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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神经质的犯罪感”—一个强迫症治疗的案例

案例概略

前来接受辅导的是一个基督徒,因为头脑里反复出现诅咒上帝的念头而痛苦不堪,陷入极深的犯罪感之中。他每天都害怕受到上帝的惩罚,以致每讲一句话,每做一件事,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犯罪了。虽然每天都在祷告、忏悔,依然遏制不住头脑里的“恶念”。当事人举例说:“有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窗外有一个同事在跟人说话,我朝窗外看了一眼,心里突然担心那个同事会知道我在看他,就把脸转开了,但事后又觉得自己这个行为心怀鬼胎,存心欺骗一样,就觉得自己犯了罪。”又有一天他在家看电视,脑子里又出现了“恶念”。还有一次上街,见到女人,心里又“动了淫念”。到了后来,他脑子里开始出现“亵渎上帝”的念头。这使当事人更加惊惧不安,感到自己罪责深重。就这样,当事人整日沉溺在恐惧里,害怕上帝的愤怒与惩罚,极力要消除心中“恶念”,却控制不住。

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态,发现他孤独,自闭,没有朋友,对工作没有兴趣,生活压力很大。例如,按揭购房欠下大笔贷款,妻子怪他挣钱太少,靠几个工资不知何时才能还讫。这使他感到喘不过气来。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妻子难得看见他心情好了一点,脸上露出一丝笑。就在这时,他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像你这种满脑子都是恶念的人,哪还有资格高兴!”接着,他的脸就一下子沉了下来,赶忙自个儿祷告求赦罪。妻子见他这样,总要责怪他古怪、孤僻,对家人从来不闻不问,气愤时还骂他“自私鬼”,说这个家没有一点欢乐,像个坟墓一样。有好几次,妻子说实在忍受不了了,向他提出离婚。当事人感到委屈:“心里有这么多恶念,我哪还有心思去管这个家?”

我探索了当事人的成长经历。他生长在一个乡村,幼年时期,父亲在城里工作,母亲带着他和几个哥哥生活在村庄上。这个家庭的成员在性格上都沉默寡言,互相之间缺少沟通,也很少跟外界来往。父亲一年到头很少回家,大多是没有成家的大伯照顾着这个家。“大伯是一个性格有问题的人,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对人怀有仇恨的心理,跟人交往躲避、懦弱、恐惧,对家人脾气很坏”。当事人对大伯怀有感激之情,有一次他得了肺炎,是大伯照顾他才活了下来。有一天他听到别人跟大伯说话:“你这样照顾他,他长大了不一定会记得你。”这话对当事人刺激很深。后来,因为害怕大伯,他很少跟大伯亲近。再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到外地去了。毕业之后,大伯已经去世了,他没能报答大伯,心里感到很内疚。

在当事人的回忆里,童年生活蒙着一层阴暗的色彩,没有什么快乐可言。家人都觉得在当地受人欺负,希望他通过读书出人头地,好让这个家扬眉吐气。因此从小学到高中,当事人带着一股狠气、怨气强逼着自己读书,一天到晚“死拚”,简直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最终他考上了大学,但长期压抑自己使他在大学期间患上了强迫症。症状时隐时现,一直没有得到医治。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一个机关工作,也很少与人交往,过得相当孤独。后来,他经人介绍去了教会,受洗信了主,时而去做礼拜,但始终没有进入到教会的团契生活中去。接下来有人给他介绍对象,见了几次面之后,他觉得不合适,想与之分手,但不敢讲出来,也就接受了。结婚之后,每当妻子责怪他的时候,他就为当初的选择后悔不已。再后来,当事人脑子里开始出现各样的恶念,他为此苦痛不堪。

带着这种痛苦,他不顾路途遥远,前来向我求助。第一次面谈之后,我意识到,像他这样的情况,需要多次辅导才能促成他有所领悟和改变。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个人辅导经验的局限,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我们之间没有建立起长久而稳固的辅导关系。这次面谈之后,他再也没有来过。时至今日,两年已经过去了,我一直在心里记念着他,这篇文章算是一个案例分享,目的是推动教牧辅导工作在教会全面开展起来,使心灵有痛苦的人得到更好的帮助。但需要说明的是,出于为当事人保密的辅导原则,本文所述内容只是一个概况,对当事人的真实信息已做过技术性的处理。

