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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祷文十四讲
史祈生著
主 祷 文
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
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
因为国度、权柄、荣耀,
全是你的,
直到永远,阿们。
根据路加福音十一章所记载的主祷文,本句是: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可见债在这里,显然是指罪而言。债者,人之责也。我们中国字最有意思。还债是人的责任,债还不清是最大的痛苦,使人失去自由与平安。基督徒对罪也应该有这样的感觉。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发现有过失或隐恶的时候,我们便应该觉得好像欠了债似的,失去平安与快乐,非得设法赶快还清它不可。如果你犯了罪以后,没什么感觉,不算一回事,那你的生命一定有问题,你还不是一个重生的基督徒。有神生命的人一定会像神那样爱慕圣洁,恨恶罪恶的。我们生活在世界上,免不了会沾染罪恶污秽,但我们对罪有极其敏锐的感觉,一沾染罪,便极其不安。就是普通道德观念不认为是罪的事情,我们在神的光照中也会自恨自愧,而需要神的赦免,我们才能得回平安。因为我们养成了一个爱清洁的习惯,就是每天到神面前祷告说:「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廿三-廿四)
「赦免我们的罪」,证明赦罪的恩典是从神而来的。惟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而且神也不是空口赦免人的罪,虽然祂有赦罪的权柄。为了符合祂公义的要求,祂牺牲了祂儿子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用祂的血作了人类罪孽的赎价。神付了那么大的代价来免我们的罪,而我们竟然信不过祂似的,不肯求耶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反而去求与我们一样犯罪的人,用金钱来买赎罪票。多么愚蠢!
神赦罪的恩典是极其丰富的,不管你犯了多重的罪,多少次的罪,只要你肯承认,肯离弃,神都会赦免你。「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赛五五:七)「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弥七:十八)「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九)
神赦罪的恩典也是极其完全的。祂赦免你就是赦免你了,不用你一而再的恳求。祂的赦免是彻底的赦免,一笔勾销,连存底也都烧毁,不再提起,也不再记念。有五节极宝贵的经文说明神彻底的救恩,是值得我们背诵的:
(1)神将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后(赛卅八:十七)。
(2)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弥七:十九)。
(3)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卅一:卅四)。
(4)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簧四三:廿五)。
(5)东离西有多远,祂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百零三:十二)。
自己得赦免的恩典是从神而来,别人得到的宽恕也是从神而来。普通人只知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有仇不报非君子,但主给我们的教训是: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彼得有一次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十八:廿一-廿二)七本来是完全的数目,彼得的意思是他宽恕的精神已经尽了人的所能,已经到达了完全人的标准了;可是主拣选了我们做祂的门徒,祂就不欢喜我们再用人的尺度来衡量自己,而要我们用神的尺度——完全好像天父完全一样。七十个七是远超过七的。七十个七就是无数次的意思,因为一个人数到七十个七的时候,根本就不记得多少次了,只有成为无限度的宽恕。所以主又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廿)
马太福音第六章所记载的主祷文以后,主又重复的说了两次: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这两句看起来好像是神饶恕我们过犯的条件,其实不然。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主要我们完全,好像天父完全一样,要我们饶恕人到无限次;如果我们不肯饶恕人,就是违背主的命令,就是罪。这个罪不肯承认,不肯离弃,不肯悔改,叫神如何赦免我们呢?所以主说: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这不是条件,这是自然的结果。
债有两种——未信主以前,我们有罪债;信主以后,有爱债。罪债主已经替我们还清了,但爱债是永远还不清的。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罗十三:八)我们不但要饶恕人的过犯,而且要常常觉得爱人不够,爱弟兄的心不够火热,爱人灵魂的心不够急切。当你觉得是你自己爱心不够的时候,人家得罪你的事,你当然会赶快饶恕他了。有爱,就有饶恕;不饶恕人,就是恨人。从这里就可以清楚看出,惟有神的儿女,才能用神的爱来饶恕人;而不饶恕人的,就是心怀恶毒仇恨的,神也必不饶恕他。
在原文圣经里,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以后有个「又」字:又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可见这两件有连带的关系:日用饮食是我们身体的需要,求免债是精神的需要。
让我们设想一个人,遮掩罪过,时时受到良心的控告,又怀恨在心,想寻求报复的方法;但他非常富足,日日有山珍海味,摆在面前,又有仆人服侍。你想这么一个人能不能享受那些精美的饮食呢?不能!他一定是胃口不佳,睡眠不安,以致百病丛生,甚至成为精神病人,终生关在疯人院里。
再设想一个相反的例子:一个罪恶全蒙赦免的人,心中又毫无仇恨,只觉得爱人不够,老想帮助别人;他穷苦,只有粗茶淡饭,仅够充饥而已。他的内心如何呢?我敢说,他是内心最快乐、最安宁的人。他胃口极佳,身体健康,红光满面,终日歌唱。他爱人人,人人也都喜爱他。
因此,有了日用的饮食,而无赦罪之恩,仍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感谢主!祂赏赐我们日用的饮食,他也有丰富的恩典要赦免我们一切的罪,现在只看我们肯不肯除去我们心里所怀的仇恨,敞开心门来爱人。主耶稣在回答彼得所问关于饶恕的次数以后,接着讲了一个比喻。祂说: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那人因没什么偿还之物,就求主人宽容他。主人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求他宽容,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众同伴去把这事告诉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最后,主耶稣结论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十八:廿三-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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