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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语芳菲︱《芬妮.克罗斯比小传》 第八章、成为圣诗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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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成为圣诗皇后


1867年芬妮·克罗斯比和她丈夫住在纽约市西部贫民区的瓦利街(Varick Street)的一座廉租公寓三楼的半间房间里。整座公寓挤满了33个人,在当时的纽约贫民区,还不算是最恶劣的情况。租客包括了爱尔兰人、德国人和黑人。芬妮夫妇算是其中少数的白种人。该公寓既无室外的通风设备,又无室内的自来水供应。


当时芬妮在社会上已享有圣诗作家的盛名,理应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是芬妮把她写诗的收入大半用在奉献上,只留下一小部分作糊口之用。她愿意生活得像穷人一样,因她相信她是献身给主,她是为着贫苦的大众,并非为着牟利。


芬妮周围的人看到世界上许多美好的事物擦身而过却与他们无缘,未免有辛酸的味道。为了这些无缘于地上福禄的贫苦大众,芬妮·克罗斯比已有腹稿,拟写一首圣诗《莫把我漏掉》(Pass Me Not)。


芬妮用词遣字的纯朴和简单 反映了她过人的智慧和才华。她的诗是写给普通大众与平信徒的,必须是平民化和浅白易懂的。她写圣诗的诗词,是要唱诗的人向无所不知的神打开心灵的,而不是要博得自以为博学的大学教授和文学批评家赞赏的。



1867年初,芬妮·克罗斯比认识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工业家陶恩(William Howard Doane)。陶恩生于1831年,十六岁就经营家族的纺织品贸易,并很快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这位年青的富家子弟从小爱好圣诗,在教会中指挥唱诗班。起初他将歌唱圣诗作为嗜好,直到他30岁时,少年得志的陶恩几乎因心脏病差点去世。这段日子里,陶恩认定这是神的管教和惩罚,要他以更多的时间来撰写圣诗。于是陶恩把神给他的音乐恩赐用来事奉神。


陶恩最苦恼的是,他写的曲没有适当的、贴切的词。陶恩是音乐家,不是诗人,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位有属灵份量和有恩赐的写歌词的诗人。


1867年11月,陶恩到纽约时拜访了一个福音机构的负责人米特牧师(Rev.W.C.Van Meter),米特牧师请求陶恩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作一首歌。陶恩说,作曲没有问题,但是歌词却一时写不出来。米特牧师自告奋勇地写了歌词。陶恩觉得这歌词不顺口也不达意,可他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出贴题的歌词,于是他跪在地上,祈求神赐下歌词好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之用。陶恩重申他以前曾向神所祈求的,就是要神差遣一位诗人来帮助他,为他所作的歌曲配词,使圣诗能在灵性上帮助各地的弟兄姊妹。


当陶恩正跪在地上祷告的时候,听见有敲门的声音,于是他打开门,见有一个小童,递来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

陶恩先生:

我从未见过你,但我里面催促我送这首诗给你,愿神祝福这首诗。

芬妮·克罗斯比


于是陶恩细心地读芬妮送来的新诗,诗的内文如下:

我愿意更像耶稣 

让我恩主与我同住

以平安和爱充满我魂间,

令我如鸽子般温柔。

我愿意行走更像耶稣  

在这尘世如旅客奔前路,

我更愿意灵里贫穷,

好让救主常与我同住。

歌词非常适合该福音机构周年庆典之用,这诗歌实际上是求神赐下恩典,使该机构在作风上、表现上,更像主耶稣。


第二天,当陶恩唱出这首诗歌的时候,米特牧师流下了感恩的眼泪,他上前拥抱陶恩,并激动的问他是从哪里拿到这首感人肺腑的歌词的。




1868年1月,威廉·伯莱贝利病逝,享年51岁。芬妮·克罗斯比的哀痛是可以想象的。在葬事聚会上,诗班遵从 威廉.伯莱贝利 临终的遗愿,合唱他生前和芬妮合作的圣诗: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到那还在天际的家乡,……。”


当芬妮·克罗斯比在葬事聚会上放声痛哭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奥秘的声音,对她说:“芬妮!继承伯莱贝利未完成的工作,从柳树上取下竖琴(参见 诗篇137:2),擦干你的眼泪!”在场的也有其他人听见这声音,却无法追查声音的来源。


威廉.伯莱贝利逝世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和陶恩的合作更加频繁、紧密。正如前文所说的,当芬妮住在贫民区时,已构思一首诗《莫把我漏掉》。1868年春天,陶恩要求芬妮把这意念用诗词正式表达出来。


有一天她到曼哈顿地区一座监狱传福音,芬妮听到一个犯人哀哭的声音,哀求主说:“哦,主啊,不要漏掉我!”当晚,当芬妮回到寝室时,所有的歌词涌入她的脑际。


下面就是《莫把我漏掉》的歌词内容:

一、

漏掉我,慈爱救主,请听我祷告,

当你正向别人呼召,莫把我漏掉。


二、

我在你施尊座前,从你得救恩;

俯伏痛悔,承认罪行,求你助我信。


三、

单信靠十架功能,我寻求你面;

医我伤痛,破碎心灵,救我用恩典。


四、

是我的安慰源头,比我命珍贵,

除你之外,在地何投?在天何所归?


