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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把同性婚姻制度强加给了每一个州,那对我们来说,明智的做法就是去更深入地思考该问题。以下20个问题,想请所有支持这种新款婚姻定义的人回答:
1,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是否有罪?
2,性方面的罪是得罪身子的唯一之罪吗?(参看哥林多前书6章18节)
3,对于那些不认同你观点之人的态度是爱是恨,或两者之间?
4,在这个问题上持有某个特定的立场是否就意味着这人乃是怀恨者?
5,对基督的信仰是被宽恕的唯一道路吗,耶稣是通往天国的唯一道路吗?
6,耶稣在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章6节)这话的时候,他是在说实话吗?
7,你能找到一个既支持同性婚姻,又相信耶稣是通往天国的唯一道路的人吗,哪怕只有一个?
8,绝大多数诚实的人都相信每一种宗教都能通往天国?
9,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话语,还只是凡人的观点?
10,那些犯下奸淫的人,如果不为罪悔改并转向基督寻求赦免,他们能上天国吗?(参看哥林多前书6章9、10节)
11,耶稣在地上传教时,是否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教导过:与犹太人在圣经里教导了多少个世纪的内容相反,神已经不再厌弃奸淫、同性恋行为了?
12,是否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却成为死亡之路?(参见箴言14章12节)
13,奸淫是不是比同性恋行为更大的罪?
14,一个人故意坚持有罪的行为,他还能被赦免吗?(希伯来书10章26、27节)
15,按照旧约和新约记载,在神看来,同性恋行为是否都为一种罪?
16,神是否根据民意调查来决定哪种行为才是罪?
17,用自以为义的态度来鄙视某人,这种行为是对的吗?
18,耶稣对行淫时被抓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参看约翰福音8章11节)。这是不是没有爱的行为?
19,因着对圣经的坚定信仰,认为贪婪、嫉妒、婚外性行为以及歧视都是罪,这行为错了吗?
20,审判日之时,是不是每个人都要站在神的面前?
这20个问题意在帮助我们超越情感层面地深入思考这敏感问题。我们需要在主面前坦陈对此问题的回答,因为把我们创造为有性存在者的乃是神,我们也需要对那些挣扎于同性吸引之人坦陈己见。
没有谁选择自己有同性恋的情感,就好像没有谁会选择成为一个急性子一样。但人生中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即便我们自己根本不想要,它也照样出现在我们内心的大门口。属灵的洞察力才能让我们不去天真地认定自己总可以去信任感觉、欲望,还以为感觉和欲望能够将我们带上正途。
不要因分享神明确无误的话语而惧怕,你要以一颗充满爱的心来这么做。耶稣就是这么做的。他为我们的罪而死,而复活,由此那些悔改、信福音的人也能进入永生的天国。
(翻译:尤里)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内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会(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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