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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神为何要杀摩西?

提问「我读〈出埃及记〉的时候,读到上帝呼召摩西出来作以色列人的领袖,但随后又想要杀他,究竟是什么原因?教会有人告诉我,这事和他儿子受割礼有着直接的关系,可否给我作详细点的分析?」

张灵回应

这事件出现在〈出埃及记〉第四章,在24到26节出现了一段相当费解的经文,经文是这么说的:「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割下他儿子的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说,你真是我的血郎了。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西坡拉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

   

耶和华为什么要杀摩西呢?他的妻子西坡拉(是米甸人),为什么在千钧一发的时候,知道要替儿子行割礼呢?


摩西为什么因为儿子的割礼就成为血郎,免除一死呢?这些都是不容易理解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了解圣经记载这些事的目的和教训是什么?


这段经文的开头原本有一个副词,在中文翻译本上没有翻译出来,这词的直译就是「此时」(At that time,
或者It comes to pass),意思是说﹕摩西人生来到了这个时刻,这事情发生了!


根据〈使徒行传〉第七章,司提反把摩西的一生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40年的时间。头40年,摩西是在埃及王宫中作王子,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这是他人生的准备时期。


第二个40年是逃离时期,40岁的摩西开始寻根,他的民族意识抬头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同胞,摩西打死了一个欺压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身为凶手的他,被逼逃离到米甸,在那里他成家立室,娶了米甸女子西坡拉,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革舜,意思是: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40年满了,神呼召他出来带领以色列人,这时摩西已经80岁,是他第三个40年的开始,也是他最成熟的事奉时期。出埃及记4:24-26的记载,就是发生在第二阶段即将结束、第三阶段即将开始之间,这时摩西已经经历过何烈山上荆棘火中与神面对面的冲击,他对神有了新的体验,也听到神的呼召,决定承担起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职分。


他回到米甸家中和岳父道别,准备带妻子和两个儿子回去,暗示此去不再回来了。经文说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离去,证明他不只是回去探望亲人而已,此次的离别,是带着神的使命去的,神已经授权给他,要他带领神的子民出埃及。


这杖代表了神的权能,可以变成吞没敌人的蛇,又可以使红海分开,更可以牧羊神的子民。

   

这时,神晓谕摩西,告诉他,以前寻索他命的人都死了,但是他却要面对心里刚硬的法老! 法老必不容许以色列民离开,摩西要留意服从神的指示,好见证神的奇妙作为。


接着在第22节,耶和华对摩西说了一番耐人寻味的话,祂说:「你要对法老说,耶和话这样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我对你说过,容我的儿子去好事奉我,你还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杀你的长子。」


这段话之后,就接下文24-25节,也就是我们要讨论的事件,可见和前文提到长子是有着连带关系的!

   

原来,摩西的长子革舜是在米甸出生的,他的妻子是米甸人,米甸是亚伯拉罕晚年娶的妾基土拉的儿子(参看创世记25:1-6),所以米甸不是亚伯拉罕凭应许生的儿子。


为了以撒(亚伯拉罕真正凭应许所生的独子)的缘故,米甸和他母亲离开了原来的家,成为巴勒斯坦东面和南面沙漠地区的半游牧民族。由此看来,革舜(半个米甸人),也算是不凭应许生的后裔,他是盟约以外的子民了,是和以色列无份。


这时耶和华便提醒摩西,以色列是神的选民,又是长子,是凭应许立约而成为神儿子的;但摩西的儿子革舜却不在圣约的范围内,而神要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过程中,凡在圣约以外的长子,将要被杀,摩西的儿子在内!


但以色列中的归顺民也有例外,就是寄居的、雇工的、用银子买来的奴仆,和一切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如果愿意敬拜跟随神,就可以行割礼成为以色列民的一部分(这条例记载在出埃及记12:43-51),是论到逾越节时所详细讲解的。在杀长子的灾难临到埃及时,一切外邦人如果还没有受割礼,就和圣约无份,不能吃逾越节的羊羔了。


所以12:48说:「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子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

   

以色列人的割礼是神最初和亚伯拉罕立约时所定的记号,代表神的应许和人的信心回应,是约的标志。


以色列人行割礼是在出生后的第8天,古时是由婴孩的父亲执行的。摩西的儿子既出生在米甸,显然还没有行过割礼,也许是出于摩西的忽略,又也许是出于他妻子西坡拉的抗拒。


从出埃及记4:25所记载的情况看来,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他们夫妇之间可能曾经为这事争执过。


当时,神的话语临到了,西坡拉醒悟到自己错了,马上改变初衷,自己拿起火石来割下儿子的阳皮,也没有顾虑到规矩上应当由父亲来胜任这职分的,而且把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说: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究竟4:24「耶和华想要杀他」这句子中的「他」指的又是谁呢?是摩西?还是他儿子革舜?中文翻译的写法似乎是指摩西。


不过,如果从原文来看,却很难分辨,因此有的解经家的见解就各有不同了。按犹太人的传统解释,是指摩西的儿子;而把这个「他」解释作「摩西」的则认为所以西坡拉把阳皮丢在摩西的脚前,代表革舜的割礼转移到摩西身上。


所以,摩西也因此得洁净,而西坡拉也因此称他为血郎了。

   

这事件的记载虽然非常简短,但事情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神是轻慢不得的,他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罪的工价就是死,血债必须以血偿还!但逾越节羔羊的血遮盖以色列长子,免他们被杀,这也完全预表了新约神的羔羊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赎我们的过犯。

   

摩西和他的一家由于忽略了遵照约而行,但神的恩典却使摩西一家有机会补救他们的过犯!


今天的圣经探讨,提醒了我们,神的恩典一直在向我们招手,我们岂可错过机会呢?但愿我们时刻都有警觉认罪的心,临危勒马,领受神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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