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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你读经】罗马书丨律法在本质上与罪不同

罗马书7:12-25



罗7: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罗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罗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罗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罗7: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罗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圣洁:至为圣洁的事物;

公义:正直的、公义的、公平的;

良善:有用、有益的、有好行为的。


自己不明白:自己不知道、认识、熟悉的,是本意不是这样的。


律法--属乎灵,良善(我所愿意)

律法的本质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是属乎灵,而我们的本我是愿意作的(但实际是做不到的)。


罪恶--支配肉体,不善(我所恨恶)

我们在未信主前,是属乎肉体,我们将肉体卖给罪,受罪的辖制,本我是愿意作律法的善,但至终所恨恶的恶叫我们作违反律法的事。


既然自己本意是不愿意违反律法行恶的,就同意及承认(应承)律法是善的,自己也想向善的方向。



绝境下的曙光(7:24-25)

绝境:

罗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所以人脱离不到这个大定律--是作犯罪的事,犯罪后,带来身体死亡,保罗感到苦而绝望。


曙光:

罗7:25 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但感谢神,我们靠着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个犯罪及带来死亡的律(下文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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