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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徒不宜从事直销”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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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笔者以为,作为基督徒,很多时候我们容易忽视直销会带给教会的巨大隐患,因为我们很难近距离去“触摸”到这个群体的实际运营状况以及对于我们属灵的冲击。接下来,我就从法理以及《圣经》角度浅谈一下我的看法。



1.法律依据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对于“传销”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的第二条是这样阐述的:“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从中可以明确看出,在中国,直销模式只开放了“单层次”。另外,国务院还同时发布了第443号令,即《直销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这里不再赘述。由此可见,多层次直销及团队计酬模式被国家认定为违法。那么,有人会说,我们从事的是获取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是合法的。在这里,我要说明的一点,中国直销没有一家是合法运营的,尽管他们拿了合法的直销牌照,但实际的运作无一例外采取了多层次团队计酬的模式,是违反以上“两个条例”规定的,这就是行业的“灰色运作”。

如果在这个行业想不违法运营,你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与直销公司签约,因为法律禁止的是自然人的多层次,你可以用法人的多层次来规避法律对你的限制,或者你就用“单层次”运营吧。但我个人依然认为不适合基督徒从事,后面会继续谈到。


诚言,只要是违法的,就算是一位外邦人都不当从事,何况是基督徒呢?

另外,“传销”还被定性为犯罪列入《刑法》。2009年8月2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传销罪”被正式列入了《刑法》当中。并规定,“传销罪”最高七年徒刑的量刑,并处罚金。


2.<圣经>依据



在与直销这个行业近距离接触的过程中,我发现经营者普遍(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否则,打击面就太广了)有这样的特点:急功近利、对产品功效夸大其实、虚报业绩和收入、误导消费以及说谎和存有诡诈心理。


如此,在外邦人面前会使上帝的名受极大的羞辱。


而上帝告诉祂的儿女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上帝看“美名胜过大财”(箴22:1)。

我们应当看重基督徒的名节。


不但如此,基督徒如果把这份工作带到教会中,会很大的影响弟兄姊妹的关系,以至这个行业与福音及其它教会事工也会产生严重冲突,甚至会因着经营中的摩擦、经济亏损等问题使一些基督徒跌倒,或自己的心思也时常被私欲牵引着。


《圣经》也警戒说: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如果一个行业,让你身不由己的违背圣经,那就不是合适的。


圣经又说:


“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7)



看来,我们收入的途径如果偏离了上帝的原则,即使你奉上了当纳的十分之一,上帝也不会悦纳。





另外,由于直销经营者之间利益、会议和互动的紧密性,其经营形成了“合伙”的实质。

因着你无法控制和约束合伙人的行动及决断,即便对方是基督徒。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17:9),所以合伙会有如下的危险性:

1

损害名声的危险


2


不能自由的顺服神



如,神呼召亚伯兰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指示地去,结果他带上了“本族”本家的侄子“罗得”,后来罗得住进了淫乱的索多玛城,最终当上帝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两座罪恶之城的时候,罗得一家逃到了一个山洞,罗得的两个女儿与其父乱伦而生出了后来的“摩押人”及“亚扪人”。

后来,“摩押人”与以色列为敌,摩押王巴勒借用巴兰先知来咒诅以色列,去接受假神巴力的敬拜,造成以色列进入沦陷。这就是合伙关系导致悲剧至今的明证!



3


通常会给魔鬼留破口、不欢而散


往往会因为经营上的分歧彼此产生纷争、甚至使人跌倒或成为福音的障碍。当合营的一方满了恶行,那破口将是何等的大呢?


总之,关于什么样的钱财可以去赚,《圣经》也给了我们太多的警戒的话语,我们可以思考是否遵行或者违背。

诸如: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篇1:1】


“不要吃恶眼人饭,也不要贪他的美味。”

【箴言23:6】;


“不义之财毫无益处”【箴言10:2】)




4


会承受连带的管教


圣经中有如“约沙法与恶人亚哈谢合伙造船要往他施去”的案例,神管教亚哈谢,破坏那船,也牵连了约沙法,他们合伙造船前往他施的计划也成了泡影。

【详见《圣经》代下16:9;19:2;20:35-37】)


许多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白,我们需要金钱固然重要,但是最重要是神的喜悦,是敬畏神,正如圣经所说:


诗篇127篇1节

:“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以上从两个大的方面简单聊了关于“基督徒不宜从事直销”的一点点看法,希望能对正想从事以及正在从事这个行业的弟兄姊妹有所提醒和帮助。

即便有些产品和公司,你认为是不违背圣经的,也希望你在以上方面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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