病理分析

从病理角度来做一些考察,我发现当事人的情况具有强迫障碍的某种性质,因此顺便介绍一点有关强迫障碍的病理知识。

强迫障碍的症状表现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强迫仪式等。这里,“强迫”的意思是“控制不住地重复出现或反复进行”。

强迫观念有多种表现形式:强迫性怀疑:对做过的事放心不下,因为会把后果想得异常可怕,忍不住要回去查看;强迫性回忆:过去的事情萦绕于心,驱之不去,无法摆脱。强迫性联想:看到或听到某一事物,无法控制地对之进行各样的联想;强迫性穷思竭虑:坚持不懈地思考某一问题,例如,1+1为什么等于2,明知毫无必要,但是无法自抑,为之苦恼不堪。

强迫意向:反复出现与意愿相反的欲望和冲动,如看到菜刀就想拿起来砍人,走到桥上想跳下去,给弟弟盖被子时脑中出现“扼死弟弟”的念头,妈妈虽然很好,但脑子里“杀死妈妈”的念头,虽然并不会真的这么去做,但是十分担心自己真的会这样做。

强迫行为:反复进行与意愿相反的行动,如数电线杆、树、台阶,洗手,洗衣物。

强迫仪式:受到某种凶吉观念的影响,患者会不断重复某个固定的行为,使之成为一种个人仪式,而这个仪式总与某个愿望或某种担忧联系在一起。

强迫障碍的实质是,病人意识到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是不必要的、迷信的、违背常理的、甚至是有悖道德的,但他控制不住自己要那样想和那样做。虽然他尽了一切努力要控制住自己,但总不成功,他的焦虑变得越来越重了。

联系到当事人的情况,我们发现,他的强迫症状与他的个人信仰建立了联系,它的表现方式是,头脑里反复出现亵渎上帝的恶念,虽然当事人极力想控制它,但控制不住,这导致越来越深的焦虑情绪。事实上,当事人内部一直存在着一种冲突(它一度在大学时期表现为症状),它属于保罗所描述那种内在冲突:想做的事不能去做,不愿做的事反而去做了。

为什么一个人会搅入这种自我折磨而又不能自拔的矛盾状态?或者,强迫障碍的根源是什么?研究发现,强迫障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强迫症表现为观念和行为的机械性重复,它反映的是人性在现代科技的片面使用下导致的异化。例如,现代教育日趋片面化和技术化,忽略了人性需要全面而和谐的发展,损害了人的内在资源(真实、自然、创造性、想象力等),导致强迫性的、极端化的单一思维方式。强迫障碍的内在根源是人的不安全感,而现代社会的生存危机(有限的工作机会、居住、交通、教育、医疗条件等),在不断加剧人们的不安全感,使人陷入各样的压力和焦虑之中。

家庭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根据相关研究,强迫症患者的家庭模式有这些特点:过分讲究礼节;过分要求清洁;孤僻,封闭,缺乏社会交往;刻板僵化,墨守成规;对政治、宗教及社会问题缺乏关注和参与;吝啬,爱存钱;母子相处时间较长,父亲较少在家或父子关系疏远;母亲对子女过度保护,或过分限制孩子的正常行为;父亲在观念和行为塑造方面对孩子缺乏指导和影响力;当孩子遭遇挫伤、恐惧和困难的时候,父母过于忽略和拒绝孩子;父母与子女之间形成长期对抗(或争吵或冷战),等等。

