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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所教导的交友原则

原则1

朋友不可滥交:“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言18:24)。



原则2


交朋友品格最重要,而最重要的品格是慈爱与诚实:“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这样,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宠,有聪明。”(箴言3:3-4)  



原则3


不交搬弄是非的朋友:“往来传舌的,泄漏密事;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箴言20:19) 



原则4


不要和易怒的人做朋友:“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箴言22:24-25)



原则5


不要和懒惰、贪爱世界的人交朋友:“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箴言23:20-21)



原则6


一定要避开恶人:“你不要嫉妒恶人,也不要起意与他们相处,因为他们的心图谋强暴,他们的口谈论奸恶。”(箴言24:1-2) 



原则7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箴言13:20);



原则 8


结交敢于指出你错误的人做朋友: “铁磨铁,磨出刃来;朋友相感,也是如此。”(箴言27:17);原则八:不与心骄气傲的人结交:“ 心骄气傲的人,名叫亵慢,他行事狂妄,都出于骄傲。”(箴21:24)。



原则9


在患难中远离你的人,不可结交,因为“朋友乃时常亲爱,弟兄为患难而生”(箴17:17);喜爱争竞过犯,心存邪僻,舌弄是非的人,不可结交(箴17:19-20)。



原则10


“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这种连生身父母都不敬的人,不可结交(箴20:20);“虐待父母、撵出父母的,是贻羞致辱之子”。(箴19:26);不可与不孝敬父母的人结交。



原则11


作假见证的,口吐谎言的人,不可结交,因为不免受罚,又连累自己不能逃脱罪恶(参箴19:5)。



原则12


上帝所恨的七种恶人不可结交:“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箴6:16-19)。



原则13


亵慢人,愚顽人,乖僻人,不可结交,因他们喜爱亵慢,恨恶知识,贪图安逸,说乖谬的话,喜欢作恶,行走黑暗的道(参箴1:22、32-33);2:13-14)



原则14


不可与贪财的人结交(参箴28:20)贪财是万恶之根。原则十四:为非作歹的人,不可结交,因他们被义人憎嫌。(参箴29:25-27)。



原则15


不诚实的人,不敬畏上帝的人,不喜爱良善却喜爱不义的人,不可结交。



原则16


为你设恶计引诱你干坏事的人,见你行恶不规劝你,反纵容你行恶的人不可结交。



原则17


不爱弟兄,对自己爱人不忠诚的人,卖主卖友,不顾信义的人,不可结交。



原则18


爱富贱贫,言行秽淫,生活不洁,自私自利,浪费挥霍的人;喜爱宴乐,沾染恶习的人;挑拨离间,狡猾阴险的人,不可结交。



原则19


喜爱论断、批评,毁谤他人,遇事显己,爱慕虚荣,沽名钓誉,张狂自夸的人,不可结交。不务本职工作,闲谈空谈,一事无成的人,不可结交。主耶稣是我们一生必须结交的密友,他“比弟兄更亲密”。(参箴18:24:“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


选自《珠市口基督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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