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从镜头里到镜头外,从电影人到神学生。

ID:yani3927 | 排版:黑门

转载请后台输入 授权



我信主的时候,正在学影视表演,那是上帝呼召我跟随他的原始身份。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常常为影视界祷告,希望有一天,在这片土地上能出现“福音电影”。


在我二十岁生日前后,比较集中的参与了几部影视剧的制作。


有入围东京电影节的短片,也有仅在珠江电视台播放的午夜档连续剧。


期间担纲过女主角,也尝试过副导演,并且按着电影的标准时长写了一个剧本。



01.


2008年的春天,我把这部自己制片,又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拍了出来。


过程中不断有人问,集这么多角色于一身,又在20岁的年纪,为什么会这么大胆?


还真不是因为大胆,也不是自恋,而是一种权衡。


五十万的投资,既请不来大牌演员,也不可能使整体配置上升一个档次,那还不如彻底一点,完完全全按照自己想表达的意思来。


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当然就是,能自己来的都自己来了。


但结果我发现,虽然表达了我想表达的意思,但好像并没有表达出我想表达的意思。很多人说看不懂。



02.


我心很痛,从质疑观众到自我质疑……


虽然一些我敬佩的老师觉得好,但我不是为了给更多人看吗?无数次复盘后我发现,在一切数据都不变的情况下,就内容而言,这部电影还有机会提升的空间是,剪辑。


今年,是拍完那部电影的第十年,我打算重新剪一遍,自己剪,往大众能看懂的方向上使使劲。


而这件事被一次集中查经打断。但在带查经的过程中,我又有机会重新面对一遍福音,也就是我最初想用电影表达的内容。


我有许多新的发现,也可以把这些思绪通过文字整理整理。


下面,便是我在上帝面前,与自己内心的交谈。



03.


首先,我喜欢电影吗?


我喜欢。但我知道,我喜欢的不是光影,而是故事。


并且,在我一开始学习影视相关专业的时候,我觉得将来从事小品,话剧,电视剧,电影,都是可以的。我喜欢的,只是电影作为讲故事的手段,而非它那有着科技外衣的艺术形式。


使我着迷的,或许也只是小时候过家家的那种扮演感。


而这就是我之于“电影”这件事的进路。后来我实际去学了的,也果然是表演和编剧。


但慢慢的,我开始发现“艺术形式”的魅力,特别是电影和话剧,我从那种即兴的,无意识的偏好里走出来,想要精心设计一些什么。


可这都还只是我个人的喜好,面对上帝,我需要弄清楚的是一系列的问题——我的兴趣,我的恩赐,我的呼召。



04.


我很清楚我的兴趣,但我不够确定我的恩赐和呼召。


本来我以为我很适合做演员,但后来我发现我只是嘴巴灵咣,不怯场,比较搞笑,模仿力强,容易入戏而已。做演员,还需要很多别的条件……


那天,我徘徊在东棉花胡同附近的小巷子里,一遍遍绕过中央戏剧学院的门口,我跟上帝说,我只考一次,考不上我就去读神学了,而我也不会去其它学校学表演。


现在想来,虽然真的没考上,但上帝已经提前安慰了我。我的最后一次舞台演出,就是在中戏每年毕业大戏的逸夫剧场,而我提前四年登上了那个舞台。


我体验过了,就是那样,很美好,很想一直在上面不下来……


可是我想,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会想要站在那里吗?


我会想要尽兴演出,收获鲜花和掌声吗?


不是,太不是了……


虽然我非常渴望去最专业的地方学习我最想学到的知识,去从事我最想从事的职业,但我发现,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已经变了,我看见了全新的景象。


更严重的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我失去了原来那种特别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确定感。我变得没那么自信了。


我里面有了一种敬畏,使我必须对未知道路撒手、交托……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了,我不敢选择不蒙福的道路,我也不舍得用这有限的生命,去仅仅满足自己的喜好……



05.


是的,就在我对自己的理想越来越不确定的时候,我对上帝的使命却越来越确定了。


——我得去传福音,传福音才是正事。


也就是这样,我进入了第二个阶段,我想拍电影,不只是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是我有话要说。


我有话要说,一想到那话,我就觉得很燃。


我想把这件事拍成电影告诉大家,而各种尝试后我发现,这里牵扯到的最严重问题,是商业。还不是资金,而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循环模式。



如今,中国的电影产业异常火爆,每天都有大量资本涌入电影行业,但是愿意为着一个年轻导演实现“理想”而投资的金主却越来越少。


老板们宁愿投资小视频,也不愿投资为了“某种表达”而有的文艺片。


不光世界上如此,教会界对影视事工的态度也并不另人满意。


记得在2010年的圣诞节,我和一个机构合作拍了个微电影,期中一位姐妹感叹,很少有人愿意赞助影视事工,因为大家普遍认为,


花五万块买《圣经》可以买五千本送人,印单张可以印十万张来发,用这些代价拍几分钟视频,真的太浪费了!


