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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堕胎之二︱未出世的孩子算得上是一个人吗?

文章标题:关于堕胎之二:未出世的孩子算得上是一个人吗?

原作者:兰迪·奥尔康

原出处:本文获授权刊登,本系列文章出自作者《为什么要选择生命?:照顾未出生的婴儿及其母亲》(Why Pro-Life?: Caring for the Unborn and Their Mothers)一书,对文章标题进行了编辑。

作者介绍:兰迪·奥尔康(Randy Alcorn)是《永恒之眼事工》(EPM)的作者,创始人兼董事,该事工致力于讲授圣经的道理,并协助教会服侍各地未得之民以及未饱足的、未出生的、未受教育的、未和解的、未得到支持的人们。作者是一名研究员和20本畅销书的作者。他的非小说类作品包括《恩典和真理悖论》、《宝贵的原则》、《维护生命组织对支持自主选择堕胎倡导者驳论的答案》。他的小说包括《截止日期》、《主权》、《士巴恩的阴谋》和《金勋章获得者安全回家》等。





支持自主选择堕胎的倡导者有一次普遍表示:“不能确定人类的生命从何时开始,这是一个无法用科学来回答的宗教问题。”大多数人已经放弃了这一立场,因为它与几十年的科学证据相矛盾。然而,这种落伍的信念在我们的国家还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它仍然是一种普遍看法。

 

自主选择堕胎的逻辑可以获胜的唯一方法就是:让人们相信胎儿没有一个完整的人那么重要。

 

那么是这样的吗?

 

科学是怎么说的呢?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产科教授阿尔弗雷德·邦格博士说:“自从我最初开始医学教育,就已经学会人的生命始于受孕之时......人的生命存在于从受孕到成年的整个序列中。在此期间,任何时候的任何中断就构成了终止人的生命。”说起孩子在子宫内的早期发育阶段,邦格教授说,“我不认为这些早期阶段代表一个不完全的人,这是代表了每一个阶段的人类生命。”①

 

巴黎笛卡尔大学遗传学教授杰罗姆·勒琼博士说:“在受精之后,一个新的人类就已经应运而生了。”他说:“这不再是关于品味或观点的问题了,每个人在受孕的时刻都有一个非常优雅的开始。”②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米舍利娜马修斯罗斯说:“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的生命始于受孕是正确的理解。”③

 

每个人受造的时刻就是他受孕的时刻,在那一刻之前,这个带有他独特的DNA的人并不存在,而从受孕那一刻起他就确实存在了。

 

不仅是反对堕胎的人相信这一点,就连俄勒冈州最大的堕胎诊所里的所有人都作证宣誓说:“人类的生命绝对是始于受孕。”④获奖通俗书籍《从受孕到出生》记录了孩子从受孕的时刻开始,一直到他诞生的活动全过程。

 

人的生命始于受孕的证明有多清楚?这个证明清楚到美国密苏里州批准了一项2003法案,其中指出:

  • 每个人的生命始于受孕;

  • 未出生孩子的生活、健康和幸福有受保护的福利;

  • 未出生的孩子应该包括:从受孕那刻一直到出生那一刻的、各个发展阶段中的、所有未出生的孩子或孩子们以及人类的后代。⑤

 

复杂的人类

 

一个新受精的卵子含有数量惊人的遗传信息,足以控制一个人整个人生的成长和发育。人类细胞DNA的单个线程所包含的信息等于拥有一千册书籍的图书馆⑥。

 

这个新个体的细胞快速地分裂和倍增,开始惊人的成长,之所以能成长是因为有生命。当一名女性知道自己怀孕以前,在她体内已经有了一个有生命且成长着的人。

 

在受孕之后的5至9天内,这个新的人为了安全和营养而附着在子宫壁上,并已经可以通过科学手段来确定性别。到第14天,这个孩子会产生一种荷尔蒙来抑制母亲的月经。若想清楚地分辨人类的特征还需要2周的时间,再过3周就会更加明显。不论如何,他已经是一个完全有资格的人类成员。

 

在受孕时,未出生的孩子对我们来说不像是人类,我们习惯了通过外观来辨别人类。但在客观的科学角度,未出生的孩子在各个方面都是一个正处于发育发展阶段的人。

 

