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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认为 “因果报应” 导致受苦的观念,不但犹太人有,在其他不同的国家、民族里也都有。人都相信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好人有平安” 的道理。
很多人当受到极大的苦难时,都会说:“到底怨我哪辈子做了孽呀?” 世人这么认为,基督徒里面不少也这么认为,他们认为 “信了耶稣,就应该平平安安,如果又是有病、又是受苦的,一定就怪你犯罪了。”
那么,神到底会不会因为父母的罪,让报应临到他的儿女身上?对于这个问题是很有争论的,之所以造成争论的原因,就是圣经两方面的支持依据好像都有:
(反对)【耶17:10】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支持)【耶32:18】 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至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
(反对)【结18:2-3】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支持)【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一处经文说 “神是按照每个人自己所行的的罪孽报应在他们各人自己头上。”
第二处经文说 “神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身上。”
第三处经文说 “以前有父亲吃酸葡萄儿子倒牙的俗语,今后不再有用这俗语的,也就是说,谁吃酸葡萄,谁就自己倒牙,别人不会再承担该他倒牙的结果。”
第四处经文说 “神要追讨某人的罪,会延及他的后代到三四代。”
两方面道理看似都有圣经根据。于是,有些人就随意抓住其中一处有利于自己理论的说法加以坚持与发挥,完全不顾圣经中有清清楚楚记载的另一面真理。
那么,怎样平衡这些看似观点矛盾的经文呢?我们今天到底还会不会因为父母、乃至先人所犯的罪恶,神要报应在我们身上呢?这个问题要区分来看:
※“父母的加害”与“神的报应”不一样:
有些孩子生来就受罪,不是神给他们的报应,而是来自于他自己父母对他们的加害,这种加害有可能是出于无知的缘故,无意识地加害,也有可能是父母明知会加害后代,可是为了自己享乐或犯罪加害后代。
比如,母亲吸烟,就容易导致胎儿的基因变异,那么孩子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几率就会增加,这个畸形的孩子一辈子都要在痛苦中度过。
我们不能说,这是神要报应在这个孩子身上,只能说是他父母亲害了他。有的孩子生下来就得了艾/滋/病,也是一样的道理。
※ “信主的” 和 “不信主的” 结果不一样:
因为父亲(上代人)犯罪,神会报应在他后世子孙身上,这确实是圣经真理。有人认为神这样作不公平,就好像也有很多人认为是亚当犯罪,而神却让我们全人类为此活在苦难的世界里不公平一样。
其实,神是公平的,不是神要让我们受苦,而是亚当给我们制造了痛苦。我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因为作乱杀人被枪毙了,他的儿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这个孩子所受的苦能怪罪法院做错了吗?到底是法院制造了他的痛苦,还是他自己的父亲一手制造了他的痛苦呢?
可能还会有人说,父亲杀人,法院只能追讨他父亲的罪,只是不得不间接形成了孩子的痛苦,法院不能直接抓孩子坐牢。
可是,上帝为什么要直接报应在亚当的子孙后代身上?这里面有一个我们容易忽略的道理,就是上代与后代之间的关系与不相干的人之间关系是不一样的。
上代与下代之间有【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说,父亲犯罪的时候,他的后代虽然可能还没有出生,但是在他的犯罪里也已经有份了。我们虽然没有犯亚当吃善恶树果子的罪,但是只要我们是亚当的后人,我们就在他里面有份于这罪。
比如,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奉献十分之一的时候,利未虽然还没有出生,但是因为他在亚伯拉罕腰中,也视同他向麦基洗德献了礼物。所以,前人犯罪,后人受到报应也没有不公平。
但是,上帝是非常不愿意看到恶人的后代遭到报应的,祂的心愿是盼望恶人的后代悔改,不遭报应。
【结18:14-20】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 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今天,凡是在基督里的人,都是新造的人。【林后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咒诅祂受、祝福我享,只要在耶稣基督里,主耶稣就已经完全担当他所有的咒诅了,并不会遗留一些给神的儿女。即使在旧约,那些本该被咒诅的人,若是他们愿意归向神,他们就不再被咒诅,反而成为有福的人。
比如,在《约书亚记》里面,神吩咐约书亚要灭尽一切的迦南人,因为他们的罪恶满盈,是神所憎恶的。但是,我们却看到其中有一位妓女喇合,她和她的家人却蒙恩了。
她蒙恩的原因,不是因为她在那个城里是最好的一个大善人。相反,在那城里她或许还是一位被别人不齿之人,她是个妓女。她蒙恩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相信以色列的神,并且以行为验证了她的信心是真的。
本来是被咒诅的,却因着信心咒诅解除了,反倒蒙大恩。连主耶稣的家谱里也提到了这个妓女的名字。
主耶稣的家谱里另外还记了一个女人的名字叫 “路得” 。路得本是摩押女子,而摩押人也是被神咒诅的。他们就算是过了十代人,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位被咒诅的摩押人的女子,她的后代大卫不但入了耶和华的会,而且还为神预备建圣殿。