当时来说,确实是这样,五万块租不起高级设备,组不起专业团队,更付不起演员工资,公映就更更不可能了。


而且弄成以后,你还得拉着别人看,要么用MP4,给人家带上耳机,坚持个七八分钟;要么就是组织小型放映会,会后讨论,引向福音。但总体果效一般,操作起来还真是有点难。



06.


但话说回来,为什么非要拍电影呢?


为什么非要用电影来表达?有什么话,是非得用电影来说的呢?真有话要说,不能用写用画,不能用一些低成本的方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来实现表达吗?


电影,是一件有关科技甚至有关工业的事情啊,还真就是商业特征先于艺术特征的一种存在。除非,有人是把收不回的投资当消费了。



曾经有人愿意为了我的表达而消费,有个人,有组织,他们因为种种不同的目的,投入了一部收不回成本的电影。这也是我的心结,自那以后,我突然不知道拍电影的意义了。


我怎么衡量它是否是有价值的呢?我按着严格的程序走了一遍,拿到了广电总局的公映许可证,将这部电影放入了国家电影资料馆。


但,其实并没有多少人看过它,甚至唯一一次大范围公开放映的机会,我还因为是电影频道的凌晨档而拒绝了。


很多人安慰我,说第一次尝试,能驾驭得了就很不容易了。但是谁还能再给我五十万,让我取得下一次的进步吗?拍电影是要花钱的,我有必要非得拍电影来实现要说的话吗?



07.


然后……我开始写小说了。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对想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摸得很透。甚至觉得庞杂、朦胧……那大概是关乎世间真相的,大概是关乎一个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


2009年,我一边写小说一边想,我是有很多需要学习的,无论是专业还是阅历,我都有很多地方需要提高。


但我想做的事,其实是没有一个现成的专业来教的。


电影学院只教拍电影,写剧本,神学院只教神学,如果我想拍传福音的电影,就得把很多知识拼起来,并且一项一项练习。


直到,每一个模块都打扎实了,到值得出手的时候,再拿出那个整体……


那么哪些模块是最关键的?我认为是故事、节奏,还有意义。


故事是载体,节奏是艺术水准,意义是福音。2008年的我,每一样都差着呢。



08.


但我不能再烧钱练了,既然当消费,我得自己能消费得起才行。为了有钱买基本的设备,得接活儿。于是大的小的,瞧得上的瞧不上的,我都干过。


有时候,每天住在别墅式的宾馆,跟业内顶级选手一起工作交流;但有时候,却要为了3000块稿费紧张,怕人家跑了;


有时候,作为小编导在大剧组观摩,总导演还给特权让我成立“组中组”拍纪录片;但有时候,为了学习得去给人家白干活;


有时候拍一天就能买一个镜头;有时候修改无数遍还不够交一个月房租……



这过程中我慢慢发现,只要我在生活,我对福音这件事的体验便会是越来越深刻的,有太多话题,太多有意思的事情可以引向福音。但对福音的描述,我心里却是没底的。


但是,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只要是作为一个成品去发挥影响力的,都必须要“对了”才行呀!于是2011年,我又开始上学了,这次是神学。


是的,在我决定不再往演员方向努力的时候我就打算过的——未来的人生,要钻研的就是这两个方面——外面的形式,和里面的内容。



09.


三年神学毕业后,我确认了最基本的教义与教会历史,也掌握了继续学习的方法和思路。


毕业并不是学成,而是有了学习的基础,我得继续练习组成电影的每一个模块,继续研读《圣经》。


而我想说的话呢?先直接说吧!直接传,直接陪谈,直接带查经,直接个人布道;也在直接写,直接将基督徒的故事写成小说,直接以《圣经》视角写影评,并且直接设计系列课程……



“直接”,就是在做拍电影所为了的那件事,也是为了做成拍电影这件事。


直接的感觉真好,我终于在过最初所寻觅的那种……有意义,有价值,心里很喜悦,很踏实的生活了。


我放弃了我一定要拍电影的执着,但同时,我也将影视方面的兴趣与恩赐,运用在实际的服侍中——在实际的服侍中,才会知道自己的兴趣是否是一种从上帝而来的恩赐,而又是否有上帝的呼召。



10.


现在,我平均每年拍一个十分钟以内的微电影,全部班底都是教会的业余影视爱好者。我们是一群有话要说的人,越来越坚定,越来越确切。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依然保有对电影相关知识的兴趣,依然在服侍之余学习积累,也依然在等候上帝所给的每一个机会。



如果上帝认为电影是他可以使用的工具,他一定可以兴起最合适的人来做,即使不是我,我也在祷告与努力中参与了。并且我要欢喜感恩,因为耶稣的名被宣扬,耶稣的名得了荣耀。


在这样一遍遍的面对中,打破偶像,放下虚荣,使自己的生命真的献上给祂,并且,再也不是按着该隐的献法……


愿主带领我这次的重新剪辑,希望下个月可以完成,哇哇,我又觉得很燃呢。




今日经文

(高清原图可关注微博 _ )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

还是要得 神的心呢?

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

若仍旧讨人的喜欢,

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加拉太书 1:10|




本站提供的信仰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皆属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烦请发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以马内利。
赞(524)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