心脏在受孕后18天形成,此时眼睛也开始发育。一直到第21天,心脏将血液泵压至全身;到第28天,胎儿发育出臂芽和腿芽;到第30天,他就有了一个大脑,体型倍增至1万倍;一直到第35天,他的嘴、耳朵和鼻子都已经形成;到第40天已经能测到这个未出生孩子的大脑波;3周以前就开始的心跳现在也已经可以由超声波听诊器检测到;到第42天,他的骨架已经形成,他的大脑能够控制肌肉和器官的运动。

 

不管他或她看起来怎样,孩子就是孩子。堕胎将会终止这个孩子的生命。

 

生命的戏剧性

 

著名的子宫内摄影师伦纳特·尼尔森,在他的《出生前的生活剧》一书中谈到了未出生的孩子在受孕后第45天时的情况,也就是许多女性知道自己怀孕之前,他说:“虽然现在胚胎的重量只有1/30盎司(大概1克),但是它具有成人所有的、各个不同发育阶段的内脏器官,它已经有一个小小的嘴和嘴唇、早期的舌头和20颗乳牙的牙根,其性别和生殖器官也开始发育。”


在第8周,孩子的手和脚都近乎完全形成,第9周的孩子会弯曲手指,并且有意识地握着手掌。此时,手指甲也已经形成,孩子会吸吮自己的大拇指。9周大的胎儿“已经能很娴熟地翻筋斗、倒翻和双脚交叉踢。”⑥


未出生的孩子能够对刺激做出反应,也许他已经能感受到疼痛⑦。然而,若是在这个阶段对孩子实施堕胎术的话,则被称为“早期流产”。


第10周孩子就能斜视、吞咽和皱眉;第11周他会排小便,能够做出各种表情,甚至会微笑⑧;第12周孩子会踢、转动他的脚、蜷曲、还会扇动脚趾、握拳、活动拇指、弯曲手腕,还会张开他的嘴巴


这一切都发生在孕期的第一个阶段——生命最初的三个月。在子宫里剩下的六个月中没有什么新发展或开始什么新的功能,这个完整无缺的孩子只会继续长大,变得成熟;除非因不慎流产或通过实施堕胎术而丧失生命。

 

在美国,每一次、每一例堕胎术而导致停止一颗跳动着的心脏和已经能检测到的脑电波,所有这一切都成了一个不争的科学事实。

 

当一个人不再有心跳和脑电波时,我们怎么称呼这种现象?——死亡。我们怎么称呼有心跳和脑电波的现象?——生命。每一例堕胎术就是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未出世的孩子和新生儿之间的区别

 

斯科特·科鲁森说:“对于‘那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胜过其它所有的考虑。”他指出在未出世的孩子和新生儿之间只有4个区别,而这4个区别可以通过SLED来记住。我在此简短地概述一下:

 

S——尺寸大小:你的体型大小是否能确定你是谁?

 

L——发展发育阶段:20岁的人与10岁的人相比,他们是否因为自己比10岁的人更聪明、更强壮,就更能被冠予“人”的称号?

 

E——环境:与待在房子外面相比较,待在房子里的你是否让你或多或少地觉得自己更像一个“人”?待在母亲腹中与待在母体外相比较的话,是否会令一个婴孩不那么像一个“人”?

 

D——依赖的程度:依赖他人能确定你是谁吗?患了老年痴呆症的人、或是依靠肾透析的人与他人相比就不那么像一个“人”吗?我,作为一个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与发现自己患了这种疾病以前相比,现在就不那么像一个“人”了吗?

 

3个月大的孩子比10岁大的孩子要小,远远低于10岁孩子的发育发展,就好比一个未出世的婴孩根本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一样。

 

问题并不在于未出世的孩子有多大、有多聪明、有多不方便,而在于他们是谁?

