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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箴言
蒙赦免,得希望
“耶稣…对她说:‘…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0-11
旧约圣经当中神的诫命,对犯不同的罪和叛背神的人,都会施行不同的刑罚。有些人犯的是滔天大罪,就如在外邦神的坛上献小孩为祭。其他的罪,例如奸淫,是很多男男女女面对的试探。然而,神断不会容忍任何罪。
有位纽约州的美国参议员Patrick Moynihan曾经说过,今日的社会正盛行“降低偏离正轨的事的标准(defining deviancy down)”,意思是某些从前不为社会接纳的行为,现在宣告被接纳了。
然而耶稣的教导却不是这样,祂赦免犯奸淫的妇人,并不表示衪接纳奸淫的罪。根据律法,这妇人和与他行淫的男人都是罪有应得的,但耶稣看到妇人愿意悔改,衪便用从神而来的权柄赦免了她,又对她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困境:在律法下,我们不能生存;但若没有律法,我们也不能生存。若宣布谋杀是合法的,或说奸淫是可以的,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我们不能藉着“降低偏离正轨的事的标准”来保障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然而,耶稣把妇人从律法的要求中拯救出来,叫她脱离自我毁灭和毁灭别人的行为,进而建立坚固健全的人际关系。耶稣把希望和前程带给这妇人,而这些都是她以前没有的。
祷告
耶稣啊,感谢祢,祢背负我们的刑罚,为我们开了一条赦罪之路。求祢带领我们为祢而活。奉祢的名祷告,阿们。
诵读:楚云 片头: 张妙阳
感谢《普世佳音》制作上传网络
文字校对:李清
图文编排: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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