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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澜牧师丨摩利亚山上的奉献(上)



文章转自公众号:陈敏澜


摩利亚山上的奉献


创世记22: 1-10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的看见那地方。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历代志下3:1 “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耶和华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摩利亚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场上,大卫所指定的地方,预备好了,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注解


必须在指定地点建造


大卫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为神建造圣殿,可是神却拣选所罗门作这个工作。虽然大卫没有能直接有份于建造圣殿的工作,他却尽力为建殿准备了各种材料。但是大卫也知道,这些材料只能用来建造圣殿的外形,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建造。所以他也为建殿准备了一块地,就是摩利亚山阿珥楠的禾场。


在我另一篇信息“弟兄和睦同居”里,有说到大卫为什么要指定在阿珥楠的禾场建造圣殿,因为神曾经在那里垂听了大卫承担责任的认罪祷告;(代上21:17)而且按照犹太人传统的说法,那是弟兄和睦同居的地方。神的殿是要建立在弟兄和睦同居的地方,即使是在耶布斯人的地业也无所谓。


在这篇信息里,我特别要和大家思想的是,在这山上还曾经发生过的另一件事情,同样是使神的心得到十分满足的,就是我们刚才所念创世记22章所说,亚伯拉罕在那里献上他所爱的以撒。神愿意祂的圣殿,不但是建造在弟兄和睦同居的地方,也是要建造在甘心献上最心爱以撒的地方。


当大卫为建殿准备了许多材料的时候,他看着那些材料曾感慨地说:今日有谁乐意将自己献给耶和华呢?(代上29:5)大卫知道材料固然重要,但献上自己是更重要的,没有愿意献上自己身心的人,光有这么一堆材料有什么用呢?没有合神心意的事奉,即使圣殿建得再高大又有什么意义呢?今天神要的不是我们的财物,而是我们自己;说得更清楚一点,神要的是我们的心。只有先献上自己,这样的建造才是神所要的,这正是要指定在摩利亚山的原因。


今天,当我们在重建中国教会时,同样应当记住把我们的教会建造在这两个前提上,弟兄和睦同居和甘心献上以撒。我们必须先走到摩利亚山,走到甘心献上我们以撒的地方。只有在那里,我们的建造才是建造神的殿,是被神悦纳的。否则我们即使再努力劳苦,似乎也建造得很有效果,在人看来也很热闹,但在神看来,那只是在建造自己的殿、自己的地盘。


什么是‘献以撒’


那么献上我们的以撒是指什么说的呢?以撒是亚伯拉罕的独生儿子,是他最心爱的。今天我们各人心中最爱的可能并不一样,所以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答案。但如果我们心中最爱的就是我们自己的儿子,神并不是要我们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献祭,这是杀人罪,在神在人面前都将遭到严厉的制裁。


很多年前,从报上看到,有一个自称信耶稣的妇人真这样作,把自己孩子杀了,以为是效法亚伯拉罕献以撒,最后成了杀人犯,被判处死刑。这是异端的道理,是罪有应得,这样的做法并不是神的要求。


以撒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是从应许生的,所以不是指犯罪的行为,不是指旧人的私欲。我们对自己罪恶的悔改归正,这不是献以撒。我们信主后靠主钉死我们的旧人、胜过肉体的情欲、不再贪爱世界,这也不是献以撒。我们不能说,过去我最爱体贴肉体,所以肉体就是我的以撒;现在我为主的缘故,钉死旧人,钉死肉体,这就是我献以撒了。


以撒是我们从神得到的恩典祝福,他可能是我们的家庭或事业,我们事奉中的恩赐能力,神托付给我们的工作使命。这些都是从神来的,在一般情况下是我们应当珍惜爱护,好好为神而用的;正像亚伯拉罕理当好好爱护以撒。但如果神要我们在祂和祂的这些祝福之间作选择的话,我们会选择什么?正确的答案我们都知道,但要做到就不那么容易了。


如果今天在我们中间有弟兄姊妹听到要献以撒,心中作难不愿意,你不必为此担心。当你还没有准备好献以撒的心志时,神是不会验中你、勉强你献的。


以利有两个儿子,他是非常想把他的儿子献给神的,但是神不要,因为神知道以利的心没有准备好。(撒上2:30)在圣经里神只有向亚伯拉罕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神知道他向神的心志,可以经受这样的试验。所以如果神验中你,要你献以撒,那还是因为神知道你有心向神,看你配得过,是对你特别的拣选和恩典呢。


这也是为什么神要在“这些事以后”才试验亚伯拉罕。(创22:1)是在哪些事以后呢?


从创世记十三章开始记载亚伯拉罕的事迹,神把他从迦勒底的吾珥召出来,赐福给他,使他成为大族,有许多牛羊,更在他年老的时候赐他一个儿子,使他有美满的家。可以说从13章一直到21章,亚伯拉罕是不断从神那里得福。


但就在他沉浸于神的恩典和祝福中时,神向他提出了要求。他得到的祝福是不寻常的,神对他提出的要求也是不寻常的。神没有向他要一般的东西,而是他最心爱的以撒。但神不是给他少而要他多,神是在“这些事以后”,也就是先给他更多祝福,以后才提出要求。


如果神会向我们提出献以撒的要求,也一定是因为我们已经从神得到更多的祝福。只是我们常只想到自己为神做了什么,而不想想神为我们是不是已经做得更多,以至当神要我们献以撒时,我们会感到心里作难,似乎神的要求太高。


先要赶出以实玛利


“这些事以后”还有一件不可忽略的事情,记载在创世记21章,就是在以实玛利被赶出去以后。神只有在亚伯拉罕赶出以实玛利以后,才会要他献以撒。如果以实玛利还在家中,亚伯拉罕可能会跟神说,我把以实玛利代替以撒献给祢吧,以实玛利不也是我的儿子吗?而且即使他献上以撒,他心中还能有些安慰,因为“至少我还有以实玛利这个儿子在身边!