 

答案很简单——他们是人类。

 

卵子、精子、胚胎和胎儿之间有什么区别

 

当二年前堕胎术在美国成为合法化的时候,支持自主选择堕胎术的代言人在著名医学杂志中指示护士:“通过公共调理、所使用的语言、概念和法律可以将堕胎的概念与杀戮的概念区分开。”同年,在一次洛杉矶的座谈会中有人提出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你说:‘把胎儿吸出来’,这很可能会产生或增加创伤;而是应该说‘清空子宫’,或是‘我们要刮子宫壁’,但千万别说‘我们要把胎儿刮掉’。

 

语言不仅仅是思想的表达方式,也是思想的铸造者。如何使用词语将影响到我们对一种观念的接受能力。但无论我们如何用词,“清宫”或“终止妊娠”就是在夺取一个人的生命。

 

一名反对堕胎的女权主义者说:“维护生命运动的成员不反对终止妊娠。妊娠仅仅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我们都愿意在妊娠大概9个月的时候终止。我们所反对的是杀害孩子?。

 

1.胎儿

 

正如幼儿和青少年、胚胎和胎儿这样的术语不是指非人类,而是指人类特定的发展阶段。胎儿的拉丁文,另一个翻译为“后代”,“年幼的”或“小孩子”。

 

从科学角度来说,有些人认为与一个新生儿相比,人类的一个胚胎或胎儿处于更早期的发展发育阶段,就不算是人的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这就好比说一个幼儿因为还不是青少年就算不上是人。我的一个女儿比另一个大2岁,这是否就等于说相比起来,这2年的不同就使她更好吗?一个人长大一些后就更能算得上是人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成年人与孩子相比就更能算得上是人!橄榄球运动员与赛马骑师相比就更能算得上是人!非人类的东西在长大一些后不会被看作是变成了人;只要是人,从一开始就是人。

 

2. 卵子和精子是人吗?

 

卡尔·萨根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说摧毁一个卵子或是精子就不是谋杀?”答案是:精子、没有受精的卵子和受精卵之间有一个基本的区别。当卵子和精子结合之后,一个新的、充满活力的以及从基因的角度上来讲独特的人的生命就开始了。


这个生命即不是精子、也不是卵子,更不仅仅只是二者结合。一个受精卵就是一个新受孕的生命,这是一个人,带有自己的生命,也带着自我导向发育发展的快速步伐。

从受精的瞬间,第一个单细胞就含有整个基因蓝图的所有复杂性。这解释了人类发育发展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孩子的性别、头发、眼睛的颜色;身高以及肤色?。取出刚刚怀孕受精卵的单细胞,把它放在一个黑猩猩的细胞的旁边,“一个遗传学家可以很容易地识别出哪一个是人类。其人性,已经是显然的了。”?

 

受孕的产物或者说未出世孩子是错误的,是“人格解体”。事实上,新生儿、10岁大的孩子和成年人都是“受孕的产物”。与胎儿相比较,其人类的特性不多也不少。正如马受孕的产物永远是马一样,人类受孕的产物也始终是人类。

 

关于胚胎干细胞的争论是一种语义能力的例子。干细胞来自于多种组织和内脏器官发育发展的全能主细胞,被生物医学研究者认为是黄金材料,它能从人类良性的来源中提取,包括自愿作试验的成年人、脐带血、胎盘等。但许多科学家决定要从那些在这种获利中丧失性命的人类婴儿胚胎中提取干细胞。这种伦理辩论对我们如何看待人类以及是否值得为他人服务具有重要影响?。

 

有趣的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发现公众的反应是反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来通过实验摧毁人类胚胎。所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选择了一个新的名词来形容完全同样的东西:“人类多能干细胞研究”。这个新术语遮盖了人类胚胎是实验对象的事实,他们没有终止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是发现了另一种称呼。

 

3.毫无疑问——堕胎术在杀死婴儿

 

托马斯·希尔格斯博士指出:“除非一个单独的活体已经是一个人类,否则它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类。没有任何活体能成为它本来不应该是的东西。”?

提供堕胎术的人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

 

“我开始对一名妊娠17周的年轻女性实施堕胎术……然后我把镊子插入子宫,并用镊子固定住胎儿的头,因为在这个时段不能对胎儿注射,那个胎儿还活着。我把镊子捏拢,将胎儿的颅骨捏碎,然后撤出镊子。现在已经死亡的胎儿多少还算完整地滑出体外。”?

