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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7章
17:2-7 处罚拜偶像者的律例: 这些内容早在13章就曾详细谈论过,是关于以色列百姓定居迦南之后,若在他们之中产生拜偶像者的处罚条例。摩西律法之所以断然处治拜偶像的行为,是因摩西律法的耶和华独一信仰”(6:4)。从这种角度来看,拜偶像是正面挑战耶和华独一信仰的亵渎神圣罪。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本文在命令辩别拜偶像者和真伪时,当选择严格的证据审判,采取最大的慎重态度,使辩明真伪的判断不发生丝毫的误差。摩西律法的两大思想是怜悯与公义思想。
17:8-13 关于判断争讼的律例: 这是本书所第一次论及的内容。摩西在世时,一般审判官难以判断的诉讼皆由摩西来解决(1:17;出18:26)。然而,将要在迦南地生活的新一代却需要代替摩西之权威的所谓最高法院。因此,本文规定,为了判断地方法院所上述难以审判的诉讼,中央圣所的祭司与审判官当开最高法庭而进行审判。此处所下的判决是最终审判,若有人不顺此判,当以极刑相治。
17:14-20 关于王政制度的律例: 本文论及了关于王政制度的律例,与关于审判上诉之案的律例一样,在摩西五经中只见于本书。14节论及了日后建立王政制度的背景;15节谈到了君王的资格,16-19节则论到君王的义务;20节则论及了遵行义务时所随后的祝福。其中,尤其是本文关于君王之义务的律例,在拥有君王就是国家绝对权力者之概念的古代诸国是决不能寻见的独特而革新的政治思想。
申命记第18章
18:1-8 关于利未人与祭司应得之份的律例: 民18:8-24曾论及过此内容。在神政国家以色列社会的祭司与利未人不从事任何职业,当单单专志于事奉神与其相关的诸般事务。因此,他们并未得到生计所需的产业。但是神却以“适当的分”为他们预备了维持生计的需要。
18:9-14 警告行为: 是整卷本书一再重复的关于拜偶像的警告。本文主要警告了占卜、法术等迷信行为。摩西之所以从各种角度多次强烈地警告并彻底禁止偶像崇拜是因为 :①偶像崇拜会给纯正的耶和华信仰带来致命的毒害;②偶像崇拜极其广泛地漫延于迦南人之间。
18:15-22 应许将出现真先知: 摩西在上文警告以色列决不可效法迦南地诸般迷信的宗教行为。在这一段经文中,作为对策,应许了将会出现可为以色列百姓讲论真神之旨意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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