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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书︱恩典多奇异:15 逃避恩典 (下)

恩典多奇异

我所知者,他人亦知。

当恩典起舞,我亦将起舞。


-奥登(W.H. Auden)


  作者:杨腓力   播音:雪鸽


第三部 恩典的非议

15逃避恩典(下) 

1934年 ,“浸信会世界联会”在柏林举行 ,有个美国代表向国内报告 ,他在希特勒政权下的德国观察到什么:

终于看到有个国家 ,禁止贩卖淫秽的色情刊物 ,令人欣慰:主题腐败或是充满暴力的电影也不得上映。新德国已经焚烧了大量败坏人心的书籍杂志 ,同时也烧毁了犹太人与共/chan/主义的书。

同一代表团也替希特勒讲话:他是个烟酒不沾、要女人穿着得体、反对色情的国家领袖。

我们很容易把矛头指向1930年代的德国基督徒、1960年代的美国南方基督徒 ,或是1970年代的南非加尔文宗信徒。让我心寒的是 ,这一代基督徒有天恐怕也会受到同样不留情的评断。我们是否在那些小事上斤斤计较 ,却错失了更重要的事—正义、怜悯、信实?上帝更在乎戴鼻环 ,还是都市问题?更在乎摇滚乐 ,还是世界饥饿问题?更在乎敬拜方式 ,还是暴力文化?

作家坎波罗常定期在各基督教学府带领聚会。他有一阵子用激将法说明他的重点。“联合国的报告说 ,每天有一万人饿死 ,但是你们大多数人才懒得关心这些。然而 ,更可悲的是 ,你们更在乎我刚才说了粗话 ,却不在乎每天有一万人饿死。”学校的反应印证了他的说法:坎波罗差不多都会收到校牧或是校长的信 ,抗议他用粗话 ,但是对饥饿问题却置之不理。

在我的成长环境里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今天在福音派教会中多已司空见惯。律法主义的表现方式改换 ,但是心态却始终如一。今天我更常看见思想上的律法主义。我的作家朋友胆敢质疑些教条 ,例如对堕胎或同性恋的看法 ,就会像当年基要派文化下“偶尔喝杯酒的基督徒”一样 ,遭受同样的攻击。

我提过 ,坎波罗因呼吁大家对同性恋者要更有爱心 ,而受到别人辱骂。另一朋友梅恩思( Karen Mains) ,由于别人发动攻势 ,批评她的作品 ,结果失去了在广播电台的职位。有个自称是“异端察验者”的信徒 ,认为毕德生的新约意译本《信息本圣经》(ThMessage)“篡改神的话语” ,就以他为攻击靶子。傅士德( RichardFoster)在他的属灵操练著作中 ,敢于用“冥想”这类字 ,被怀疑是个新纪元运动分子。寇尔森( Chuck Colson)告诉我 ,因为他接受“坦普尔顿促进宗教奖”( Templeton Prize for Progress in Religion)而这个奖项有时发给非基督徒 ,就有些基督徒写了极其恶毒的信寄给他。寇尔森毫不留情地批评 ,说:“我们的主内弟兄 ,恩慈之心竟然比水门事件期间的世俗媒体还不如。”而当他签署与天主教徒合作声明之后 ,写给他的信件内容 ,其激烈更是有增无减。

“你们要提防法利赛人的酵 ,就是虚伪。(路12:1 ,新译本) 虚伪( hypocrisy)这个字 ,就是“戴上面具”的意思。耶稣显然借用希腊文 hypocrites“演员”-在耶稣家附近的露天刷场可以看到他们表演-这个字引申出来这个意思 ,意谓借着掩饰留下好印象。