 

这个人一生致力于实施堕胎术,而且教别人怎么去做,这对堕胎术是否是杀死一个婴儿来说绝对毫无疑问!你们是否还知道其它一些他所不知道的事实呢?

 

未出世的孩子是女性身体的一部分吗?

 

正如许多人已经提出的,哲学家莫蒂默·阿德勒提出:“未出世的孩子是女性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是一个人的胳膊或腿是活的有机体的一部分一样。一个人决定要对一只手臂或一条腿进行截肢属于他的个人决定,是一种取决于个人意愿、不伤害他人或公众利益的自由。”?

 

1.对或错?

 

还是是否是一个肢体部分是由共同的遗传代码而定义的。母体中的扁桃体、阑尾、心脏和肺的每一个细胞都带有相同的遗传代码。但是,未出生的孩子也拥有的遗传代码与其母亲的遗传代码明显不同。孩子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是他独有的,往往他们的血型也是不同的,他们的性别有一半机率是与母亲不同的。

 

把中国人的受精卵植入瑞典女性体内,受精卵将永远是中国人,不会成瑞典人,因为他的身份是基于他的遗传代码,而不是他的住址。

 

一个孩子死亡而母亲却活着,或者说母亲死亡而孩子还活着,这种现象证实了这二者是分别的两个个体?。

 

在1999年,一个名为撒母尔·阿玛斯的未出世的孩子因脊髓病变被实施手术。他的照片刊登在《生活》杂志上,获得了全世界的关注。在手术就要结束的时候,小撒母尔将他的小手从母亲的子宫中伸出来,抓住了手术医师的手指。新闻摄影记者迈克尔·克兰西在他的胶片上捕捉到了这一令人惊叹的行为。克兰西这样记录:“突然,整个手臂从开启处探了出来,然后又缩了回去,只看得见一只小手。医生伸过手去,将那只小手抬了起来,那只小手做出了反应,紧紧地握住了医生的手指,仿佛要测试他的力气,医生摇了摇那个小小的拳头,撒母尔握得很紧。我按下快门拍了那张照片!”?

 

撒母尔又被缝合回到他母亲的子宫内,四个月之后诞生了。亲眼看到撒母尔握住手术医师手指的事件是如何影响了克兰西?“就在那一刹那,克兰西从一个支持自主选择堕胎者转变成为维护生命者,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那次手术之后的两个小时内,我完全处于震惊的状况……我现在知道堕胎是错误的了——完全是错误的。’”?

 

有没有人真正地相信这个有痛感、能够握住别人手指的患者仅仅是他母亲身体的一个附属部分?有没有人能令人信服地论证说:他被送回到母亲体内后,在他出生之前任何时候被堕胎是合法的?

 

2.充满矛盾

 

在南卡罗来纳医科大学,如果一名怀孕妇女的尿检显示出使用可卡因,她就会因为向“未成年人”(腹中的胎儿)分送毒品而被捕。类似地,在伊利诺伊州,一名孕妇服用非法药物,会被以“向未成年人提供管制药品”而控诉。这是一个明确的认知:认为未出世的孩子是一个拥有权利的人,他的母亲应该保护他。


在俄勒冈州,每一个酒精饮料服务场所都要张贴这样一个标志(怀孕者不能引用酒精):

 

 

如果说酒精对一个未出世的孩子都能造成伤害,那么堕胎对他所做的是什么呢?

 

美国国会投票通过,一致赞成延迟对孕妇执行死刑,直到她分娩之后。

 

每一个国会议员,即使是支持自主选择堕胎的人都知道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是一个单独的人,对于他母亲所犯的罪来说,他是无辜的。


美国许多州已经通过了对胎儿凶杀案的法令,宣布任何人、除了母亲以外,夺取一个未出世孩子的生命就是谋杀。这些法律明确地证实了这个孩子是一个人类。2004年国会通过了“暴力行为的未出世的受害者”法律,这一法律声明:“一个人若故意杀害或试图杀害未出生的孩子……那么他将要因为故意杀害或试图杀害他人而受到刑罚。


请体会这种双重标准的奇特含义——


如果一个妇女预约了时间实施堕胎术,但在她前往堕胎术诊所的途中,她的孩子被杀害在子宫内,那么那个杀害婴儿的凶手将被起诉谋杀。但是,如果这起谋杀案没有发生,一个小时后医生要通过收费、按照法定程序杀害这同一个孩子。

 

对于这个孩子来说,谁杀害了她又有什么不同呢?

