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犹大的儿子(38:1-11)
当约瑟被带到埃及为奴之时,犹大就下到亚杜兰去。此地位于希伯伦西北约19公里之处。犹大看中了当地的迦南女子,就娶为妻子。娶外邦女子明显违反了先祖的教诲。婚后,犹大生了三个儿子。
长子珥坏到极处,以致神不容他在存留于世上。这里第一次形容一个人坏到极处,也是神第一次用死来刑罚一个人,珥的坏可以跟所多玛蛾摩拉城的恶做对比,说明犹大这个儿子做了所有最坏最坏的让神不能接受的事情,也就是你想到的、你想不到的,你见过的你没见过的,你听到的你没听到的,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珥都做了,这是最坏最坏的人,如果从整个创世记来讲说谁是最穷凶极恶的人?按着圣经的描述就是这个人,因为从整个创世记来看神刑罚罪恶都是让一群人、一堆人、一个时代的人死,而这里神却让珥一个人死,可见他有多坏。
这也让我们看见:一个不符合神的婚姻所带下的结果是多么的可怕,以致神不容他存留在世上。
长子既卒,犹大为了替他留后,就吩咐次子俄南和嫂嫂行房,以怀孕生子,归在长子的名下。俄南拒绝这义务,须接受公开的羞辱,被嫂嫂拖鞋和吐口水在脸上。此举是犹太人独特的风俗,一般民族没有这样的风俗,犹太人这个习俗就是如果哥哥死了没有儿子,他的亲弟弟就要娶嫂子为妻,而他们生下的第一个儿子就要归在哥哥的名下,算为哥哥的儿子,但是如果弟弟不愿意的话也可以拒绝。
路得记就是这样:找至近的亲属,但是至近的亲属思前想后不愿意,就要到公开的场所将唾沫吐在他的脸上,就像一个形式,他就可以不要这个女子,不尽这个责任,所以当时波阿斯就娶了路得为妻,这是当时的背景。
犹大让次子娶嫂嫂为妻,目的就是为了他们能为长子生子留后归在长子的名下,而俄南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也是坏到极处的,俄南是很诡诈的,他本来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但是他在公开的场合接受了,因为他觉得他不这么做别人在道德上会觉得他不爱他的哥哥不愿尽这个义务,他会遭到嫂子的拖鞋并吐唾沫在他脸上。
俄南表面上没有拒绝,从这里也看见俄南和珥之间的兄弟关系很不好,珥坏到极处连他的弟弟都不想为他尽义务。俄南心里却根本不愿意为哥哥留后,所以他每次和嫂嫂同房的时候,故意遗精在地上,不让嫂嫂有机会怀孕。
俄南这么做从神来看俄南是犯了乱伦之罪,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虽然他和嫂子结婚了但他没有履行承诺,没有让他的嫂子怀孕生孩子归到他哥哥的名下,他故意不让他的嫂子怀孕,在神看来他是犯了乱伦的罪,所以他也死了。哥哥坏弟弟也坏不愿为死了的哥哥留后。
两个儿子接连去世,其实到此时犹大还没有反思,他的两个儿子都这么坏他竟然没有什么反思,而犹大却有一个封建的想法,就像今天我们中国人的想法“克夫”,当一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时候,他不会从属灵的角度去反思。
犹大没有从信仰的角度去反思说其实从我就错了,因为我们本家世世代代的要求是男子一定要娶本家的女子为妻,而我看中了迦南的女子,结果我的两个儿子先后遭遇不幸,他不检讨自己的问题,他反而想到这个女人是克夫的,是她让我的两个儿子先后死去了,若按着犹太人的规矩再让三儿子娶他的大儿媳妇,三儿子再死了可怎么办呢?所以按理说应由三子示拉为哥哥留后。犹大却恐怕三子也遭噩运,就以“等示拉长大”为借口,打发媳妇他玛回娘家。他玛顺从公公的吩咐。
犹大这个借口就把他玛给害了,如果犹大明着说我们家把你休了,你再找别人结婚,这样犹大对他玛也算公平,但是犹大说会让他的三儿子长大后娶他玛,那么按着礼节、规矩,他玛就不能再找别的人了,就等于说她是有婚约的人,所以他玛必须守住她的圣洁,所以他玛成了主耶稣族谱里的一位,所以犹大最后那句话是给他玛一个最公正的评价说“她实在比我有义”。而犹大不应让他玛回家,他玛对公公的话完全顺从,他根本没有想到犹大的说法只是一个借口。
二、他玛假扮妓女从公公留后(38:12-23)
到示拉成年,犹大却没有让儿子娶他玛的打算。当时的犹大的妻子已经去世,这给他玛假扮妓女留下机会。犹大在守丧完毕后,就和朋友上亭拿,探视剪羊毛的工作。一般探视剪羊毛都要三到十天,拉班当时就是做这件事,雅各才逃跑的。他玛得悉后,就改装成妓女的模样引诱公公。
他玛为什么要引诱犹大呢?因为他玛已经看到一个事实:犹大根本就没有打算让她与他的三儿子结婚,而代夫续嗣的习俗并不是像申命记例所记载的只限于兄弟之间,就是死去的丈夫的父亲也是可以的,因为找至近的亲属,如果她的丈夫活着的兄弟不愿意尽这个义务,那谁是他死去丈夫至近的亲属呢?就是他的父亲,也就是她的公公。