副歌:

救主,救主,请听我祷告

当你正向别人呼召,莫把我漏掉。


《莫把我漏掉》(Pass me Not)的歌词,配上了陶恩的调子之后,成为一首感人至深的圣诗。只是几天的工夫,这首诗歌就在芬妮·克罗斯比得着灵感的曼哈顿监狱里唱起来。诗歌字字进入囚犯的心,不少囚犯当场得救。芬妮也如常到监狱传福音,她身为诗歌的作者,听了犯人唱这首诗时,也不能自制,强烈的反应令她几乎晕倒,最后被人抬出了现场。




1868年4月30日,陶恩来到芬妮·克罗斯比家里,对她说,“我只能逗留四十分钟,因为我必须到火车站搭火车回家乡辛辛纳提(Cincinnati)去,现在我哼一个简单的、平实的调子,希望你能为这调子配上歌词”。


芬妮用手击着拍子,显得非常的安稳,遂即说道,这个调子是告诉我们,要《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她立刻跑进家里的另一间斗室里,跪在地上,正如她往常填词时那样,恳求神赐她灵感和话语。


神怜悯她,神知道陶恩片刻之后就要赶往火车站,迅速地赐给她适当的话语,这使得芬妮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完了《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这首诗词。后来她做见证说,她不是靠自己的本事和聪明,她依靠的是圣灵的祝福和能力。她当场读这首歌词给陶恩听,陶恩就带着这首诗赶往辛辛纳提去。


这首诗词是这样写的:

一、

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

在此他爱常覆冀,我得甜美安息。

这是天来的音乐,经由诗歌倾吐,

飘过荣耀的天野,飘过碧玉之上。


二、

稳在耶稣手臂,安稳脱离挂碍,

脱离试探与攻击,在此罪不为害。

脱离痛苦的熬煎,脱离疑惑、惊畏;

只有几个小试炼,只有几滴眼泪。


三、

稣是我避难所,耶稣为我受死;

我的信心要信托神的万世盘石。

在此让我忍耐,等到忍耐已过;

等到羔羊从新城,成全我所信托。


副歌:

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 

在此他爱常覆冀,我得甜美安息。


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安稳在耶稣手臂里》,特别是为着那些失去亲人的人唱的。她说最适合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唱,芬妮曾经失去她心爱的孩子。当她谱写这首歌词的时候,由于有亲身的经历和感受,所以歌词发自内心,非常真实,带着强烈的感染力,并特别有圣灵的恩膏。




1869年,陶恩邀请芬妮到他的家乡辛辛纳提作客。在一个酷热夏天的晚上,芬妮向一群辛辛纳提的工人讲道。


快要结束时,她里面有一个感动催促她,就是觉得在听众之中,有某一个母亲的儿子,需要在当晚就得着救恩,否则就再无机会得救。


所以芬妮作出紧急的呼吁,说,“假若有一个母亲所心爱的孩子,离开母亲的家,偏离母亲的教训,流浪在外头,而今晚适好在这里聚会,可否请他在散会后来找我?”


聚会结束之后,有一个大约十八岁的青年人来找芬妮,问她说,“你是不是指着我说的?我答应我母亲将来有一天会在天堂和她相聚,但按照我目前的生活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芬妮于是恳切地为那青年人祷告。那青年人站起身来的时候,眼中焕发出新的光辉,欢乐地说:“我终于可以在天堂与母亲相会了,因为现在我找到了神。”


刚好在那段日子,陶恩请求芬妮·克罗斯比为美国本土的福音机构写一首抢救灵魂的诗歌。当晚,芬妮临睡之前,写成了《抢救灭亡人》(Rescue the Perishing)这首歌。




芬妮·克罗斯比的歌词配上陶恩的调子还有一首《荣耀归与真神》(To God be the Glory)这首诗歌,在一百多年后,这首诗歌仍被采用。特别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葛培理(Billy Graham)在传福音聚会时,更是常常使用,这首诗歌以简捷的话语,直接地宣扬基督徒的信仰。


耀归与真神,他成就大事,

为爱世人甚至赐下独生子,

献上他性命为人赎罪受害,

永生门已打开,人人可进来。


美主!赞美主!全地听主声音;

赞美主!赞美主!万民喜乐欢欣。


来,藉圣子耶稣来到父前,

荣耀归主,祂已经成就大事工……


在陈则信主编的《诗歌》中,挑选了一首由罗伯特·劳力(Robert Loary)作曲,芬妮·克罗斯比写词的《一路我蒙救主引领》(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即《诗歌》第二百九十七首。


这首诗作于1874年。那年的某日,芬妮无钱交房租,她决定跪下来祈祷,仰望神的施恩。这时有一个她素来不认识的人,推门进来,塞美金十元在她手里,正是房租所需的数目。


诗歌中有这样一段:

路我由救主引领,陈腐事物何必求?

难道我怀疑他的爱,毕生既由他拯救。

神圣安慰,属天生活,凭信我可从他得,

我深知道凡事临我,他有美意不必测。

我深知道凡事临我,他有美意不必测。

整理:云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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