联系到当事人的家庭环境和童年生活经验,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理解和分析。父亲很少在家,当事人与父亲的关系疏远,甚至可能对父亲存在某种愤怒的情绪,因为在他需要父亲支持的时候,父亲是一个缺席者,这个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席的父亲会给孩子的生命造成某种空缺,甚至可能成为导致他自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父亲又是这个家庭的供养者,如果当事人对父亲心存什么不满,那可能会受到良心的责备,那么,这种情绪一定是被压抑下去的。这个家庭是封闭的,家庭成员大多孤僻、阴郁、脾气暴躁、沉默寡言,成员之间的沟通存在阻隔,有些问题不能及时消融,反而造成累积,这是一种不良的互动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病场”。这个家庭对外在环境有一种不安全感,长期生活在一种受欺侮的感觉里,这会在当事人的内心培养一种对他人的惧怕和敌意,从而不利于他日后跟人建立信任的关系。同时,这个环境还给当事人造就了极其敏感的良心,使他在日后受到环境因素的刺激之后,激发了神经质的内疚感。分析发现,当事人的罪恶感从表现形式上看似一种信仰意义上的罪感意识(sin),但在本质上却是一种神经质的犯罪感。

教牧辅导

当事人曾向牧师求助,有一位牧师告诉他,这是因为他心理上太过敏感。他从另一位牧师那里得到的回答是,这是魔鬼在他里面做工。共同的是,他们对当事人的辅导重心都放在灵性的栽培上面。具体而言,他们让受辅导者多读经,多祷告,忏悔自己内心的罪,摆脱魔鬼的控制,使心灵洁净,不给魔鬼留破口,等等。我在面谈中发现,当事人的问题相当复杂,因而教牧辅导还需要更加全面和深入地关注和处理以下一些方面。

一、神经质的犯罪感

祈连堡牧师告诫教牧辅导员,在跟受辅导者建立了信任关系之后,可以涉及到问题背后的生命经验和灵性生活的关系。例如,帮助受辅导者处理他内部的“犯罪感”,使他能够以“更现实的信仰去取代魔术式的信心”,让他真正看到“我和上帝的关系属于什么性质”?启发他探索“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是对我的生活起到建设性的作用,还是在摧毁我生命里所珍惜的东西。“有些受辅导者是病态的——在心理和精神方面——表现出有神经质的良心。他们表现出有慢性的不正常的犯罪感。这种感觉来自不成熟的,或僵死的价值体系。他们的自我评价非常狭小,容不下一点恩典。他们在微小的道德问题上,或‘不快’的感觉上,迫使自己谴责自己,浪费了不少精力。因此,他们有很少的精神,留给重要的‘道德中心’(露丝·西提,Ross Snyder的提法)。对这样的人,辅导目的在于帮助他们获得基督徒的良心。”

按祈连堡的解释,“神经质的犯罪感,并不是一种实际伤害一个人造成的结果。从心理学上说,它来自一个人不成熟的良心——这个人内心的价值观、行为和情绪,是由他的文化所加给他的。……这个人不成熟的良知,由于害怕被责罚、被拒绝而活动着,而不是由于一个人积极努力使自己完全,并坚定向好的方向发展的结果。神经质的犯罪感,主要成因是由于我们内心在反抗父母的控制,它往往把精神集中在微小的,及无关重要的道德问题上,或在愤怒的情绪、侵犯性的冲动、性的幻想及冲动之上。这种犯罪感,及这个人受伤的感觉和行动,使他受到很大的压力。因此他失去了自由,而自由却是任何真正的道德选择所必须有的。这些人因为有惯性的犯罪感觉,所以常有重担”。

这段话对我们理解当事人的症状的本质很有帮助。当事人的童年经验在他的内部培植了神经质的良心,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分析中从他对父亲和伯父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按弗洛伊德的说法,人格结构中有一个“超我”,它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理想自我,它苛求完美;另一个是良心,它苛责不完美之处。理想自我和良心是从童年时期受到父母(和其他重要的有亲密关系的人)奖赏与惩罚的经验里生长出来的。适当的赞赏与惩罚是必要的,它有助于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但是,如果父母对孩子有过多的赞赏,甚至苛求孩子完美,或者,当孩子犯错误的时候,父母又给予过于严苛的惩罚,因为一个错误就给孩子贴上“坏孩子”或“笨蛋”的标签,这都可能在孩子的内部培植出一个严苛无情的“超我”。这个超我成了一个人内部的“裁判所”,它代表父母对当事人进行可能终其一生的监督和惩罚,它苛求当事人完美无缺,不然的话,就通过良心(或超我)对他实施无情的惩罚。前文分析中,我们看到这位当事人的成长经历和症状表现,发现了他内部积聚着神经质的敌意、内疚和恐惧。这种敌意可能投射到他人身上,也可能投射到上帝身上。但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的良心又会来惩罚他,使他陷入神经质的罪恶感,使他的生活充满恐惧不安。

