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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澜牧师丨《雅歌》第3课:同行的伴侣(E)

△文章转自公众号:陈敏澜

三、女子的表现则是在不断转变中,

反映她生命成长的过程。


良人对爱情的要求是坚定不移的;从和女子交往开始是怎样的要求,到最后还是怎样的要求。女子则有一个转变的过程;她初遇良人时对爱情的向往,和最后对爱情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当她能登上尊长的车,与良人同行时,说明她对爱情的认识,已经完全按照良人的要求作出了转变;从只想留在葡萄园里,改变成愿意跟随良人同行旷野路。整个雅歌的内容,就好像是良人一直站在高山顶上发出呼召,女子在响应良人呼召时,则有一个从山脚下奔向山顶的过程,直到最后达到良人所在的“黑门顶”,成为良人同行的伴侣。


由于女子这样生命转变成长的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灵命成长过程的写照,使我们在查考时,可以从女子灵命不同阶段的种种言论和表现,看到自己的“属灵真相”。往往我们要直接认识自己的本相,会有“当局者迷”的困境;当我们能以“旁观者”来观察女子的光景时,也就比较容易反省自己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情形,从而认识自己,找到自己当前应当端正的心态和追求的方向。


当我们从这样的角度来明白雅歌的内容时,它就不再是一个平面的图像,而是一个立体的形象。雅歌的这些内容,并不是在同一“爱情层面”的浪漫故事,而是体现女子生命转变和成长的过程;前后不同片段所反映的,是她灵命转变进程中不同阶段的表现,从幼稚到成熟,从自我中心到以良人为中心。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来明白女子这样的转变情形。


01

女子对“和良人关系”认识的转变。


女子在雅歌里有三次提到自己和良人有彼此相属的关系,大家习惯上大多会用“良人属我,我也属他”这一处,因为它言简意赅,说起来也顺口。但如果我们比较这三处类似的经文,就会发现它们所表达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当把它们排列起来时,可以看出它们是清楚反映女子生命循序渐进的三个不同切面。我们习惯引用的这句话,乃是女子在生命幼嫩时的表达,并不反映她对良人成熟平衡的认识。说白了,就是这不应当是我们追求和主关系的最佳写照。


1)2:16良人属我,我也属他。


这处经文所反映的女子和良人关系,因为是“良人属我”在先,所以反映出当时女子的生命,还只是在自我中心的幼嫩光景。女子虽然承认自己和良人是彼此相属的,但当她想到这彼此相属关系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良人属我”说明在她心里,自己是中心,是更重要的,所以自然流露出先是“良人属我”的心态。因此,当她和良人有不同要求的时候,她认为应当是良人体恤她,照顾她,顺从她才对。当时正是良人呼召她起来同去,而她则提出要良人留下来一起看守葡萄园,擒拿小狐狸;似乎她没有正面拒绝良人的呼召和要求,但从她“良人属我”在先的表达,可以明白她的意思,她提出的要求是应当先得到满足的。


可能有人会说,我这样理解,是不是咬文嚼字,私意推测;女子可能只是说得顺口,不一定想得这么周到,真有这样的意思,最多只是表达得不够完美。如果没有后面两处类似表达的比较,没有当时女子这样“不去”的表现,可能我确实是在挑剔找茬;但如果和后面两处经文作比较,再配合女子说的时候所处的场景,和她当时的具体表现,应当可以说明,这不是女子无心随口说的,确实是精确反映女子内心真实的自我中心光景。她在后面提到和良人关系时,就不是这样的说法了。


为何雅歌中类似的这几句话,大家在提到和主之间的关系时,都喜欢用第一句?似乎只是因为这句话讲起来比后面两句简单顺口;但如果我们能谦卑自省,应当会发现有时它确实是真实反映出我们的心声。虽然我们嘴里都是说“耶稣是主,是中心”,但我们实际的内心光景真能以耶稣为中心,是“我属良人”在先吗?往往我们随口说出来的话,不经过深思熟虑的掩饰,是最能反映自己内心真情的。我这样讲,是希望弟兄姊妹多反省,省察自己的心态是否真尊主为大,以主为先,不是要大家纠正“说法”。


当时是良人第一次来访,女子的生命还在幼嫩阶段,对良人的认识也十分有限;因此对这样自我中心的表达,良人表示会耐心等待她的转变,虽然没有苛责,但至少表明这样的观念,是需要随生命成长而转变的。事实上女子随生命的成长,到后面也确实能认识到,在彼此相属的关系里,“我属我的良人”才是在先的,不再是自我中心,而是以主为中心了。


