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前文因信称义是坚固了律法,以下旧约的经文也引证了因信称义的道理。
1.创世记所说:罗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罗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罗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罗4: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罗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创15:5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创15: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亚伯兰当初没为神作什么工,只信神的应许,神算他为义,创世记已有先例,人被神称义,不是因立功之法,乃是恩典,藉信而得。
2.大卫所说:罗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罗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大卫也启示此道理,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人有过失,神赦免人罪,不算他有罪,此人是有福的,他不是因行为有福,而是神算他为无罪及有义有福,可见不靠行为算有义是神悦纳的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