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你问我答|你信神迹吗?信的人必有神迹方言么﹖

Carrie:为何以前有神迹,而现在没有?

你信神迹吗?

张灵回应

多少人嘴上挂着说:我若看见了神迹,我就信有神!

 

让我们先确定一下神迹的定义:凡神的作为,都是神迹。——这是从广义方面的看法。

 

起初,神创造天地,祂在其中设立了自然律,例如地球有地心引力、地球会按轨道公转又自转……;人往往只研究其然,却还未能完全知其所以然!

 

圣经〈罗马书〉1:20记载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其实神迹处处都有,不过,大部份人对普遍的神迹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引以为奇,也不当作神迹!

 

至于超自然律的一些现象(又称狭义的神迹),却是往往最引人注目,并且成为许多无神论者的挑战话题!

 

到底研究〈圣经〉的学者又是按什么角度来看神迹呢?

 

按圣经辞典,神学家把神迹的定义归纳为:"凡违反了「所知」的自然程序的事件,都被看为神迹。"

 

原来,圣经强调「知」这个词,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先诚实地知道、谦卑地承认:自己对伟大浩瀚的大自然所知道的很有限;对无穷智慧的神,也了解得更有限。实际上,人类还有太多事物还未完全明了。

 

圣经明指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祂的大能丝毫不改变,也没有减少。圣经旧约远古的人们,不少曾经见过也经历过超乎寻常的神迹,但他们对神的认识毕竟只从先知的口中片面认识;至于进入新约时代的人们,神子已经道成肉身,来过世上。耶稣为人类死而复活,没有神迹比这更大!

 

回到您的问题:现今没有神迹吗?事实上,神的作为从没有间断过!

 

当耶稣在世上时,一些存心刁难的人曾经要求耶稣显神迹给他们看,耶稣怎么回答呢?请参看马太福音第十二章38-41的记载,这位曾向其他人行过不少神迹的耶稣却如此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即耶稣指祂自己)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看哪,在这里有一人(耶稣指祂本身,道成了肉身的神人)比约拿更大」……。

 

原来,没有诚意相信的人,「神迹」即使显现在眼前,他也视若无睹。但信的人,生命却要奇妙地被改变!

 

圣经〈希伯来书〉11:6如此明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



信的人必有神迹方言么﹖


问:按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说新方言…”为什么仍有许多人不信神迹和方言﹖


答:1. 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是主的应许,不是主的命令。命令每人都必须遵守。应许未必每人都必须有,而是在需要时,信的人可以有。例如上文第十五节:“祂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是个命令。虽没提到“必”字,却是每个信徒所应遵守的;但第十七节很明显是应许,只在有需要时信的人可以有却不是必须有。

 

2. 按第十七节所说的神迹包括五件事:A. 奉我的命令赶鬼;B. 说新方言;C. 手能拿蛇;D. 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E. 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若信的人必须说方言,则有其他四项,就是;必须赶鬼,必须手能拿蛇,必须喝毒物而不受害,必须手按病人而把病人医好。如果这样,这五项都成了信主的条件,缺少一样还不算是信主。那就把凭恩典得救变成凭行神迹才得救了。

 

3. “必须”是将必会有的意思,不是必须有的意思,更不是必须每天每次都要有,就是十二使徒也不是每人都有齐这五样。使徒保罗曾被毒蛇咬而不死,其他使徒未见有这同样经历,比较常见的只是赶鬼医病。

 

4. 神迹永远是例外的,不能把神迹代替自然规律。若每天,每次,每事,都要出于超自然的神迹,等于否认了神所安排的一切自然规律。使徒们曾行过神迹,却不是每天每时都有神迹。为什么初期教会要凡物公用﹖因有人缺乏,为什么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埋怨希伯来人忽略了供给他们寡妇﹖这些都证明他们大部分生活都是照常情饮食,不是借神迹变石头为饼。否则不会有忽略供给,凡物公用的事了。

 

信徒能行神迹和认为每天每事都必须出于神迹是完全两回事,前者承认神的权能并等候顺服神的旨意。后者等于强求神每事都显神迹,很容易给魔鬼机会冒充神所给的神迹。

 

5. 说新方言:该是指地方上的方言(乡谈或别国的话)与上文说“往普天下去传福音…”对照,这意思更明显。许多宣教士已支取了这应许。这种“说新方言”的本领也列在神迹之内。


——陈终道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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