活费都按时给过了,这是以前说好的,凭啥让我多出钱?老姊妹说:以现在的物价来算,每个月三百元钱,根本不够用(还要买药),想到法院起诉这几个不孝的儿女,又怕丢人。

 

作为儿女,赡养父母是当尽的本分和责任,我们当倾其所有,绝不能把遵行神的教导形式化,否则就会令父母寒心、令神痛恨、令人不齿。

 


02
孝敬父母要考虑父母的需要

(创44:2734


犹大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上帝选定他继承属灵长子的福分,绝不是偶然的。约瑟在弟兄中排行第十一位,为父亲所深爱。他的兄长们因为嫉妒,就残忍的把他卖到埃及为奴,当他成为埃及的宰相后,为了试验当年毫不顾念手足之情,把他卖到埃及的兄长们是否有悔改之心和爱弟之情;就设计强留便雅悯在埃及做奴隶。


犹大见状就情词迫切的恳求约瑟:为了父亲的需要,他情愿失去自由身代替弟弟在埃及为奴。由此可见,犹大比流便、西缅、利未这三位兄长更有担当,更体贴父亲的心。


为了满足父亲的需要,他愿意失去自由之身代替弟弟在埃及为奴,这是难能可贵的,也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的。亲爱的弟兄姐妹:今日,我们孝敬父母是否考虑到了父母的需要呢?

 

孝敬父母重在“敬”。古人云:“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意思是:孝敬父母有三等:


第一等的孝,是能尊敬父母,顺服父母;


第二等的孝,是能光宗耀祖,不让父母为自己担惊受怕,不让父母脸上无光;


第三等的孝,是能赡养父母,使父母衣食无忧。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孝敬父母包括两个方面:精神上的满足和物质上的供养。“大孝尊亲,其次弗辱”,指的都是从精神层面出发来满足父母的需要。“其下能养”,是物质上的满足。为人子女仅仅让父母衣食无忧是不够的,充其量不过是最下等的孝而已。孝敬父母重点在“敬”;没有敬,孝就打了折扣,甚至是“不孝”。


如果儿女动不动就甩脸色,埋怨、数落父母,那么,即使每日锦衣玉食父母也难以开心,难以下咽哪。真正的孝敬,是体谅父母的难处,对父母和颜悦色,即使有些事情父母做的不合自己的心意,也不疾言厉色的严责父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婉言相劝即可。)令父母难堪伤心。

 

孝敬父母要及时。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等,有些事情不能等。孝敬父母是最不能等的,因为生命有限,明天谁能把握呢?所以孝敬父母是当下的事,是不能拖的。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再想为父母做点儿什么就晚了。

 

孝敬父母是在父母在世的时候,尽心竭力侍奉老人,使老人衣食无忧、身心愉悦安度每一天。有的人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不管不问,等父母去世了,反而大张旗鼓的请戏班、唢呐班在父母的灵堂前演唱吹奏,甚至请和尚道士做法事超度以表孝心;其实这样的“孝敬”对父母来说毫无意义,铺张浪费的忙活几天,不过是做给活人看的罢了。

 

孝敬父母要有原则,不能违背真理。孝敬父母不能迂腐。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二十四孝故事》千百年来流传甚广。其中有一个埋儿奉母的故事是这样的:晋代有一个人叫郭巨,他父亲去世后,他把家产全部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只把母亲接到家里供养。他对母亲十分孝顺。


后来家里越来越穷,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妻子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老母亲特别疼爱孙子,常常把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于是给妻子商量:为了儿子不再吃奶奶的食物,把儿子活埋了吧。儿子没有了,可以再生;母亲只有一个呀。郭巨在挖坑活埋儿子的时候,忽然挖出来一坛金子,后来一家人就过上了幸福生活。


大文豪鲁迅先生曾不无讽刺的说:看了这个故事,心里特别害怕。不仅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当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活埋的就该是他了。不可否认这个故事有时代的局限性。


笔者认为:郭巨的孝是“愚孝”,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并养育我们成人,我们应该孝敬父母、关爱父母;但是也不能因为要孝敬父母而害死自己的孩子呢。当郭巨去活埋儿子的时候,可曾想过老太太的感受?常言说:纸里包不住火。若有一日,老太太得知真相后,能承受得了失去孙儿的打击吗?所以,孝敬父母要有原则,不可迂腐。

 

孝敬父母不可盲从,当父母的教导和心愿在违背真理的情况下,作为儿女是不能盲从的。



据新闻报道:


2019年4月28日,福建的一位全职妈妈在给丈夫留下“绝笔信”后,带着3岁和6岁的两个孩子跳河自杀了。


她在信中说:“从我嫁进这个家七年来他们(公婆)就没给过我好脸色,每一次吵架,公婆两个就合起来与我针锋相对,我只想自己和孩子到另一个世界好好安静的过日子,摆脱公婆在我心中的阴影……我爱你,你父母可以说谎,你如果真的为我好,你应该维护我。


我走了后希望你能维护我的名誉,就算不为了我也为了你的儿子,不要在纵容你父母毁我了,对不起,带走了你最爱的儿女们。”面对蛮横无理的公婆,丈夫的愚孝和盲从使妻子绝望,最终带着两个儿子跳河自尽。孝敬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但一定要辨明是非不可盲从。

 


孝敬父母要关心父母的灵魂,要带领父母归主蒙恩。我们知道肉体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不是最终的结局。


经上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无论信徒或非信徒死后都要接受神公义的审判。


经上又说:“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215。审判之后的结局,才是最终的结局;现今的选择,关系着最终的结局。

 

如果父母现在还没有蒙恩归主,一定要抓住时机把福音传给父母,带领父母离假归真,使父母的名字和我们一起记在生命册上。


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候神的时间表,在等候的日子不要灰心、不要气馁,更要迫切的为父母祈求、仰望。并且坚信我们在神前恒切的为父母灵魂得救恳求,是蒙神悦纳的;因为神的心愿乃是“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父母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为了儿女倾其所有累弯了腰,儿女与父母血脉相连。愿我们感恩父母,铭记“当孝敬父母”的经训。在生活的点滴中关爱父母、孝敬父母,使父母身心愉悦安度晚年;使我们所行的蒙神悦纳。




今日吗哪  

  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

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

箴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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