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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告是与神交谈、向神祈求。一般基督徒以为「祷告只是向神求些东西」,因此只在他们有需要、有急难的时候,才肯到神面前来向祂祷告。其实,祷告更重要的一面,乃是跟神亲近、和神说话、与神交通。祷告是人与神相亲相近,经历神同在的时刻。
祷告乃是灵命的呼吸。若不呼吸,人的身体就活不下去;同样,我们信徒若不祷告,我们的灵命就会衰弱,终至窒息而死。所以我们若要维持灵命,就不能不祷告。并且像呼吸不能停止一样,我们也要常常祷告。借着祷告,我们与神相交而认识神;借着祷告,我们也吸取神生命的丰富,使我们的灵命不只得以维持,并且越过越长进。
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个基本的权利,就是可以向神祷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向神祷告,唯独神的儿女才有祷告的特权。你一重生,神就给你一个基本的权利,就是你能向神祷告。
有人以为在主里多年的基督徒,他们的祷告比刚信主的人有功效。但是,有一个很奇妙的事实,就是神喜欢听初信的人的祷告。有时候,他们的一些祷告好像不太合理,别人认为恐怕神不会听,但是神却听了,确确实实答应了他们的祈求。所以,刚信主的基督徒,应当好好把握这个良机,一信主就要到神面前来学习向祂祷告。
有些基督徒抱怨他们太忙,没有时间祷告。但是有句话说:「如果你忙得没有时间祷告,你已经比神为你计划的还要忙碌了。」所以每天拨出一部份时间,专门空出来借着祷告与神交通。不要只是尽力找时间来祷告──要特地划定时间。如果你想每天看情形,再把祷告的时间硬塞入你的时间表里,你注定要失败。
祷告的问题,是最深的,又是最浅的。深到一个地步,人学了一生都学不好。可是,又浅到一个地步,人一信主就能祷告,就能得着神的答应。
主祷文不是主自己的祷告,乃是主教导祂的门徒祷告(参路十一1~4;太六9~13))。但主的意思,不是要我们每次祷告时把那些话照念一遍,乃是要我们「这样地祷告」(太六9原文)。主在此提供我们一个典型的祷告模式,使我们认识祷告的内容和先后次序:
神的名表明神的自己;尊神的名为圣,意即尊神为圣。一般信徒在祷告时,往往被自己的需要和愿望所推动,所以一开始就向神求这、求那,却忽略了所祷告的神。主在这里教导我们,开始一个祷告最合适的方式是颂赞与敬拜。我们每一次来到神面前,必须用心灵和诚实,向祂献上颂赞与敬拜(约四23~24)。当我们这样亲近神自己,很自然地就被神的圣洁和尊贵所摸着,不但神的名在我们个人心里被尊为圣,也愿望人人都能尊为圣。
当我们在祷告中朝见神,体认到神是那样的伟大,很自然的就心悦诚服地俯伏在神的权柄底下,何等甘愿让神在我们的心中作王掌权。如此顺服的心愿,使我们连想到今天的地上仍然满了背叛,甚至在教会中也往往不尊重神的权柄。于是兴起一个祷告:愿神属天的国度能降临地上,愿全地都能降服于神的管治、接受神的约束。这也是一个争战的祷告,因为神的国降临在甚么地方,仇敌魔鬼就得被赶出离开那个地方。
神的旨意在天上是通行无阻的,但是在地上并没有完全通行。当人的心意和神的旨意还不一致时,神宁可等待,而不径自执行。祷告就是让神有机会把祂的旨意通到我们的里面来,使我们明白祂的旨意,因而调整我们的心意,使之与神的旨意合而为一。当神儿女的心意和神的旨意一致时,他们的祷告也就是神旨意的发表,神是何等乐意垂听这样的祷告,使祂的旨意得着成就。如此,神的旨意由个人而众人,由局部而渐渐扩大,终至通行在全地。
凡明白神的旨意、并愿意为神而活的信徒,必然深切的体认:「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日用的饮食是人切身的需要,而神是创造并供应的源头。为日用的饮食祷告,其含义一面是天天仰望、信靠神,另一面是餐餐饮水思源,向神表达由衷的感恩。
