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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你有没有发现,有时候我们向神认罪,说完"阿门",转头又做同样的事。这能算是真正的认罪吗?
经文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诗篇 51:1-2)
这首诗写在大卫犯了奸淫和谋杀之后,先知拿单当面指出他的罪,大卫没有辩解,而是跪倒在神面前写下了这篇祷告。他用了一个很有力量的词——"涂抹"。在原文里,这个词的意思是把一笔欠债彻底清除,不是划掉,是抹干净,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大卫知道自己欠了一笔还不起的债,所以他不靠自己的功劳,只凭神"丰盛的慈悲"来求。
这里有一个值得我们细想的地方,大卫不是轻轻忽忽的认错,而是忧伤痛悔的认罪。这两种态度差别很大。前者是在处理后果,后者是在处理关系。真正的认罪,包含三层:懊悔——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痛心;自责——承认这件事本质上是错的,并端正对神的看法;改变——意志上真实地拒绝那个罪,不再回去。少了任何一层,都只是停在表面。大卫这篇祷告,三层都有,这才是神所悦纳的认罪。
我们来聚焦在"改变"这一层。很多时候,我们认罪停在懊悔,感觉难受一下,祷告一下,就过去了。但那个让我们跌倒的习惯、那个反复出现的念头,从来没有真正被对付过。我们可以试着做一件具体的事:下次认罪的时候,在祷告结束之前,加上一句话——"神啊,我不只是为这件事难过,我求你改变我里面被罪辖制的心。"
这不是靠意志力撑着,而是把那个"想要犯罪的心"也交给神,让祂来动工。大卫求的是"洁除我的罪",不是"帮我忘掉这件事"。我们也可以这样祷告,把根交出去,不只是处理枝叶。
慈爱的天父,我来到你面前,为我生命中反复出现的罪向你认罪。我承认,我常常在懊悔中停留,却未真正在自责中回转;求你赦免我这种表面的认罪,怜悯我里面的软弱。
主啊,我为自己的罪真心懊悔,它们刺伤了你的心,破坏了与你的亲密关系。我不再为自己辩解,而是承认这些事在你面前全然是错的,是对你圣洁属性的玷污。求你用你的宝血洁净我,用你的圣灵更新我,赐我力量拒绝试探,不再回到罪的辖制中。祷告是奉耶稣基督得胜的名,阿们!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愿你在圣灵的陪伴下、在安静的默想中,进入美好的安息,晚安亲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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