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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撒上21:1-15

一. 引言

因扫罗王由嫉恨而生的杀害,大卫被迫逃离王宫。他先后求助撒母耳和约拿单,但他的生命安全仍得不到保障。本章记录大卫继续逃离,分为求助祭司亚希米勒(21:1-9)和进到迦特(21:10-15)两个部分。



02 释经

大卫求助亚希米勒(12:1-9)

“大卫到了挪伯祭司亚希米勒那里,亚希米勒战战兢兢的出来迎接他,问他说:‘你为什么独自来,没有人跟随呢?’”


(12:1)“挪伯”,是耶路撒冷东面、基比亚南面的一座城。示罗被毁(4:3)以后,会幕迁到此地。“祭司”显然是大祭司,照顾圣所的。


当年,撒母耳到伯利恒去膏抹大卫的时候,城里的长老“都战战兢兢的出来迎接他,问他说:‘你是为平安来的么?’”(16:4)因为撒母耳是耶和华的先知,百姓都尊崇他。大卫是王的女婿,平常出入都有跟随的人(18:27);这次却独自来到这里。亚希米勒感到不平常。


“大卫回答祭司亚希米勒说:‘王吩咐我一件事,说:‘我差遣你委託你的这件事,不要使人知道。’故此我已派定少年人在某处等候我。现在你手下有什么?求你给我五个饼,或是别样的食物。”(21:2-3)


大卫没有对亚希米勒说实话。这可能出于大卫自身的安全,或者为了不连累亚希米勒。如果大祭司因不知情而帮助了大卫,应该无罪。


“五个饼”,一个人吃会太多,分给跟随大卫的人吃会太少,可能是一个大概数字“几个饼”。如果没有饼,“别样的食物”也行。可见大卫当时的逆境。


“祭司对大卫说:‘我手下没有寻常的饼,只有圣饼;若少年人没有亲近妇人才可以给。’大卫对祭司说:‘实在约有三日我们没有亲近妇人。


我出来的时候,虽是寻常行路,少年人的器皿还是洁净的;何况今日不更是洁净么!’祭司就拿圣饼给他,因为在那裡没有别样饼,只有更换新饼,从耶和华面前撤下来的陈设饼。”(21:4-6)


“寻常的饼”是指一般的饼,“俗”饼; “圣饼”就是“陈设饼”,是用细面烤成的饼,排列两行,摆在陈设饼桌上,象征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以感恩的心献给耶和华的(利24:5-9)。


“新饼”的原意是“热的饼”。陈设饼每逢安息日要换新,撤下来的圣饼是给亚伦和他的子孙在圣所吃的。


“没有亲近妇人”即没有因性事而染上礼仪上的不洁(参利15:16-18)。


“约有三日我们没有亲近妇人。我出来的时候”,原文的语义不确定。“约有三日”的原文是两个字:第一个字的意思是“如同昨日”,第二个字是“第三日”;这可能是希伯来文的一个惯用语,表示“如同过往的惯例”。这句话可解读为:“如同过去的惯例,我们出发前,没有亲近妇人。”


“少年人的器皿”应指少年人的身体。“何况今日不更是洁净么”:平常行路,少年人的身体都是洁净的,何况这次是执行任务呢!


大祭司给大卫的饼虽是换下来的陈设饼,按律法规定只可以给祭司吃。


耶稣在世时提到此事。当法利赛人指控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掐了麦穗时,“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么?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可2:25-26)。


这说明,不应拘泥形式上遵守礼仪的规条;行善和救命总是合法的。有怜悯的行为才符合律法的真意。亚希米勒给大卫撤下来的圣饼,是善行。


“当日有扫罗的一个臣子留在耶和华面前;他名叫多益,是以东人,作扫罗的司牧长。”(21:7)


“多益”字义是”害怕”。”留”的原文是指“被拘禁”、“被限制”;多益留在耶和华面前,是因为一些不知道的原因,被拘禁在那里。


“司牧长”:以色列历史中没有出现过这个职位,因此也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强壮的快跑者”(例如在王车前奔走的人)。扫罗“左右的侍卫”(22:17)也是这个字。


“大卫问亚希米勒说:‘你手下有枪有刀没有?因为王的事甚急,连刀剑器械我都没有带。’”(21:8)


会幕不是兵器库。为什么大卫这时向大祭司要刀枪?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看见以东人多益在场,已意识到多益会告发他(22:22)。因此,他需要刀枪自卫。


“祭司说:‘你在以拉谷杀非利士人歌利亚的那刀在这里,裹在布中,放在以弗得后边。你要就可以拿去,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大卫说:‘这刀没有可比的,求你给我。’”(21:9)


当初,大卫用机弦石打死歌利亚后,从刀鞘中抽出歌利亚的刀,将其头颅割下;将歌利亚的军装作为他个人的战利品,放在自己的帐棚里(17:50-54)。


大卫一定是将其刀放在会幕中,由挪伯的祭司看管。也就是说,大卫仍拥有这把刀的所有权。否则,亚希米勒不敢擅自作主,让大卫把刀拿去。


“这刀没有可比的”,可能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是刀是一把好刀,更重要的是,这刀象征耶和华的同在。


“求你给我”的原文是“把它给我”,是权威的命令,不是礼貌的请求。


去到迦特(21:10-15)

“那日大卫起来,躲避扫罗,逃到迦特王亚吉那里。亚吉的臣仆对亚吉说:‘这不是以色列国王大卫么?那里的妇人跳舞唱和,不是指着他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么’?”(21:10-11)


