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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你读经】罗马书丨得胜罪恶的权势是如何做到的

罗马书6:1-14


旧人--死了(罗6:1-14)


1肯定--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v.1-2)


罗6: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6: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若犯罪多能显多恩典,有人可能问:不如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保罗肯定不能,原因是我们在罪上死了(现在乃是死了),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可以有两个解释,过往我们在罪中,经历罪中的代价就是死,没有理由再返回以前死的路,第二是过去活跃于罪中的旧我因主钉十字架上已死了,自然不会仍在罪中活着,因为旧我已死,下文会详细交待。


2知道(v.3-10)


此段多次提及知道的字眼,是已知道,我们信主后,已知道以下的事,所以不会仍在罪中(也是受洗的意义,代表向众人见证已知的信念)。


归入基督——我们藉洗礼(已发生了)代表自己是归入基督耶稣,是属于主的。


罗6:3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与主联合——罗6: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归入基督耶稣也是预表与主联合(planted together),是有关联,不分割的。


与主同死——在什么事上与祂联合?就是与祂同死,同死代表以下意思:


罗6:4 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6: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罗6: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A.不再定罪

主代我们担当了罪的刑罚(主受死=我们受死),我们就不再定罪,因死了的人不会再被定罪。


B.罪身灭绝

旧人是指以前犯罪的我,被罪捆绑,没有自由及能力摆脱罪恶,是罪的奴仆,但因着主的死,使我们的罪身灭绝,即有自由及能力摆脱罪恶的,罪身已死,我们可以重获自由,不再作罪的奴仆!


与主同活——另外,我们在什么事上与祂联合?就是与祂同活,同活代表以下意思:


A.有新生命

罗6:4 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我们像主复活一样,有新的生命及新的样式。


B.必会复活

罗6:8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罗6: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罗6:10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 神活着。


我们也信将来必会复活,不会再有死亡,像基督死了一次后,不会再死亡,是在神面前永活。



3当看(v.11)

罗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A.向罪--看自己是死

所以罪与我们没有关系了,我们当向罪看自己是死的,罪也不能搅扰已死的人。


B.向神--看自己是活

我们现在与神有关系,是与主联合的,所以向神,看自己是活的,也是为祂而活,也是有永活的生命!



4表现(v.12-14)

罗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罗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


罗6: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器具可解释成用来作准备的工具或武器。


A.不容罪再作我们的王

既然已脱离罪的权势,不要再愚昧地走回罪中,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地上的肉身)作王,我们是有自由离开它的!


B.不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

罪不是我们的王了,所以没理由将身子献给罪,作它的器皿。


C.要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现在神才是我们的恩人,是我们的王,我们当将自己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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