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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第八章 1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2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4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5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8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9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10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
1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有关基督徒生活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真理,就是我们在接受基督的时候,就进入了主内肢体的相交生活。「信徒在基督里合而为一」这个宝贵的事实,使我们连结起来。世人喜欢参加各式的团体,来扩阔自己的社交生活,然而,基督徒以爱相连的团契生活,却是无可取代的。
信徒之间的关系既然是出于互爱,就必然会带来彼此的责任。因此,我必须时刻谨记,我在基督里的其他弟兄姊妹,可能正留意我的言行举止,也许还会效法我呢!我做的事情若然令他们软弱跌倒,那怎么办呢?
保罗在这里正是谈论这个重点,请特别留意第9节。保罗正回答哥林多教会的一个询问,是关系到信徒可否吃祭偶像的肉的问题。在信奉异教的哥林多城,几乎所有肉类都先在庙里祭祀偶像,然后才在市面发售。当时的基督徒为此事而深感困扰。
保罗在第13节制定了一个原则,对今天信徒的行事为人仍然适用,那就是:「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我们今天同样面对类似的问题,就是该如何决定去做还是不做某件事。我若私下做某件事,不会影响别人,是否就表示我可以随意去做呢?答案很简单:当我知道我做某件事,可能会对我的属灵生命有负面影响,或妨碍别人的属灵生命,那我就绝对不要去做了。
无论是什么情形,若会影响我对神话语的渴慕、妨碍我的祷告或事奉、令我犯错跌倒、使我的见证大打折扣,或伤害神的家;那么,我就绝对不要去做了。
反思:
我若爱我的弟兄姊妹,就要做一些建立或帮助他们的事,绝不可故意绊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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