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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箴六章一节,二节)。
“为外人作保的必受亏损;恨恶击掌的却得安稳。”(箴十一章十五节)。
“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箴十七章十八节)。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人作保,谁就要承当。”(箴二十章十六节)。
“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箴二十二章二十六节,二十七节)。
为人作保是社会里常有的事,也是许多纠纷祸患的起源。一个不信的人轻易为人作保,以后受了连累,不过是自己受损失罢了。一个基督徒如果因为代人作保,受了连累,除了自己受损失以外,还要使神的名受羞辱,这是多么严重的事阿!
人心是何等诡诈的东西!一个人求你为他作保的时候,苦苦的哀求你,你因为爱他的缘故,便为他作了保。谁料到他后来竟狠心陷害你,使你受到无穷的连累呢?如果他向你借钱,你手中也有钱,当时就借给他,他存心不良,竟赖债不还,或是远远逃走,你不过是自己受了一些金钱的损失而已。
如果你为他作保,他存心不良,竟赖债不还,或是逃避不知去向,你当然必须负责代他偿还,但你的手中却没有这笔钱,那就只好使人夺去你睡觉的床,或是破你的产代他还债了。如果你破了产仍不能偿还,那就只有为他的缘故去坐监了。
你想一个基督徒如果遭遇这种事,除了你自己受的损失以外,还要使神的名受多大的羞辱呢?
许多人因为这样代人作保,受了连累,是因为他们没有想到他们作了保以后就必须负起极大的责任来。他们想,为人作保有什么关系?他们以为这就如同请人吃一次茶那样简单。及至受了连累,这才明白作保的关系是多么重大,但是已经太迟了!
当然我们不能说求我们作保的人每一个都是存心不良,有意骗人。有许多人向人借贷,满心豫备到时候偿还。但是世上的事绝不会像一般人所料想的那样简单。事情的变化常是出乎人的意外。到了时候竟会使人有心无力,徒唤奈何。
譬如说,一个人向人借了一笔款,办理婚丧大事,他豫备在二年之内竭力撙节,到第二年年终,足可以偿还所负的债。不料几个月以后,忽然失了业,度日尚且艰难,更不用提还债了。也许这个人是一个最可靠最忠实的人,他绝没有存恶意要借债不还,但是事实却不容许他还债,可又有什么法子呢?
再譬如说,一个人向别人借一笔款去作买卖,他本豫料着这宗买卖在年终足能大大获一些利。及至他作了不久,忽然因为行情的改变,使他不但未曾获利,反倒赔了本。他毫无亏负人的意思,可是事情演到这种地步,他想不亏负人,也办不到了。
再譬如说,一个人需用二千元钱,因此向别人借贷。他本来有五千圆被别人借了去,应许在明年归还。他向人借这二千元的时候,应许人说,到收回那五千元的时候,一定归还这二千元。不料本年夏季欠他五千圆的那个人忽然破了产,或是忽然离了世,那五千圆竟无望归还,因此他这二千圆也连带着没有了着落。
世上的事有许多就是这样一点不能由人计算,如果你为一个人作保,你必须想到这一切事。你若不能负起这一切的责任来,就不要轻易为人作保。当然如果你同一人很熟识,你很信任他,而且很愿意帮他的忙,纵使他到时不能偿还,你也甘心替他偿还,就是为他破产,也满心情愿,那样,你就可以放心为他作保,不然,你就必须在为他作保的时候十分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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