 

令人震撼的超声图像

 

2002年的《时代周刊》和2003年的《新闻周刊》在封面故事中刊登了令人惊叹的未出生孩子的超声图像?。新闻周刊封面上质问道:“胎儿应该有权利吗?

 

1. 超声波图像让我们看到真实的孩子

 

利百加·南卡若在计划生育中心做价值80美元的超声波检测,却不允许看结果,因为“那只会令你更痛苦”。她不放心,就又去了一家怀孕资源中心,那里的人给她免费做超声波检测,而且允许她看图像。她说:“要是我没有看到那个超声像图的话,我就会采取堕胎。但是那个超声像图百分之百地向我确认了我的身体里面有一个生命,不是一块组织或是球蛋白。”?

 

根据托马斯·格列斯纳的说法:“在实现超声技术之前,怀孕中心的报告显示,‘持有堕胎意识’来进行测试和咨询的妇女,约20%到30%的人决定继续怀孕。伴随着怀孕中心使用超声仪器后,这一比例已跃升至80%或90%。”?

 

奥黛丽·斯托特——一名护士,向我讲述了一次她操作的超声波检测的经过。“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那个宝宝张开她的口又合上、打嗝,很悠闲自在,仿佛躺在沙滩椅上,伸展她小小的腿。她甚至举起双手,这样妈妈可以数她的手指。那个母亲明显被打动了。”

 

当奥黛丽完成扫描后,她问那个女士她的计划是什么。她回答说:“我要留住我的宝贝。”奥黛丽问:“扫描是否带给你什么不同的决定?“那个女士回答说:“非常棒!我本来只是到这儿来开一份怀孕证明,好去做堕胎。”?

 

那些使用超声波检测的怀孕中心已经出现过成千上万例像这样的故事。互联网网站上显示了令人惊叹的超声波图像——有些图像清晰地显示出胎儿微笑、打哈欠、伸懒腰、睡觉?。尽管如此,否定的声音依然是令人吃惊的强烈。当我给一名支持自主选择堕胎者——一个聪明的大学毕业生——看一个8周的胎儿在宫内的照片时,她问我:“你真的以为你能用这种特技摄影欺骗任何人吗?”我告诉她,她应该去查看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的教科书、《生活》杂志?或是尼尔森著作的《一个孩子的诞生》,从中去找到一模一样的图片。她不想听我的话。为什么?因为她在真真切切地说:“这张照片中明显是一个孩子,因为我不想相信堕胎是在杀死一个孩子,我拒绝相信这是一张真实的照片。”

 

2.堕胎的残酷


堕胎术后的残遗物虽小、却是完全已经形成的身体部分——手臂和腿、手和脚、躯干和头部。如果你不相信这一点,可以检查堕胎术后的残遗物?。

 

沃伦·何恩博士在他的《如何实施堕胎术》手册中说:“在实施手术时可能必备的是一把用于将胎儿头断开并且肢解的长而弯曲的剪刀?。”即使是断开头部和肢解,那么表明这个胎儿必定是有头部和身体这些部分的。肉团和组织块是不能被断开和肢解的!

 

为什么那些看血腥杀戮和可怕的尸体解剖的人在黄金时段电视剧中看到堕胎术的照片会感到不安?支持自主选择堕胎的女权主义者纳奥米·沃尔夫在提及被堕胎掉的胎儿照片时,声明:“对于许多支持自主选择堕胎的倡导者来说,这些图像是令人作呕的宣传图。这种可怕图像只属于那些反对堕胎的人。

 

3.支持堕胎人士拒绝看堕胎图像

 

当一个反对堕胎组织的候选人在播放电视广告上展示被堕胎掉的胎儿时,人们就会被激怒。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晚间新闻报道竟然宣称关于堕胎的辩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低级趣味”阶段。奇怪的是,没有人因为婴儿被杀害而被激怒……却是因为有人拥有胆量展示婴儿被杀害时被激怒。

 