但是神不但不要以实玛利,而且必须是在以实玛利被赶出去以后,才提出献以撒的要求。请弟兄姊妹记住,以实玛利不是献的,是要赶出去的,而且要在献以撒之前先赶出去。


在加拉太书4: 23告诉我们,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以撒是凭着应许生的。因此通常我们把以实玛利比作我们的旧人私欲,出于我们肉体情欲的东西。这些东西即使还不到犯罪的地步,也是不荣耀神,神所不喜悦的,我们应当主动把它们赶出去,赶出以实玛利以后,才是献以撒的时候。


就像有人原来最爱吸烟喝酒,信耶稣以后戒掉了,以为这就是献上他最爱的以撒了。我们说戒烟戒酒是好的,但这不是献以撒,这是把以实玛利从我们里面赶出去。或是有人过去最爱发脾气骂人,现在信了耶稣改过了,不骂或少骂了,以为这就是献上自己的以撒了。这些是属于得罪主的行为,连以实玛利都不是,这是需要认罪悔改的。如果以实玛利都还没有赶出去,神是不会要我们献以撒的。


在神和以撒之间作选择


以撒是出于神,是从应许得到的;所以以撒乃是指一件本身没有什么不对的事物,不是因为它不好而需要除去,神不会要我们把不好的东西献给他。如果不是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他拥有以撒乃是正当的,理当好好爱护他。神提出这样要求的目的,是要试验亚伯拉罕,在神和神所赐给他的以撒中间,究竟他拣选谁,谁对他是更重要的。


对有些弟兄姊妹来说,你的以撒可能真是你的儿子。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儿子往往就是全家生活的中心。当然爱自己孩子是理所当然的,但神不希望我们的人生就是为了孩子,就是整天围着孩子转,孩子成了我们生活的中心目的。如果神要你在祂和你的孩子之间作出选择,谁对你更重要,你会怎样回应呢?


耶稣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    26)有一首诗歌说:“祢是千万人中的第一人”也是这个意思,主耶稣要成为我们人生中的第一人,我们一切追求的第一选择,这就是我们献以撒的实际内容。


年轻的弟兄姊妹,你的以撒很可能是你的学业、前途,婚姻。每个年青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这是正当的。可是如果神要我们在自己的理想和祂之间作一个选择时,我们是不是能甘心放下自己的追求打算,顺服主为我们作的安排呢?


这不是说我们不能为自己的前途作打算,也不是说我们献上以撒,我们的前途命运就得违背自己的意愿,一定会倒霉。神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耶29:11)神决不会因为我们拣选祂胜于拣选自己的前途理想,就故意和我们作对,给我们最坏的前途。但是神必须要知道,在祂和我们的前途之间,我们会不会把自己的前途看得更重要,这是神要试验我们的地方。


事工也会成为你的以撒


对长事奉的弟兄姊妹来说,我们的以撒还很可能就是我们手中的工作。虽然这些事工原是主托付我们的,我们应当对工作忠心爱护,但主却不愿意我们爱这些事工过于爱主。当然这不是说,要爱主就不能作工,我们爱主和作主事工应当不是对立的。


在教会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只有安静在家亲近主才满足主的心,一作工就是忙于外面,无法和主有里面的密交。这是把亲近主和为他作工对立起来,两者只能选其一。这明显是不符合真理,片面的理解,我们为主作工并不会失去与主亲近的机会。耶稣告诉彼得,爱主的表现,就在牧养主的群羊。(约21:15-17 )主的心总是在他的羊群身上,如果一个人只关心自己个人和主的关系,不关心主羊群的需要,只想自己和主之间有亲密灵交,只追求个人灵性感觉上的满足,这样的人并不能满足主的心。


一个忠心事奉神的人,容易产生的问题是,把对工作的忠心代替了对主的忠心。我们把神托付给我们的事工,象自己孩子那样爱护,这原是好的对的。但往往就是由于我们把事工象自己孩子那样爱护,进一步就真把这事工当作是自己的孩子,成了我们心灵的偶像,神在这事工上反而成了辅助者,工作成了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以撒。如果神要我们放下,由别人去作,或是神没有使工作的效果按我们的意思成就,我们会怎样表现呢?


以利亚就有过这样的失败,他在事奉过程中并没有出错,但当他看到事工的效果没有象他想象中那样成就时,他就向神求死。(王上19:4)    神没有否定以利亚在事奉中的忠心,他为神是可以不顾性命的。可是他忘了这工作原是神的,他只是仆人,他的责任是尽心竭力按神的要求去作,至于效果,那是神的事。


以利亚把这事工当作是他的以撒,要神帮助他使事工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也就是把事工看得比神更重要。从神给他的回答,正是告诉他,工作的效果如何,不一定照他的意思,也不是必须由他来完成,那是神的事。神接下来做出的安排,正是要他献出他的以撒,把原来是给他的使命,安排别人去完成。并且告诉他,当时向神忠心的,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王上19:15-18)


对一个忠心耿耿事奉神的人来说,恐怕最难的就是要放下自己手中的事工,由别人去继续和完成。我们对神托付给我们的事工忠心尽责原是好的,是应该的,但我们不可以把对工作的忠心超过对主的忠心。当我们要改正这个错误时,不是因此不作工,也不是对工作就不要忠心,而是要先向主忠心;因忠于主而忠于主的嘱托,忠于主的事工;要认识这是主的事工,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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