如果没有考察当事人的生命经验、个性特性与症状表现,又对它们与信仰之间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我们就不大能够鉴别神经质的罪恶感,看不到当事人的信仰实际上感染了神经症的性质,它可能造成这样的情形:我们会把神经质的犯罪感当作信仰意义的犯罪感,甚至可能会过于强调罪与上帝的惩罚,从而刺激和强化当事人的神经质的犯罪感。牧者需要意识到,与信仰意义的犯罪感不同的是,神经质的犯罪感往往使人“不能对忏悔后得宽恕的过程作出反应”,也就是说,他不相信也不接受自己会得到宽恕,反而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无关重要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细节上面,非但不采取任何有建设性的行动去作出改变,反而会追求一种“因罪受罚”的自虐性质的满足。对此,曹敏敬牧师告诉我们,“真正健康的宗教并非在满足他们强迫性的私欲,而在使自我更自由地去创造及完成人生最终的目标。信仰本身需要有不断的冒险,找寻新的顿悟,在信任及爱中建立新的关系”。

二、信一个怎样的上帝

信仰传统中似乎一直非常关注“信与不信”的问题,是不是忽略了“信一个怎样的上帝”的问题呢?当我们来讨论“信一个怎样的上帝”的时候,我们发现,它绝不是那么简单。我问过当事人:“你信的上帝是什么样的?”他回答:“上帝是有慈爱有怜悯的。”的确,在他的信仰观念里有这样一个“爱的上帝”,但是,在他的生命经验里却是一个惩罚的上帝。因为他的内心被神经质的犯罪感所控制,他一方面惧怕上帝的惩罚,一方面又似乎需要上帝的惩罚——因为惩罚能减弱犯罪感的折磨。这时,他会不自觉地夸大和泛化上帝的“忌邪”特性。当事人经验到的这位上帝盯着人不放,每时每刻都在等着人犯错误,然后立刻降下惩罚。这位上帝像一个严苛的律法主义者,只会关注道德规条的细枝末节,专事挑剔与苛责,没有功夫去爱,没有心思去宽恕。因为相信这样一位上帝,当事人几乎把自己变成“套中人”,他不与人交往,不跟人说话,甚至——如果可能的话——不要动脑子思考任何问题。因为他害怕,只要出一点差错,就会招来上帝的惩罚。圣经里说,“在爱里没有惧怕”,我们也可以说,在惧怕里没有爱,特别是当一个人陷入神经质的惧怕之中不能自拔,他的爱就被惧怕遮蔽了,也渐渐失掉了爱的能力。

艾瑞克森的人生发展理论认为,在生命的早期阶段,一个人从家庭得到真正的关爱,会在他内部培育出一种基本信赖;建立了基本信赖,他会自信,会信任他人,也会与上帝建立信任的关系。考察当事人的生命经验,我们发现这种基本信赖的缺失,表现为他在生活中缺乏自信,不信任他人,与人交往有恐惧和不安全感,不敢向人敞开心扉,怕被人抓住把柄,等等,而这些也都反映在他与上帝的关系里。圣经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些在当事人的生命里却是稀少的,惧怕弥漫了他的生活,阻碍了信、望、爱,也破坏了关系。这位基督徒与其说信上帝,不如说害怕上帝,而这害怕又不是一种神圣的敬畏感,而是一种神经质的犯罪感。他在讲述的过程中,不断重复“感谢神的恩典”,这个看似虔敬的口头禅却透露出他的恐惧心态:当事人生怕得罪上帝,要不停讨好他。不难设想,当事人在生活中也是用这样的方式讨好他人。

