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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文集精选︱《生活中的小事》-32. 信徒得钱须知

主播/后期:以斯帖

32. 信徒得钱须知


一、钱不是坏东西,只要得来的时候光明,用去的时候正大,钱便是与我们有益为我们效力的。


我们不必效法王夷甫那样闭囗不敢说钱,更不必称钱为“阿堵物”。


要紧的是在得钱和用钱这两件事上都要对得起神对得起人,并且不使自己沾染一点罪恶不义。


二、劳力得钱是得钱最正当安全的途径


无论是务农,是经商,是作工,是教读,是著作,是行医,是作护士,是当编辑,是作法官,是作律师,是任行政官吏,是当警察,是在交通界服务,是作车夫,粪夫,清道夫,水夫,厨夫,只要用自己的脑力体力去为人作事,为人服劳,赚得钱来使用,都是最高贵最光明最值得尊敬的事。


自己终日养尊处优,什么事都不作只等享受,只等别人来服事的人,是社会中的蠹虫。这些人根本就不当吃饭。


“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章十节)总不要怕作工,不要怕作任何种工作,不要怕作那些在人看为卑微的工作。许多伟大的人都作过最卑微的工。


他们所以成为伟大的人物,正是因为他们作过卑微的工,正是因为他们忠心作卑微的工。劳心劳力得来的钱是最安全的,也是最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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