我们应该提出的问题不是“为什么反对堕胎者要展示这些图片?”,而应该是“为什么有人要为这些图片中所显示的内容辩解?”对于未出世婴儿的照片,我们真正关心的不是那些图片的血腥,而是证实了反对堕胎组织立场的准确性。

 

子宫内的照片和超声波并不可怕,相反地,它们却是美丽且迷人的。那么,自主选择堕胎支持者欢迎这些照片吗?不!堕胎人权组织将超声波图像视为反对堕胎运动的“武器”?。现在诊所和商业机构有时会提供未出世孩子的实时三维(有时称为4D)超声波图像,我们在图像中看到胎儿微笑、打喷嚏、打呵欠。在一次美国公共电视网的讨论中,一个小组成员声称这样的照片反映了一种“对婴儿不健康的关注”?。注意:这里所使用的术语是“婴儿”。

 

4. 拒绝真相不是解决办法

 

美国报纸曾刊登纳粹死亡集中营的图片,当报纸印刷被杀害了的人的照片时,美国公众终于醒悟过来——历史上真的有过大屠杀这件事。

 

我曾经参观过一所大学校园,在那里,一群反对堕胎者将被堕胎掉的胎儿的照片与纳粹死亡集中营的受害者、杀戮场、美国奴隶制以及其他历史暴行的照片陈列在一起。他们对这些图片的内容事先已经清楚地提出了警告,所以,所有观看这些图片的人都是自由选择的。我目睹了这次活动对学生和教师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动物权利倡导者认为,为了表达他们的意思,他们必须向人们显示可怕的照片,比如小海豹被棍棒打死。如果可以观看这些动物照片的话,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看堕胎术照片呢?如果堕胎不是杀害婴儿的话……为什么这些图片会如此令人不安呢?

 

大屠杀的解决方式就是禁止那些令人恶心的图片吗?还是终止杀戮?堕胎的解决方式是摆脱那些死亡的胎儿照片吗?还是摆脱使胎儿死亡的原因?

 

是什么使一个人的生命“有意义”?

 

威廉·哈里森博士是一名自主选择堕胎的倡导者,他辩解说:“当代关于堕胎辩论中的真正问题不是生命从何时开始,而是它在道德上是否是一个有意义的生命?。”但是谁决定了哪些生命是有意义的,而哪些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呢?答案总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决定较为弱势之人的生命是否有意义。

 

1.双重标准

 

普林斯顿大学伦理学教授彼得·辛格在他的著作中这样写道:“在合理性、自我意识、意识、感知能力等等类似水平程度方面,胎儿的生命与一个非人类动物相比,没有更多的价值?。”(支付自己的孩子去上辛格教授课的家长,或许需要考虑一下:他是否也认为去杀害老年人是有理由的?)

 

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一个为他人实施堕胎术的人吉姆·纽荷尔说:“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意愿被生出来。我相信,对于一个婴儿来说,他的生命始于他母亲想要他的那一刻?。”那么,一个人的生命只有在另一个人珍惜他、而且是那个珍惜他的人有条件下才成为真实的吗?

 

有些白色人种认为黑色人种低人一等;有些男性认为女性的权利较比他们更少一些;纳粹认为犹太人的生命没有意义;现在有些大人们认为小孩子没有足够的意义拥有权利!


2.科学如何解释“意义”


是什么组成“有意义”的生命?未出世的胎儿能产生思维过程已经成为一个科学事实。美联社所报道的一则研究显示;“婴儿在他们出生之前就开始学习他们将要使用的语言”。研究显示当胎儿还在他们母亲的体内时,“他们听到、感觉到、听取并学会了一些美式英语的声学结构?。

 

《新闻周刊》指出:“在子宫内的生命代表了下一个为人类发展研究的前沿领域以及早期前沿领域探索……已经取得了令人吃惊的发现?。”文章中说:“没有炒作可言,胎儿能被正确地称为一个认知、意识和知觉的奇迹。”文章还说:科学家们已经发现在妊娠的第二阶段中,胎儿有了知觉(自我意识)?。未出生孩子的非凡能力多年来得到了科学研究很好的证明?。在妊娠的第二阶段初期,胎儿在强光穿过他的母亲身体时会移动自己的手挡住眼睛。“胎儿还能对成年人的耳朵无法分辨的、高低音频做出反应?。”胎儿能听到吵闹的音乐,对待外面世界传来的噪音会用双手捂住耳朵。到了17周,胎儿会产生快速眼动(REM)睡眠,这表明他不仅是睡觉,而且是在做梦?。我们能说一个人有做梦的能力却没有思考的能力吗?