有人从关系的角度考察精神障碍和心理障碍的根源,发现它们是“由人与人关系的意义受到崩溃造成的”,而这会进而影响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甚至,我们也可以这样看,人与上帝之间关系的破裂是精神和心理症状的深层根源。人在关系里发展自我,关系成为人的成长资源。如果一个人与人、与神的关系是一种自我压抑模式,这会在他的内部累积怨愤的情绪,使他对人有愤怒,而这愤怒也会转而针对上帝。特别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充满痛苦的时候,他的潜意识里会有一个对神义论性质的问题:“上帝,为什么我的生活会是这样?”这里面隐含着愤怒,而这愤怒的情绪只能压抑下去,因为它稍一露头就会给有着神经质的良心的当事人带来犯罪感,他害怕招致上帝的惩罚,就一定要压抑这种愤怒,于是造成这样的情况:潜意识的愤怒一直在内部激荡着,要冒出来,又一次地被强制下去。

关于当事人的情况,我曾跟几位来自富勒神学院心理学院的教授在一起分享过,他们建议在辅导中对当事人以下方面作出探索和引导:(1)需要了解:他的内部是不是隐藏着愤怒?他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生活而对上帝有怨恨?(2)可以问他:如果上帝现在就在你面前,你会跟他说些什么?(3)可以告诉他:对上帝表达愤怒,并不是对他的不尊重;我们在苦难中可以问:上帝你在哪里?(4)可以跟他分享圣经:约伯对上帝直接表达自己的不解与愤怒,这表明信仰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生命态度上面。在这一点上,祈连堡牧师鼓励牧者用成长的态度使用圣经,杜绝“严厉的圣经主义的态度”和刻板的律法主义的态度。例如,他告诫我们,面对一个压制愤怒的人,可以对他说:“我个人认为愤怒是上帝的恩赐,是值得我们去珍惜和善用的。耶稣自己似乎也曾在某些情况中,表现得非常愤怒。但是储藏愤怒——含怒到日落,它对我们及其他人,会具破坏性”。特别是,我们可以引导这位受辅导者去看见圣经在向我们描述一位怎样的上帝。我们还需要进入他个人的生命经验,让他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神经质的犯罪感,以及它会怎样扭曲信仰,扭曲上帝的形象。我们相信,上帝并不象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受制于童年经验里的父母形象,他超越个人的创伤经验。当然,教牧辅导必须帮助一个人处理他的满是创伤的生命经验,让他在新的经验里看到上帝——他是又真又活的,他是爱的。

三、信仰是又新又活的,不是一套僵死的规条

人生成长过程充满阻碍和破坏的因素,会给心理造成伤害,给人格造成扭曲,使人“好像破碎的器皿”和“土浅石头地”,道的种子撒在上面,受到阻碍和遮蔽,长出不健康的信仰来。神学上的问题,反映的是信仰的问题;信仰的迷误,往往出自错误的神学观念;错误的神学观念背后,往往隐藏着充满创伤的生命经验;创伤的生命经验,又会造就病理的人格;某些人格特征,如孤僻、自闭、刻板、吝啬、敏感、多疑、恐惧、苛求完美、犹豫不决、极深的内疚感等,又会构成心理、精神障碍的发病基础;心理障碍和精神障碍的某些因素又会渗透到神学思想和个人信仰中来,表现为偏执、妄想、强迫、受迫害感等,它们会削弱人的自我价值感,增加人的不安全感和犯罪感。