我的朋友莫克( Terry Muck)拿到富布莱特基金( FullbrightFellowship) ,他的研究之一是斯里兰卡和尚的律法主义。这些和尚同意遵守佛陀的212戒规 ,虽然很多都已过时、不实用。莫克就是要探讨这些和尚如何调和他们活在现代世界的需要 ,同时遵行古老法典。例如 ,佛陀清楚说到出家人不可带钱 ,但是莫克看见有和尚付钱搭公车。他问那些和尚:“你们遵守212所有的戒规吗?”他们则回答:“遵守啊。”“那你们也经手钱吗?”“经手啊。”“那你们知道不准带钱的戒规吗?”“知道。”“那你们遵守所有的戒规吗?”“是啊。”

戒规中也禁止午后进食 ,因为和尚靠化缘为生 ,佛陀不想让他的弟子常去麻烦家庭主妇。但是现代和尚每天中午就把钟停止,吃过晚饭以后 ,再把钟调回正确的时间 ,也算守住那条戒规了。

我用了佛教的例子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 ,伪善是人不接受基督教最常见的原因。基督徒口口声声以“家庭价值观”为重 ,但有些研究显出 ,基督徒租色情录影带、离婚、虐待子女的比率 ,与非基督徒一样高。

律法主义本来就是设定了一套行为 ,用来遮掩内心的真相 ,助长伪善。在圣经学院或是基督徒营地 ,甚至在教会 ,大家都学着如何看起来“很属灵”。强调外表 ,只会令人更容易作假 ,在越轨、或是隐藏内在的问题同时 ,还可以阳奉阴违。毕业多年后 ,我才知道有些同学内心有很深的困扰—忧郁症、同性恋、戒不掉的恶习 , 但是他们在校时期并没有加之处理 ,反倒集中精神顺应外在的行为表现。

新约《圣经》有段沉重的经文 ,记载了不多见的神直接的惩罚 ,是在使徒行传第五章: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故事。这对夫妇做了件大善事 ,卖了田产 ,将大部分捐给教会。他们只做错一件事为了看起来更敬虔 ,他们装作把所有的钱都奉献了。换句话说 ,他们假冒敬虔 ,招致严厉的审判 ,可见神的确不轻忽伪善的罪。

面对伪善好像只有两个选择:十全十美或是诚实面对。不过 ,我从没看过有谁能真的尽心、尽意、尽力地爱神 ,并且爱邻舍如己,所以我不觉得十全十美是实际的抉择。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诚实、悔改。如《圣经》所示 ,神的恩典遮盖我的罪 ,包括杀人、背叛,对配偶不忠。然而 ,恩典必须要领受 ,而伪善掩盖了我们领受恩典的需要。当面具脱落 ,就暴露出伪善是逃避恩典的精心计谋

“他们一切所作的事 ,都是叫人看见……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称呼他拉比。”(太23:5-7)

耶稣的批评主要在于 ,律法主义对守律法的人产生什么影响:滋生骄傲与竞争的感受。法利赛人没有致力于创建公义的社会 ,成为外邦人的光 ,反倒缩小他们的眼光 ,彼此争竞起来。他们只顾着以属灵“健身操”要别人佩服自己 ,竟然忽略了真正的敌人在哪里 ,也忽略了与其余的世界接触。无怪乎特蕾莎修女( Teresa ofAvila)铸告说:“主啊 ,救我脱离愚昧的敬虔以及酸面孔的圣徒。”

我一度也是个律法主义者 ,所以要常自我提醒 ,法利赛人如此严谨 ,却丝毫不厌恶律法的义务 ,反而不断立新的规矩。他们把严谨当成是得到地位的媒介。耶稣谴责这种骄傲的态度 ,也谴责阶级化的属灵心态 ,把罪划分为可接受的等级(恨意、物质主义、欲念、离婚等) ,与不能接受的等级(杀人、奸淫、破坏安息日规条)。