从我们中国的文化来讲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是不可以被理解的,但是按着犹太人的文化是可以接受的,是可以理解的,这就是文化的差异找至近的亲属。那为什么他玛在这样一个时刻来引诱的犹大呢?因为当时剪羊毛基本上都会在一起喝酒宴乐庆祝丰收的,他们以牧羊为生、以卖羊毛来赚取利益,所以这个时候人容易酒后失控。
他玛的计谋果然成功。犹大看见媳妇,以为是妓女,就马上开价。“一只山羊羔”是笔不少的钱。但他玛要求的是抵押品,包括印、带子和手杖。印是犹大自己用的一个图章或者是圆柱形的,以一根细绳拴在身上,挂在颈项上或手腕上,这个印具有个人性,好比我们中国人八十年代每个人都带一个手戳,现在不用手戳了,都是用手印。而杖的花纹也是每个人的都不一样,三样物品都是犹大身份的证明。
这三样东西相当于犹大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犹大喝酒后神志不清了他被欲望所控制,就找了一个妓女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交给她了,犹大交出当头,就与他玛同寝(同寝是婚姻外不合法的性行为)。他玛从公公怀孕了。事后犹大履行承诺,托朋友送去一只山羊羔作为酬劳,却已经找不着那位“妓女”,事件不了了之。
可见他对自己的事情都记得很清楚,酒醒后非常害怕,他自己不好意思去见那个妓女就拖一个朋友去见她要把他的带和印象征他身份的东西要回来,而他对他玛的承诺却忘得一干二净。
三、犹大的双生子(38:24-30)
三个月后,他玛怀孕的消息传到犹大耳中,他怒火中烧,扬言要处死这行淫的媳妇。犹大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无人知道,还以为自己是多么的圣洁,他玛早想到自保的计策,这时她就出示犹大的身份证明。犹大明白一切,承认“她(他玛)比我有义”,这句话的意思是她才是义人我不是义人。
犹大此点和大卫有些相像,大卫之所以成为讨神喜悦的人不是因为他从来不犯错,不是因为他是个完美的人,而是他犯了罪之后他立刻肯悔改,他立刻敢承认。犹大就立刻承认,把自己的面子抛于脑后说“她比我有义”,意思说她是义的我不是义的,他刚才还说“她是个淫妇”,此时他说“他是义的,我不是”,此时显明犹大犯罪后立刻的悔改,大卫在犯罪后立刻的悔改并真心实意的有行动使得大卫成为合神心意的人。
而犹大说他玛是有义的是说“她是无罪的,我是有罪的”,因为犹大没有按着他的承诺让他的三儿子跟他玛结婚,他也看到他玛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把他的三儿子藏起来了,也不让见面也不让结婚,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但是他玛的义务是必须为他的丈夫留后,他玛千辛万苦、乔装改扮,在昏暗的街头或者是雨后,最后得到了这个结果,所以犹大经过反思知道自己亏欠他玛。
他玛是一位女英雄,整个创世记都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但是这里却讲了一个以女性为主导的故事。因为他没有按承诺让媳妇和示拉结合,这不但对不起媳妇,也违背了当时代兄立嗣的习俗。犹大虽然犯了错,但却能勇敢、诚实的认错,还他玛一个公道。从中看出犹大日后成为雅各众子领袖的伏笔。
所以犹大后来说话越来越有权威了,从后来他们一次两次来到埃及,又回到家中跟父亲说这些事基本上都是犹大,因为流便上了他父亲妾的床,流便在年龄上是老大,但是他已不敢在父亲面前说话,他已经没有这个资格了,而剩下两位是流人血的人,雅各不接纳他们,剩下就是犹大,他说话越来越有权威,他做事情有一个公义的心。
事件以他玛从犹大生了双生的儿子作结,他们被称为犹大的后代。有些学者认为说这“双生子”就补偿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因为这双生子并没有成为珥的后代而成为犹大的后代。双胞胎中的法勒斯成为大卫的祖先,大卫则是耶稣的祖先。神的拣选和作为的确远超人的意料。
神不受人的错误所限制,却超越人的错误,最终成就祂的旨意和应许。在38章开头看见犹大犯错了,因为犹大的行为表明了雅各家族被当地迦南文化同化的标记,因为犹大竟然娶了迦南女子为妻,这是被同化的原因,而犹大也因为罪恶而失去了长子的名分,这个名分由约瑟来继承,但犹大最后却成为弥赛亚的祖先。
在38章看见他玛是义的,她为了尽义的义务而想尽办法达成目的,也看到犹大知道犯罪立刻悔改的这样一个事情。也看到代兄立嗣的习俗,更看到犹大被同化的危机,还好神的保守,神使犹大和他玛的后代成了耶稣基督的祖先。这是神分外的保守,在人的错误中神也会使用祂的主权。
整理:云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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