 

毫无疑问,妊娠后期实施堕胎术是杀害一个有感知能力、有思维的人类。在妊娠第二阶段末期,“大脑的神经回路如同一个新生儿一样发达?”。这似乎是不可想象的,任何一个意识到这个事实的人都会捍卫目前在妊娠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实施堕胎术的合法性。然而自主选择堕胎术的倡导者却坚决捍卫这样的堕胎。

 

那么早期堕胎术就比任何晚些时候实施的堕胎术要好吗?即使是在早期的化学方式下堕胎——在具有思考能力之前夺取胎儿的生命的情况下,死亡也一样真实,而且是具有重要性的。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他也许会有一个名字、家庭和生命,然而现在,这一切都丧失了。

 

3.一种有缺陷的伦理观

 

辛格提出:“如果我们把一个具有严重缺陷的人类婴儿与非人类生物——比如狗或猪——进行比较的话,通常会发现非人类生物具有卓越的能力,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潜在的、理性、自我意识、沟通以及其它任何可以被合理地看作是有道德上的重要意义?。”辛格认为,人类个体的价值是基于对他人的实用性之上的:“一个残疾婴儿的死亡将带来另一个带有幸福生活的婴儿的诞生,如果将残疾婴儿杀死,所带来的幸福指数将更高。第一个婴儿所失去的幸福生活就被第二个婴儿更幸福的生活抵消了。因此,如果杀死血友病婴幼儿对他人无不良影响,那么从总体观点来看,杀死他是正确的选择?。”

 

当辛格到普林斯顿大学授课时,遭到残疾人权益组织“尚未死亡”的抗议。他们因为辛格撰写的书籍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书中说杀害残疾婴儿以及存在严重认知障碍的儿童和成人应该是合法的。

 

支持自主选择堕胎的逻辑始于堕胎,但是并没有就此止住。一旦它接受了杀害未出生的孩子,那么那些弱小或易受伤害的人就没有安全可言了。请问残疾人是否有一个赋有意义的人生?老年人呢?如果那些无法思考的人不配活着,那么那些思维不正确的人呢?

 

德克萨斯大学的查尔斯·哈特博士在回应辛格的伦理观时说:“当然,一个婴儿算不上是人类……,对于杀死婴儿是谋杀的另一种形式的观点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心,在充分意义上,与婴儿相比,功能完善的人具有更多重要的权利?。”

 

4.大家都安全吗?

 

大卫·波宁曾辩解说:堕胎是“从道德的角度来批评”,但也是“道德上所允许的”。他说之所以是被允许的,那是因为堕胎可能会潜在地产生“整体幸福?”。一旦某件事情可能会因为所产生的幸福感而被认为是道德上所允许的,那么就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了。

 

在关于“到底什么构成了有意义的生命”这一讨论,所隐藏的本质是:功利主义。精神和身体方面有残疾或弱势的人群对于健康且强大的人群来说是有用的吗?还是我们的负担?正如一位女权团体所指出的:如果未出生的孩子都没有安全的话,那么没有人是安全的了!


如果我们把现代人类物种中的任何一个人置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反对这种对任何人的歧视。依据法律规定的“平等对待”的基础应是:作为该物种的一名成员,在不考虑到种族、性别、残疾、年龄、发育发展阶段、依赖的状态、居住地或是拥有的财产数额这些因素下,他足以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

 

堕胎将我们置于一个危险的境地——一个强大的人为了自己的私利决定哪些人能存活、哪些人要死的社会。

 

芝加哥生物学家大学博士莱昂·卡斯说:“就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方向,我们已经见证了人类是出色的、是属神的、是一种带有自由和尊严的受造物这一观点受到了侵蚀。很显然,如果我们把自己视为是食用的肉,那么我们就会成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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