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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查经︱第65讲:犹太教的支柱(徒21:27-30)




问题探讨

1. 耶京教会领袖的担忧(徒21:21-22),和解决担忧的建议,正是针对犹太人(犹太教)的问题。
2. 今天的经文是这问题的爆发,也是保罗被抓的开始。从此,他成为囚犯身分!


观察

经文有何特色?(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为何?如何?)
1. What:犹太人喊叫的内容什么?(徒21:28)
2. Why:他们喊叫的起因是什么?(徒21:29)
3. So what:他们喊叫的结果是什么?(徒21:30)


解释

有何重要经文?对当时人是什么意思?对我们又是什么意思?
1. Why:为何耶京“合城都震动”?(徒21:30)
(犹太人传统与福音的矛盾,参徒21:21,15:1-2,11:17-18;加3:1-3;罗2:28-29。)
2. 犹太教四大支柱(徒21:28):神的选民(我们百姓、摩西律法(律法)、圣殿、和独一真神。
a. 谁是蒙拣选的子民?(拣选与盟约,创12:1-2;徒7:2-4;罗4:3)不是个人,而是国度。
b. 律法包括什么?
它们的功用:指向人的不完全、又指向基督。(罗10:4,7:7;加6:15)
c. 神圣的殿:指向基督居住的生命。(约2:21;林前6:19)


补充资料

犹太教四支柱之律法。
在罗马书的“律法”一词出现了70多次,含意不尽相同。根据布鲁斯的分析,可将“律法”归纳为下列几点。
1. 一般的法律:
“因律法是惹动愤怒的〔或译: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罗4:15,5:13,7:1)
2. 一种原则: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这里两次提到的“法”与“律法”原文相同,是原则的意思。罗7:21以下的“律”也有这个意思。
3. 摩西五经: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3:21)
4. 整本旧约:罗3:19
5. 神的律法:
对犹太人是摩西的律法,对外邦人却是是非之心。(罗2:14-15)
我们虽不是靠律法称义,但律法仍有它的价值。因为律法:
a. 启示神和他的心意。
b. 保持人类社会的健全。(罗13:1-7)
c. 显明罪,引导人投靠神赦罪之恩。(罗3:20、23)
d. 成为信徒生活的指南。(加6:2)


应用

经文与生活。这段经文与自己的生活有何关系?
我们怎样知道自己是“新造的人”?(加6:15;林后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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