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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为什么连婴孩也不放过?
谢迦勒
以色列在与敌人打仗时,也只是打死对方成年士兵,不伤害未成年的孩子。
神只是吩咐以色列人对迦南七族人以及上帝对其他个别城(比如,所多玛)实行全部屠杀。为什么神要这样安排呢?
其实,神在审判迦南人之前已经宽容了他们好几百年,希望他们能悔改。但是,迦南人的恶却越做越大。到约书亚的时候,他们已经遍地充满罪恶,战争、**、族群间的屠杀、拜偶像、不义,甚至自己都能残忍的烧死自己的孩子献给摩洛。于是,神就要实行他公义的审判,也就是借着以色列人除灭他们。然后,让以色列人得那块土地建立一个敬畏神的以色列国。整个全地都是属于上帝的,他当然有权利这么做。其实,不单是迦南七族和以色列,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的疆界、由谁做王,也都是神定的。
【徒17:26】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但2:21】他(神)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
【但4:17】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
立国之后,以色列人就要长期在那里居住,世世代代生息繁衍。如果不把迦南七族的人全部除灭,以色列人将永远不得安宁。你想,如果留下些婴孩,他们长大了之后会说:“上帝的审判是对的,我们的父母确实罪大恶极、恶贯满盈了该被杀死吗”?他们会安安心心的臣服于以色列人的治理吗?肯定不会的。即使他们的父母若是活着,他们有可能会被自己的父母亲手杀死,他们母亲与姐妹可能会被他们的父亲或城中的长老送做庙妓,他们也有可能生来就得了艾滋病。那他们也觉得这是他们的传统,就算非常可恨,也只能由我们自己改革。所以,他们只要还有活着的人,就肯定会残忍的报复以色列人,以色列就永无宁日。
一个国家、民族或是家庭,其中的人员之间必然是存在连带关系的。比如,法官宣判一个罪犯的死刑,这是公义的审判,是人民赋予法官的职责。但是,同时必定会给这个罪犯的孩子、妻子、父母产生许多因连带关系而有的痛苦,给这些人造成了痛苦,哪怕是死亡,责任不应该由法官来承当,而是应该由这个犯人来承当。同样的道理,上帝在审判一个城、一个国的时候,上帝也非常顾念其中的孩子,甚至连牲口上帝都爱惜。
尼尼微也是最大恶极,当时罪恶的程度已经大到上帝即将要审判的临界状态了,但是,上帝考虑到其中不懂事的孩子还有十二万,于是,差派先知约拿来劝他们快悔改,还给他们留下了四十天的悔改时间。上帝在审判这个城的恶人的时候,城中的儿童肯定会受到连累,因为他们与这些恶人紧密相关。若是只留下儿童、婴孩,在那个年代,他们甚至连生存下去都困难,他们很可能会死在自己、野兽以及其他民族之手。
一个城里要是有五十个义人,这个城里的其他恶人也会因这些义人而沾光,这个城就不会被灭。因为神顾念这些义人,知道在审判恶人的时候,这些义人会因受到连带关系的影响而受苦。亚干一个人犯罪,其他没有犯罪的义人也要受他的连累,甚至给整个战争带来失败的后果,这就是连带关系。有的人或许认为这样也不公平呀,你上帝如果真有本事,就应该只让恶人死亡,别人都不受影响。我觉得,这样说就是请词夺理了。人和人之间就是会存在某些联系的,除非某个人一生下来就远离人群,一个人长久独居。那么,审判他对其他人不会有影响。受到连带关系的影响,或者让某些恶人占了便宜,也或者让某些义人吃了苦。但是,神还是可以施行他公平公义审判的。那是因为神的审判可以超过我们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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