基督教信仰本是又新又活的,但在一些人那里,它变成了一套僵死的、不可触犯的规条。祈连堡牧师说,神经质的犯罪感会让一个人“把精神集中在微小的,及无关重要的道德问题上,或在愤怒的情绪、侵犯性的冲动、性的幻想及冲动之上”。这让信仰变得僵化而琐碎,失掉它又新又活的力量。圣经对每一个时代、每一种处境的人说话,我们需要用健康的信心和成熟的良心来领受它的话语。不然的话,圣经可能被误用,变成琐碎的道德主义的强制,阻碍生命的成长,甚至被用来满足神经质的犯罪感所要求的惩罚。我在本文当事人身上发现了这种情形。圣经说,“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但他不敢向上帝敞开,害怕触怒上帝。圣经里有诗人的祷告说,“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他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5)。但当事人不相信他的罪会得到赦免,也不愿接受罪得赦免,甚至断章取义地引用圣经,证明他对罪与惩罚的痛苦是有圣经依据的,例如,“忧伤的灵,神必不轻看”。但是,这忧伤是需要医治的。再者,圣经是说到要“恐惧战惊”,但那是指敬畏上帝和谨守行为,而不是说坚持一种神经质的恐惧,因为它破坏生命成长。

带着这种神经质的犯罪感,当事人没有从信仰的意义上理解人性软弱的真实性质和体验罪得赦免的自由和感恩,反而每日生活在规条的强迫之下。他说信主之前会骂人,信主之后“不敢”骂人了。当头脑里出现骂人的意念,他的心就开始烦躁、紧张、惶惶不安。圣经向生命提供了丰富的“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但当事人没有品尝到这些新鲜的果子,他每天都在强忍着吞吃恐惧的苦果。因为内心有极深的不安全感,他一言一行都害怕“万一”犯罪。他追求着外在的标准或规条,以为靠这些可以保证自己“万无一失”,而这正是圣经里一群法利赛人的所思所虑和所作所为;他们生活在律法规条之下,把活泼的生命信仰变成了一套僵死的、强制的标准,因而受到了主耶稣的严厉指责。我们又看到,圣经里有“爱的颂歌”,诵读它的时候,我们心里流淌着这样的体验:爱是本质,是自由,它需要通过形式来表达,但它又高于一切形式。

从事教牧辅导,我们会看到许多生命怎样经历了破碎,建立在破碎的生命基础上的信仰会以各样的不健康的方式表现出来。祈连堡牧师说,“不成熟的、以权力为中心的信仰,往往给我们虚幻的安全感,这安全感的来源,是由于我们逃避了在生活上实践一个开放的、不断成长的信仰所能做到的自由。要使一个人得到灵性上的自我释放,往往需要用自己所能掌握的一切辅导能力。在这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直接处理病态的、抑制成长的信仰”。生命的破碎需要得到整合和重塑,从而建立符合人道、促人成长的信仰的基础。健康的神学思想和宗教信仰“可以使我们感受到已被充满爱心的上帝所接纳,会给我们一种强而有力的神学基础,使我们可以有好的自我评价及自立感”。健康的信仰也是一个有意义的生活哲学,它有内在的道德引导,有负责任的行为,有从内心建立起来的爱心,有创造力和价值感,而不是恐惧感和罪恶感。

基督徒也会有心理障碍,需要得到医治。许多基督徒不愿意到社会上的心理机构去寻求治疗,因为他们觉得无法从那里得到信仰资源的支持和帮助。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因而对教会牧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教会需要发展自己的教牧心理辅导和教牧心理治疗,充分发挥其医治、支持和指导的功能。教牧辅导不仅针对社会意义上的不道德的行为,还针对心理的各样障碍,还深入到对灵魂的医治。荷曼在他的《灵魂医治》一书里讲到灵魂的治疗有双重目的:“一方面是注重人格的统一及在道德与灵性的高度水平上的统一;另一方面是注重个人在其物质、社会及宇宙的整个环境中作适当的、有效的及快乐的适应”。作为教牧辅导者,我们的工作是与上帝同工,培养和促成一个人成长,使他在个性上成熟,在灵性上有真实的信心,与上帝建立一种更有生机、更为长进的关系。教牧辅导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关注,面对一个充满危机和压力的时代,教会可以成为一个医治、支持、指导的团契,把任何一只受伤而迷失的羊带回家来。这正如经上所说:“主的灵临到我,因为他膏立我,拣选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他差遣我宣布: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光明;受欺压的,得自由,并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赛61:1-2)


文章选自南京直面心理咨询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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