我们基督徒有自己的“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分类法。只要我们免于触犯坏得离谱的罪 ,就会对自己的属灵状况非常满意。问题是 ,对什么是坏得离谱的罪 ,我们的认知不断有变化。在中世纪 ,收利息是不道德的 ,因此强制犹太人来做这龌龊事。今天 ,信徒刷卡、房屋贷款、买基金 ,都不会有一丝罪咎。所谓的七宗死罪包括贪食、嫉妒、属灵的怠惰或是“抑郁”—这些行为在今日讲坛也已鲜有人提及。

维多利亚时代 ,性方面的罪名列榜首——或敬陪末座 ,端赖你的看法—以致“不道德”这个词成了性罪恶的同义词。在我成长的年代 ,离婚与喝酒名列榜首;在今日福音派教会 ,恐怕是堕胎与同性恋。

耶稣对罪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并没有把罪划分为大小 ,而是让听众的眼目仰看完全的上帝 ,在他面前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都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以赛亚以极其平实的话道出 ,我们都是“污秽的衣服”(赛64:6) ,字面的意思就是“弄脏了的内衣”。

讽刺的是 ,明目张胆的罪人却具备领受恩典的有利条件。作家格雷厄姆·格林( Graham Greene)经常说 ,每当他落入某种不道德的行径 ,他的信仰反而更强烈 ,因为绝望之余 ,他才会去教会 ,找神父告解。他已没有借口、没有替自己行为辩解的根据了。

耶稣的浪子比喻也有同样的意思。浪子已经无立足之地 ,也毫无属灵骄傲的本钱可言。怎么看 ,他的属灵竞赛都一败涂地 ,如今除了恩典 ,什么倚靠也没有了。神的爱与赦免 ,当然也同样赐给大儿子 ,但是他只忙于比较自已与不负责任的老弟 ,而味于自己的真相。以卢云的话来说:圣徒的迷失难以寻辨 ,正因为他的述失与他们想要为善为仁的渴念紧密相连。”卢云坦言到:

我从自己的生活中知道 ,我是多么努力地设法做好人 ,受人接纳、喜爱 ,成为别人可敬的榜样。我总是自觉地费力避免罪的危险 ,竟日恐怕自己落入试探。这还不说 ,我还怀有严苛、礼教 ,甚至有些狂热的心态 ,使得我在父亲家中不能自在 ,反而更拘谨、更矫情、更呆板……

我愈思索我内心的大儿子 ,就愈清楚这种迷失根深蒂固地植于心里 ,由此回转又是多么艰难。从胡作非为中回转 ,远比自深植于生命深处的冷漠怒气回转容易得多。

我们的那些属灵把戏 ,很多都是以好意为出发点的 ,结果却领我们离开神 ,因为这些把戏带领我们远离恩典。悔改 ,才是恩典的入口 ,不是合宜的举止 ,甚至也不是圣洁。与罪相对的不是美德而是恩典。

如果耶稣对律法主义的批判不够厉害 ,使徒保罗又加了另一个很基本的指控。律法主义原是要鼓励人顺服 ,但就是在这一点一败涂地。很奇怪 ,一套严苛的律法反而把破坏规矩的新主意放在人心里。保罗解释说:“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 ,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但罪趁着机会 ,借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 ,因为没有律法 ,罪是死的。”(罗7:7-8 ,新译本)有些调查结果 ,可以说明这原则:在滴酒不沾的宗派里长大的人 ,成为酒鬼的几率比别人多三倍。

我想起奥古斯丁讲他偷梨的故事。他与朋友有不少品质优良的梨 ,但还是一定得偷袭邻居的梨 ,只是为了反抗那个人警告他们不可偷梨。在一个由六十六页学生守则管理的校园里待了四年 ,我可以体会这种奇怪的心态。我听到各种不可叛逆的警告 ,才学会叛逆。当然 ,部分原因是出于自己不成熟 ,所以只因为师长强行要求 ,就忍不住去抗拒他们的要求。我在学生守则中看到禁止留胡子 ,我才有留胡子的意愿。