是什么令她咒诅解除的呢?还是因为她弃绝了摩押的神,转而相信了以色列的神?【得1:16】 路得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只要人一相信上帝,他一切的咒诅便自动解除了,因为在基督里没有咒诅。
我们从圣经里看到,恶人的后代若是不行他父亲的恶,悔改行善了,神决不会因为他父亲坏,就追讨在儿子身上。
【结18:14-20】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 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北国以色列有一位坏王叫亚哈,非常坏。确实因为他坏,他的儿子们也都遭报应了,亚哈在撒玛利亚有七十个儿子,这七十个儿子的脑袋全部被砍下来了,堆了两堆。
那么,是不是他的儿子们好,只因他们是亚哈的儿子,脑袋就必须得砍下来呢?不是的!因为他的儿子们个个也都是恶人。南国犹大也有一位恶王叫亚哈斯,败坏的程度与亚哈是难分高下。
他大大干犯耶和华,向别神烧香,甚至封锁了耶和华的殿门,不许别人敬拜神。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希西家,这个儿子特别好,一上台就把父亲弄的那些偶像全部拆毁,带领百姓敬畏神。
【王下18:3-6】希西家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卫一切所行的。他废去邱坛,毁坏柱像,砍下木偶,打碎摩西所造的铜蛇,因为到那时以色列人仍向铜蛇烧香。
希西家叫铜蛇为铜块。希西家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他前后的犹大列王中没有一个及他的。因为他专靠耶和华,总不离开,谨守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诫命。
那么,是不是因为他父亲亚哈斯罪恶太大,神就向他追讨呢?肯定不是的。相反,不但不追讨,神还特别与他同在,赐福他呢。【王下18:7】耶和华与他同在,他无论往何处去,尽都亨通。
但是,现在有不少出现偏差的教会,他们仍在宣讲基督徒也会被神咒诅的理论。他们认为基督担当的还不够完全。他们不但说 “自己犯罪会给自己带来咒诅” ,而且还说 “你只要说了一句消极的话,就会给自己带来咒诅”。
他们又说 “就算是你信靠上帝,但是神还会因你前面祖先犯下的罪也会咒诅在你身上。”
所以,他们还需要常常做破除咒诅的宣告。他们将基督徒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疾病、患难、贫穷等都归到了 “因神咒诅” 的范围里。这些理论绝不是纯正的圣经真理,而是有异教思想成份的掺杂。
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担当了我们一切的咒诅,咒诅祂受、祝福我享。
在基督里,一切的咒诅自动解除。因为我们不再是神的仇敌,而是神的儿女了。神不会再将我们前面不知道哪代祖宗犯的罪,报应在我们身上。我们无需做什么消除咒诅的宣告,只要在基督里,就绝不可能被神咒诅。
有些基督徒也发觉那种理论怪怪的,不太可信。只是被 “咒诅” 一词严重的吓到了,于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认为管他真的假的呢,作作破除咒诅的祷告,应该也没啥坏处吧。
如果自己没受到祖宗的罪的咒诅,最好!要是真的有咒诅呢,那自己不是就赚到了吗?
不少人都有这种精于算计的心理,他们也常常成为了散布错误理论的帮凶。其实,这种 “祖宗犯罪,他们的后代即使信靠主,也仍会受咒诅” 的理论危害很大。
其一,这种理论是否定耶稣基督救赎工作的完全,【加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其二,这种理论伤害很多软弱弟兄姊妹的良心,让他们时刻活在恐惧中,一遇到点不好的事,立刻就会联想到是不是又被咒诅了。
【林前8: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其三,这种理论是在宣扬教内迷信思想,用花言巧语诱惑弟兄姊妹不知不觉的犯罪。
那么,基督徒是否还要认自己祖宗所犯的罪呢?其实圣经中从来就没有一处经文是认某些教派所私自定义的 “认自己祖宗的罪”。他们说,圣经中不是有这么一节经文吗?【尼9:2】“ 以色列人(人原文作种类)就与一切外邦人离绝,站着承认自己的罪恶和列祖的罪孽。”
这些异端、极端宗派很会偷换概念,圣经中这里承认祖宗的罪,是指笼统的承认以色列人整体的祖宗的罪,而不是具体的你自己的祖宗的罪。
因为,这二者都是承认自己祖宗的罪,所以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偷梁换柱、偷换概念。但是,此祖宗非彼祖宗,其内容完全是不同的,而且认罪的目的也不同。
以色列人回归故土之后,面对满目疮痍的土地,他们彻底向神悔改,承认自己的罪与列祖的罪,希望神医治这地,重新眷顾这地。不是求自己的好处,而是求整个国家民族的好处,和今天某些教派让人认自己祖宗的罪,其目的是为了解除所谓你的癌症、关节炎……的咒诅也完全不同。
圣经中的这种 “认自己祖宗的罪”,根本不用人教,我们每个教会其实也都在如此祷告。在教会的祷告会中,一般都会有一项内容是为自己国家祷告的。
我们自然而然就会祷告说 “我们国家历来就是个拜偶像的国家,是无神论国家,我们的祖宗得罪了你,求主赦免我们的国家” 等等这类的话。
这样,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与祖宗的罪,目的就是表明我们愿意在神面前彻底悔改的心愿,目的是求神祝福我们的同胞与祝福这块土地上生活的百姓,而不是为了医治我们身上所谓关节炎的咒诅、癌症的咒诅、孩子不听话的咒诅、做生意折本的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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