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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七章1至3节,10至19节 1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
我们很难想像昔日的哥林多教会,竟有淫乱和对婚姻不忠的事情发生。这些罪行当然严重损害这间年轻教会的成长。教会的信徒对此议论纷纷,有人提议信徒不应该结婚,但也有人反对守独身。究竟孰是孰非?基督徒可不可与未信者结婚?人若在婚后才信主,是否应该跟未信的配偶离婚?
保罗指出,基督徒若按照神的心意结婚,是完全正确的。但对某些信徒而言,神的心意是要他守独身,为的是专心事奉祂;许多宣教士都见证了这个选择对事奉的益处了。
一个人在婚后才成为基督徒,他应该以什么态度来对待未信主的配偶呢?他应该离弃家庭吗?不,除非未得救的配偶自动离弃家庭,否则,他们的婚姻依然有效。遇上这种情况的基督徒,必须来到主的面前,寻求主的带领。
我们在这章经文至少认识到有关婚姻的四项真理:
1、神对某些人的心意是要他结婚,但同时也可能将守独身的恩赐赐予某些人。
2、婚后才信主的信徒,应该继续与未得救的配偶维持婚姻关系;可是,未婚的信徒却不应与未信者结婚(林后六14)。
3、信徒有责任为未信的配偶祷告,和努力带领对方信主(14、16节)。
4、寡妇可按照神的心意再婚。
请记着,信徒的见证能够带领家人相信基督;在祂凡事都能,所以我们不该放弃任何一个向家人作见证的机会。
每个家庭都应持守的座右铭:基督必要成为我们的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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