“网子编得愈精细 ,破洞就愈多。”天主教神学家龚汉斯(HansKung)写道。①他宣餐恪守《罗马教会法》中的2414条法规 ,有一天惊觉自己的心思都花在遵守这些法规或是钻漏洞上 ,却没有完成福音的工作。

对那些没有叛逆、真心努力遵守规矩的人 ,律法主义又设了另陷阱。失败的感觉会留下长远的羞愧伤痕。身为年轻的修士马丁·路德花六小时绞尽脑汁地认前一天所犯的罪!他写道:

我的修士生活固然无懈可击 ,但是在神面前 ,我还是不安地觉得自己是个罪人。我也不能相信 ,自己能借着工作讨好他。我根本不爱惩罚罪人的公义之神 ,我其实厌恶他。我是个好修士 ,严守我的品级 ,如果真有修士能靠着修院纪律上天堂 ,我就是那个修士 ,我的修院同伴也会印证这一点……然而我的良心却没有给我笃定的感觉 ,自己也常存疑说:“你那件事做得不对。你的悔意不够。你告解的时候 ,漏了那一点。”

关系的失败是双向的。当我读以色列与神立约的历史 ,我只见到稀落几处提到神高兴或欢喜。除了几个出众的例外 ,旧约历史 ,特别是先知书 ,描述的神是个恼怒、失望或大发雷霆的神。律法非但不能助长人的顺服 ,反倒助长人的悖逆。律法仅仅指出病症 ,恩典才能带来治方。

耶稣与保罗都没有提到对律法主义的最后一项指控 ,但是对我个人造成很大的重担。我说过 ,有些朋友拒绝基督教 ,多半因为教会无聊的律法主义。我自己的兄弟与他真正喜欢的第一个女友分手 ,因为照他的律法主义标准 ,她不够“属灵”。三十年来 ,他一直想要逃避道德主义的铁掌 ,到目前为止 ,他也逃避了神。

律法主义创造出一种次文化。身为移民国家的美国 ,我们当然知道 ,次文化会受到扬弃。有多少移民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撇弃原来的语文、传承、风俗 ,为了要迁就现代美国青少年次文化?同样 ,有多少严苛的基督徒家庭 ,看到孩子丢弃信仰、置规矩与信条于不顾 ,就像扔掉一件变小的外套一样容易?律法主义使得离经叛道变得那么简单。

19世纪改革家屠威克( Samuel Twek) ,引进了对待精神病患的创新方法。当时 ,精神疗养院的工作人员把病人用链子锁在墙上 ,殴打他们 ,因为一般都认为惩罚会击垮病人里面的邪恶力量。屠威克却教这些精神病患如何在茶会或教会中应对得体。他把病人打扮得看起来与常人没什么两样 ,所以没有人会认出他们是精神病患。从外表看来 ,他们没事。但是他没有处理他们的病 ,因此这些人再怎么应对得体 ,依旧是精神病患。

有一天 ,我领悟到 ,自己就像屠威克的病人。我的儿时教会虽然教导我合宜的行为举止 ,而圣经学院也给我进深的知识 ,但是两者都没治愈我内在的疾病。虽然我擅长于外在行为的表现,但是内在的病症与痛苦并没有消失。有段时间 ,我把儿时的信仰弃置一旁 ,直到上帝奇妙地向我彰显 ,他是爱的上帝 ,而非恨的上帝;是自由的上帝 ,而非规条的上帝;是恩典的上帝 ,而非论断的上帝。

当时与我一同叛逆的朋友 ,因为对教会不信任 ,直到今天依然疏离。在次文化各种纷扰中 ,他们似乎错失了最终目标:认识上帝。柯鹏( Robert Farrar Capon)说 ,教会“花大把时间灌输犯错的恐惧 ,把我们弄得像教导不当的钢琴学生:我们弹奏歌曲 ,却不算真的‘听见’歌曲 ,因为我们只关心是否会弹出令自己万劫不复的错音 ,而不是想要演奏音乐”如今我已听见恩典的旋律 ,也为那些还没听见的朋友痛心。

