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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十二章2、4节: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关于三层天
“第三层天”原文是TRITOU OURANOU(rpt touo乙pavo卜。“乐园”原文是PAR A DEISOS,英文PARADISE一词源出于此。
至于“天堂”一词中文新约圣经只用过两次,即希伯来书九章24节及彼得前书三章22节,但这两处所译的“天堂”,与中文圣经其它各处所译为“天”字完全相同,不知何故中文早年圣经译者偏要在该两处经文改用佛教的名词而译为天堂。
“天”,“天上”或这两处的“天堂”,原文均为OURAN OS(oupv乙,Q,即一般人的普通印象“向上指”之高空为“天”或“天上”。
保罗在本章第2节说“被提到第三层天”,但在第4节则说“被提到乐园”。是否表示“第三层天”,就是“乐园”呢?还是“乐园”是在第三层天之内,抑或在第三层天之上(第四层天呢?),多数解经家相信这两者是同一处所的不同名称。
关于乐园
保罗所说的乐园,既是与第三层天相同,当然不是指着世界的乐园而言。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曾对那悔改的强盗说:今日要和他同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章43节)。
主所说的乐园,当然不是地上的乐园,一定是指天上的乐园而言,亦即与保罗被提到的乐园相同。约翰在拔摩海岛见异象时,也曾提及“得胜的人,将享受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启二章7节),这里的乐园当然也是天上的或是灵意的、而不是地上的乐园。
保罗被提到乐园,竟然听过他不能明白、隐秘的、人不可说的言语,表示在那个与世界不同的境域里,是有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包括言语在内。
保罗懂得希伯来文、希腊文,相信也懂得罗马文(即拉丁文),因为他住在大数,是一个罗马帝国的都市。但他不懂乐园的隐秘言语,这就证明在乐园所用的言语不是上述三种言语,乃是神所赐的另外一种言语,亦称为“天上的言语”,未为世人所学过与了解。
上文已经解释,中文两处所译的“天堂”,原文与“天”或“天上,相同,“天堂”一词既与“天上”相同,则与乐国应无分别。或者说“乐国”是在“天上”,而“天上”这种广泛的概念并不能指定一个有限制的“处所”。
乐园是在天上,也就是第三层天,是神准许保罗所能到的处所,或即圣徒离开世界后所到的处所。
关于乐园
至于“乐园”一词,本是波斯语,愿意为“王家公园”,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曾三次用过此字,但均未译为“乐园”,可能是避免与伊甸园或人死后所去的乐园相同,恐生误会,这三处经文及其不同的译词乃是:
一、尼希米记二章8节,译为“王园”(波斯王园)。
二、传道书二章5节,译为“园囿”(所罗门的园囿)。
三、雅歌四章19节,译为“园”(同上)。
乐园一词与伊甸园在意义上相同。“伊甸”(EDEN)原意为“喜乐”,但亦有专家谓“伊甸”在波斯语意为“平原”。
所谓“伊甸园”即在“其一个平原上的一个花园”之意。创世纪二章15节并非把“伊甸园”之名作为专有名词,只是说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
摘自《查经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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