迦特是非利士人的重要城邑,靠近以色列境界。为什么大卫要逃到迦特?或者因为迦特是非利士人的地盘,扫罗无法追捕他。可是,他所打死的巨人歌利亚正是迦特人(17:23)呀!难道他不怕非利士人报复他吗?也许,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


果然,大卫被带到迦特王面前时,其身份已经被认出来了。


“以色列国王”的原文是“那地的王”。非利士人应该不会知道大卫受膏的事。大卫的英勇事迹(18:6-7)不仅在以色列境家喻户晓,非利士人也早已风闻,甚至把大卫误作以色列国王。


“大卫将这话放在心里,甚惧怕迦特王亚吉。就在众人面前改变了寻常的举动,在他们手下假装疯癫,在城门的门扇上胡写乱画,使唾沫流在胡子上。”(21:12-13)


虽然大卫惧怕,但只是将臣仆的话放在心里,不动声色,想装疯逃离。


“寻常的举动”原文是“分辨的能力”、“见识”;“在众人面前改变了寻常的举动”就是在众人面前变成一个没有见识、愚笨、不正常的人。


“胡写乱画”,《七十士译本》译为“捶打”;“在城门的门扇上胡写乱画”:在城门的门扇上狂乱地捶打,像捶鼓一样。


“使唾沫流在胡子上”:在古代近东传统中,胡子是男人尊贵的象征;大卫如此做,表明是疯癫的人。


“亚吉对臣仆说:‘你们看!这人是疯子!为什么带他到我这里来呢?我岂缺少疯子,你们带这人来在我面前疯癫么?这人岂可进我的家呢?’”(21:14-15)


“这人岂可进我的家呢”的“家”应该不是指亚吉住的地方,而是指他的国,即,迦特。


大卫装疯的苦肉计奏效了,他成功地逃离迦特。



03

反思

大卫英勇善战、忠心侍奉,却遭到扫罗的嫉恨和追杀。他求助于撒母耳、约拿单,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障;他求助祭司亚希米勒,又被以东人多益告密,致使挪伯城的85位祭司和百姓惨遭杀害(22:18-19);逃到迦特后,其身份又被迦特人识破,被逼装疯卖傻,才能羞辱地逃生。


作为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无辜遭害,求生无门。耶和华的看顾、保守在哪里呢?


然而,大卫似乎没有这些疑问。


经文没有说明大卫为什么去到挪伯。但从下一章谈到亚希米勒为大卫求问耶和华的经文(22:10,15)看,大卫到挪伯,不单为了食物和兵器,更是想藉乌陵与土明寻求耶和华的指引。也就是说,在急难中,大卫仍依靠耶和华。


本章的经文,多记述大卫逃亡时的活动,几乎没有提及他的内心活动。对此,《诗篇》34篇和56篇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现在来看56篇。


诗篇56篇的题注(希伯来文《圣经》视为诗的第1节;中文《圣经》没有列入正文)是:“非利士人在迦特拿住大卫,那时,他作这金诗,交与伶长,调用远方无声鸽。”


这篇诗,一开始就是向耶和华呼求:“神啊,求祢怜悯我,因为人要把我吞了;终日攻击欺压我。”(56:1)然后大卫说:“我几次流离,祢都记数;求祢把我的眼泪装在祢的皮袋里;这不都记在祢册子上么?”(56:8)


“我的流离”和“祢的皮袋”,原文的发音很相近,引发读者注意在一件事上:我的眼泪全因流离所致,而上帝却十分珍惜地将他的每一滴眼泪都收藏起来。“皮袋”是古代用来装水或酒的器具。把眼泪装在祂的皮袋里,表明耶和华上帝极其顾惜、珍藏他的每一滴眼泪。


“祢数算”、“祢装起”、“祢记上”,这些图像描述上帝的细微的看顾。


因此,大卫对耶和华的信心,战胜了他的惧怕、战惊:“我倚靠神,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56:4)“我倚靠神,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56:11)


果然,挪伯祭司、百姓被屠杀的惨案,成为大卫兴起史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惨案中倖存的祭司亚比亚他带着以弗得逃离,投奔大卫(22:20,23:6)。


亚比亚他是亚希米勒的儿子;亚希米勒是祭司以利的曾孙。从此,大卫有了正统的祭司,帮助他求问耶和华。相反,挪伯惨案使扫罗与以利的祭司系统决裂,失去了宗教上的支持,断了求问耶和华的路,最终导致他去隐多珥求问交鬼的妇人(28:1-25),自取灭亡。


大卫第一次到迦特,装疯、羞辱地逃离;大卫第二次在迦特出现时(见第27章),已有人跟随,并被迦特王待为上宾;最后,非利士人被大卫治服,迦特被大卫攻取(代上18:1)。


我们应该学习大卫信靠上帝的信心。大卫写这篇诗时,尚未得知以后的事情,不是“事后诸葛亮”。“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11:6)


信心的内涵就是,相信耶和华是独一的上帝和紧紧抓住祂给信徒的应许。我们坚信,如果没有上帝的允许,任何事都不会临到我们(太10:29-31);临到我们的事,尽在上帝的掌控中。“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6)


使徒彼得说:“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20)。


信徒因行善受苦,上帝喜悦,会珍藏其眼泪;信徒犯罪受责打,固然没有什么可夸;但是“忧伤痛悔的心,神必不轻看。”(诗51:17b)


上帝责打,为了成全信徒,祂同样珍视信徒痛悔的眼泪,把它装在自己的皮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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