欠债指亏欠人;欠神的债即亏欠了神。在信徒天天的生活中,或是犯罪,或是该作而没作、该说而没说,这些都是亏欠神的债,所以要在日常的祷告中向神认罪并对付,才能与神保持无间隔的相交(参约壹一6~10)。而我们与神之间的交通关系,受我们与人彼此相处关系的影响;若我们不先从心里赦免别人对我们的亏欠,就不能得到神的赦免(参太五23~2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遭遇「那恶者」(「凶恶」的原文)的攻击和试探。因此主教导我们,在我们日常的祷告中,消极方面要求神不叫我们遇见试探,积极方面要求神救我们脱离撒但的手。这是一个预防和求神保护的祷告。信徒不可自信到一个地步,以为任何试探都不怕,撒但无足惧;若非神的保守,断没有一个人能不受那恶者的害。因此我们要借着祷告,用信心把自己交托在神的手中,求祂保全(参提后一12)。
这表明我们祷告的根据和目的,也表明我们祷告的存心。既然国度和权柄永远是属乎神的,则神必能成全这个祷告;而我们祷告的目的,是要叫神得着荣耀(参约十四13);并且我们的祷告绝非有口无心,乃是表达「诚心所愿」(「阿们」的原文字义)。
主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约十四13~14)。奉主的名不是一个公式,在每一次祷告的结束时说:「奉耶稣的名求。」因为这个公式也常被人滥用,甚至求神使他们发不义之财。「奉主的名祷告」,是指按着基督的性情祷告,或者说如果耶稣处在我的情况,会如此祷告。祷告只有合乎耶稣基督的心,神才会答应。不要想叫神做任何基督不会去做的事。神不可能做任何违反祂本性的事。
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有常蒙神听祷告的经历。如果你作了多年的基督徒,难得有一、两次神听你祷告,或者根本神一次都没有听过你的祷告,这就证明你这一个人在神面前有了大毛病。
所有的祷告,都应当在神面前真实的求。许多人祷告的行为是有的,但是并无所求,就是跪在那里说一阵的话而已,并没有说出求甚么,实实在在等于没有求;祷告空泛得很,也不痛、也不痒,神不必听都行。
主说:「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七8)。寻找,就是在找一样东西;叩门,不是随意在那里叩墙。你祷告,必须说出你要甚么东西,不要包罗万象的祷告一下,得着不得着又不在乎。好像神听不听你都是一样,都无所谓,那么你以后一遇见难处,再去祷告,就不行了。如果祷告是笼统的,而难处是专一的,那就没有办法解决难处。必须有专一的祷告,才能对付专一的难处。
圣经说:「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这是说我们要一直求,一直祷告,祷告到有一天,神非作不可。应许不应许我不管,我要祷告到神非作不可。你如果真的要,就要一直求到神没有办法不听你。
我们只能因着有需要而向神求,不能毫无理由、出乎范围之外随便的求。不可凭着自己的情欲、肉体,随便的在那里妄求我们所不需要的事物。不然的话,也是白白的祷告。许多时候,神所给我们的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弗三20)的,但那是另外一件事。
那是因为有一个基本的拦阻,就是他与神之间有罪的拦阻。「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一个人如果有明显的、自己知道的罪在心里注重,在心里舍不得,在心里留下,主必不听他的祷告。主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但是主不能任凭我们心里注重罪孽。你即使在外表上脱离了所有的罪,可是在你心里如果注重罪,舍不得、放不掉,那你祷告也没有用,主必不听你的祷告。
主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这里有两个「得着」,一个是信心中的得着,一个是事实的得着。头一个「得着」有的原文是「已得」,即事虽未实现,但在信心中乃如同已经实现;也有的原文是「现得」,意思是祷告到自己相信了,自己在信心中得到了。可见,出于信心的祷告,大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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