今天在初信主的弟兄姊妹中,对信耶稣存着不要下地狱,病要得医治这样自我中心的要求,乃是正常的生命表现,也是救恩明确的应许。正像一个初生婴孩,如果你要求他为别人考虑,那是不现实的;但如果过了二十年,他还是只活在自我中心里,那就会受到谴责,存在生命不长大的病态,需要反省自责了。


2)6:3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属我。


有了前面对“良人属我”的分辨,再看女子这里的表达,其不同的含义就显而易见了。这里仍然是女子表达和良人之间的彼此相属,但次序已经调转过来。为何女子这时不是先说“良人属我”,要改变自己原先简单的说法呢?因为在她和良人之间,这时她首先想到的不再是自己,而是良人;她这时的心态,乃是以良人为先为尊为中心了,在她与良人之间,良人才是更重要的。


当时女子正在迫切寻找良人,渴慕思念良人,她的生命和她第一次说“良人属我”时,确实已经有了极大的转变。上一次她寻找良人,是要良人跟着她走;3:4这时她寻找,则是决心要跟随良人走,明白自己在和良人有不同打算时,应当以良人的安排为安排,以良人的要求为要求才对。当她能认识“我属我的良人”在先,也就表明她甘愿放下自己对爱情的自我期许和向往,按照良人对爱情的要求,与良人建立爱情的关系,也就是要成为良人同行旷野路的伴侣。


女子从“良人属我”在先,到这里“我属我的良人”在先,把彼此相属的次序调转过来,是从雅歌第二章到第六章,经过足足四章内容的过程,基本上包括女子观念转变的全过程;可见在我们实际的灵程经验里,要真能把这一次序调转过来,从自我中心到以主为中心,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一下说法就能做到的。这一转变乃是我们生命转变最关键的反映,不是名称或形式上的位置互换,而是我们生命中“谁是中心”的位置转换;如果不是治死自己的旧天性,脱去旧人,禁戒私欲,是不可能真正做到的(西3:1-4)。


这对我们每个信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有些信徒虽然信主已经多年,但生命就是长大,也不想长大,以为只要有生命就够了,不在乎是幼嫩还是老练,满足于活在自我中心的信仰要求里;希望女子这样的转变成长,也能激励我们经过反省,得到同样生命的转变成长。


不但如此,这样的位置调转,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不是只要有一次,在一件事情上表现出以主为尊为先,就算达到目的了;这逆向的位置调转不但会发生,而且还来得更快更容易,只要一不谨慎,就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到耶稣的前面,占据中心的位置。


过去读到保罗巴拿巴在路司得,被人当作神,要向他们献祭时,不明白为何他们要如此撕裂衣服大喊大叫,是否有点小题大做(徒14:14)?今日才体会这是比挨骂受辱更不容易胜过的试探,一不小心,很可能就表现出“耶稣属我”,自己在前面的心态。保罗巴拿巴如此大喊大叫,其实是在向自己大声疾呼,不要在人的抬举面前忘乎所以,不认识自己,上了魔鬼的当。


3)7:10我属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


这第三种表达,是在第二种表达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认识;不只认识良人,也认识自己。似乎和第二次的表达,都已经以良人为先为中心了,但第三次的表达,不再是对等的“我的良人也属我”,而是“他也恋慕我”这一改变反映女子更加成熟平衡的灵命,认识自己的不配和卑微,和良人之间不配有对等的相属。当然良人不会因为她不说“良人也属我”,就对她变得没有责任;良人对她的“恋慕”,已足够说明一切了。


不但如此,因为只有“我属良人”,不再是彼此相属,这“属”的意义也就有了新的内涵。原来彼此相属,是带有相互间信赖和制约的责任;当只有“我属良人”时,就只是从属听命的意思,在她们之间,只有良人是主。

希望女子这第三种无我的认识自己,能时时提醒我们,我们与主之间,只有从属听命的份。如果是彼此相属,我们对主的恩典怜悯,就会存理所当然“应得”的心态;但如果不是主也属我,而是恋慕我,我们向主的心态就会更加谦卑,真正认识自己的不配,对主的恩典怜悯也会存更加感恩知足的心,表现出生命的成熟丰盛。

今日吗哪

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

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

丨腓3:16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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