如今几十年已过去 ,回顾自己的律法主义成长背景 ,不禁有些茫然。坦白说 ,我不认为上帝在乎我留不留胡子 ,或是穿裤子用拉链 ,还是像阿米许派( the Amish)用纽扣。当我就读于圣经学院期间 ,我观察到有人遵守规条 ,却错失了上帝;有人破坏规矩 ,也错失了上帝。让我心感沉重的是 ,有些人仍然相信 ,他们错过了上帝是因为破坏了规条。他们从没听过恩惠福音的乐韵。

我讨论律法主义 ,一部分是因为自己接触而深受其害 ,一部分是因为律法主义对教会是强有力的诱惑。律法主义犹如脱衣舞娘 ,在信仰的暗巷 ,引诱我们采取简单的途径。律法主义以承诺我们信仰的好处叫我们入瓮 ,但是它可以实现的并不多。如保罗写给当时的律法主义者所说:“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 ,只在乎公义、和平 ,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

贝勒大学( Baylor University)校长凯斯勒( Jay Kesler) ,讲到他自己与律法主义的接触。在他青少年时期 ,决志跟随主不久 ,对加在他身上的一堆规矩大感吃不消。他心中非常困惑 ,在印第安纳家中的后院里散步 ,看到他那只忠心的牧羊犬莱迪 ,正卧在微湿的草坪上 ,愉快地啃着一根骨头。凯斯勒惊觉 ,莱迪大概是最优秀的基督徒了:不抽烟、不喝酒、不看电影、不跳舞 ,也不举牌示威。它不会伤人、驯良、迟钝。凯斯勒立刻看出,他已偏离了耶稣呼召他活出的自由与热情的生命。

乍看之余 ,律法主义比较难 ,其实基督里的自由是更困难的道路。不杀人比较容易做得到 ,在爱中行事则难多了;躲避邻舍的床比较容易 ,常保婚姻的生机则难多了;缴税比较容易 ,服侍穷人则难多了。当我活在自由里 ,就必须向圣灵的带领敞开。我更体认到自己忽略了什么 ,而不是自己成就了什么。我不能像伪善的人藏在行为的面具后 ,或是藏在与其他人比较的这种偷懒方法之中。

改革宗神学家梅钦( Gresham Machen)写道:“低看律法 ,导致信仰的律法主义;高看律法 ,使人成为恩典的寻求者。”律法主义的最终效应 ,就是让人低看上帝。我们会认为 ,严谨的宗派与基督教机构才更“属灵”。其实 ,保守的鲍伯琼斯大学( Bob Jones)与开放的惠顿学院 ,或是门诺会与美南浸信会 ,与圣洁的神比较起来它们之间的差距可说是微乎其微了。

我有次读到 ,就比例而言 ,地球表面远比撞球台的桌面光滑。圣母峰的高度与太平洋的深度 ,于我们住在这个星球的人而言 ,的确很壮观。但是从仙女座或是火星上来看 ,这些差别没什么意义。我亦如此看待基督徒群体间一些细琐的行为表现的异同。像巍峨的圣母峰一样崇高的规条 ,比起圣洁与完全的神 ,也不过是蚁丘罢了。你不能靠努力攀爬赢取神的接纳;你必须把它当成恩赐的礼物领受。

耶稣言之凿凿地宣告:上帝的律法绝对、完全 ,没有人能迈入公义的地步。然而 ,上帝的恩典又是如此浩大 ,我们不需要作成公义。律法主义者费力证明 ,他们是如何配得上帝的爱 ,因而错失了福音的全貌;上帝的爱赐予那些不配得的人。罪的解决之道 ,不是把更严苛的行为规范强加于人。罪的解决之道是认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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