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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光︱《当代信仰实践手册 - 见证分享》01."神是爱"的使徒 --穆迪


播音:曼宁


亲爱的听众朋友,欢迎收听生命之光,我是曼宁,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要来分享以为信心伟人的福音见证,他就是穆迪,今天为大家介绍蒲乐克的文章《"神是爱"的使徒》


1855年春天的一个周末,那是在美国内战前六年,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正在他叔叔位于波士顿的鞋店工作。


慕迪来自麻萨诸塞州的乡下,她的寡母管教极严格,他厌烦于农庄生活,就于年前搭火车到波士顿。他肩膀宽厚,肌肉结实,暗褐色头发,愉快的灰眼睛,喜欢热闹,爱说笑。而且颇有野心,想当百万富翁。


他叔叔是个基督徒,虽然不是很虔诚,但为使慕迪不这么好动,就坚持他星期天一定要去教会,这么一年下来,他从所听的信息,知道耶稣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教师,一个好人,他还是神的儿子,从死里复活,现在依然活着,靠着圣灵在世界上运行作工。


那年春天,教会举办为期八天的奋兴会,那个周末,慕迪在店裹打包鞋子的时侯,他有心想决志信主,但又怕被同侪笑,且怕以后的生活会有更多的约束。


突然,他觉得有人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主日学老师金宝(Kimball),还记得有一次他找不到约翰福音,金宝老师适时地把经节翻给他看,解决了他的困窘。


"慕迪。"老师严肃地对他说:"耶稣爱你,你愿意把心归给祂吗?祂需要你的爱,决志吧。"慕迪发现老师的眼中满了泪水。


不需要再多说些什么,"这年轻人已预备好了心,准备接受真光。"事隔多年,慕迪已成名,老师回忆着说:"就是在那波士顿的鞋店,慕迪立时就把他的生命交给主。"


慕迪一开始追求,就成长得很快,金宝老师对他有决定性的影响,其余的基督徒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助他成长。


五年后,他到了芝加哥,已经是个成功的鞋业推销商,跑遍大江南北。虽然他没受什么教育,但他个性的魅力及过人的精力,掩盖了这缺点。他以为他正要飞黄腾达,虽然他也花不少时间帮忙教会工作。刚开始他以为自己不能讲道,但他传讲耶稣的故事,常能打动年轻男女的心,尤其吸引贫民窟的孩子们。不久,他和其他一些有信心的基督徒,就组成一支福音队,在贫民窟教主日学。


其中有一个苍白柔弱的年轻基督徒,在一个炎热的六月天下午,很吃力地走进慕迪的住处,躺在纸盒上。


慕迪知道他患有肺病,而且医生也宣布无药可救,他准备离开芝加哥,回家等死。但他看起来却烦躁不安,慕迪就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并不怕死,但有件事他不放心。


"我担心我主日学那班。"他说:"我失败了,尚未有一人归向耶稣。"


慕迪回想起那些顽皮捣蛋的女孩,是班上最令人头痛的。他建议雇辆车,一一去拜访她们。


他们驱车前往贫民窟,一开始,这个女孩瞪着大眼睛,傻楞楞地听着老师说,他快要死了,请她们信耶稣。"我从未听过有人这样地祷告",有个女孩就答应说:"我会把这问题放在心上考虑。"他们又探访了其余三个女孩,这年轻老师已精疲力竭。


十天以后,这老师又登上慕迪家阶梯,这次他容光焕发:"我班上最后一位学生已归向耶稣,他们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已解决,我现在可以回家了。"


那天晚上慕迪准备了一个茶会,请女孩子们来向老师说再见。最后一首诗歌唱完,两位老师大声地祷告,接着有位女孩竟然开始为她将死的老师祷告,这没有事先安排的节目,令慕迪吓一大跳,接着其他女孩也一个个轮流祷告,她们纯真,没有华丽词藻的祷告,令他感动不已,刹那间,澎湃的思潮浇灭了他的事业心,他决心把余生献给神,做更有意义的事业。


内心的矛盾挣扎持续了三个月之久,"这真是个痛苦的争战。"他后来回忆说:"但是,哦!我多么感谢神的美意成全。"


八年以后,1868年,是慕迪灵命上另一个转捩点,关键仍是一个不太可能的人。


慕迪现在已和一个英国女孩艾玛(Emma Revell)结婚,生活美满,且是中西部宗教圈举足轻重的人物。虽然只有三十一岁,在内战期间,他是芝加哥校园的校牧,也是前线伤兵的特约讲员。


他在伊利诺街建立了一所超宗派的教会,但未封牧。他还是芝加哥YMCA的会长,主日学运动的领导人物,也是个有能力的福音派讲员。


他总是重申神痛恨罪恶及罪人的强烈信息,幸好他愉悦的本性稍稍冲淡他信息内容。


1867年,慕迪到不列颠群岛布道,聚会结果,他听有人以重的外国腔向他招呼:"嗨,我是摩尔斯(Moorhouse),我要到美国去讲道。"


慕迪听说过摩尔斯之名,他是归主的神偷,看起来太年轻,故有布道顽童之称。交换几句寒暄的话,慕迪就离开这个嘴上无髭的人。


1868年2月,慕迪无奈地收到摩尔斯的来信,说他要到芝加哥布道,慕迪按照惯例,为他安排住宿及场地等事项。事后,艾玛告诉慕迪,听众极喜爱摩尔斯的讲道,他的内容偏重于传讲"神爱罪人"。


"他错了。"慕迪不悦地说。


"我想如果你听了他的讲道,也会同意他的说法。"艾玛说:"他说的都有圣经的根据。"


第二个主日,慕迪发现会众都带着圣经来,他从未要求会友这样故过。摩尔斯要会众打开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然后他从创世记到启示录,--证明神是如何地爱罪人。在他还没有结束讲道,慕迪发现他自己以前的几篇讲章有误;他到那时侯才知道神是如此爱人类,感恩之情溢满胸怀,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他的小舅子弗莱明(Fleming Revell未来的出版家),永不忘记慕迪畅饮救恩的喜悦之情,他说摩尔斯在讲坛上笨拙地移动站姿,但经文却源源不断地涌出,观众也如醉如痴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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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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