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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友课程|人论:03 - 人的堕落




第三课Discovery


人的堕落


一.人的意志与堕落的关系

A. 过度高举自由意志

倪氏强调,神造人时赋予人完全的自由意志,因此无论神或魔鬼,都无法左右人去选择顺服神或悖逆神。当然,人有意志,且能发挥相当的影响力。然而人在受造的地位上,并不享有完全的、绝对的自由。过度高举人的意志,甚至认为未经人的同意,神与魔鬼都不能在人身上工作,这是误解了人的意志。


B. 人的意志并非完全自由

人的意志在堕落之前并不享有绝对的自由。人是受造的,堕落后受到罪的捆绑与辖制,更没有绝对的自由。倪氏如此认定,是要表明人必须为所做的决定负责,可惜他过份高举了人类意志的自主性。


C. 关于创世记 3 章的解释

1. 生命树的果子

倪氏提到伊甸园的果子时,指出生命树的果子乃是神在基督里赐给人的永生。神造人时,希望人能运用魂的意志,主动取得这个生命的果子,以致神自己非受造的生命进入人的灵里,使其身体变化,永无死亡朽坏的可能,得著永生。因此,对倪氏来说,永生是神在创造人之初就已经预备好了的,人在堕落前就需要永生了。倪氏相信,在人类受造的那一刻,神根本的心意是要人成为属灵的,途径乃是让灵完全地充满魂。


2. 分别善恶树的果子

倪氏把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译为“知识善恶树的果子”。这果子使人的魂高升,进而管治灵。“知识善恶”在世上是魂的工作,是恶的。神禁止人吃这个果子,为免魂的生命被启发上升、灵的生命下降,叫人失去神的知识,于是向著神便是死的。


D. 人堕落前的光景

倪氏认为,堕落前人虽然是无罪的,然而人亦非圣洁和有义。人处在两可之间,可以接受神的生命而成为属灵人,也可以启发自己受造(魂)的生命,置灵于死。


1. 撒但问夏娃:“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创 3:1)倪氏认为撒但发问的目的,是要夏娃用心思去想,使得她的魂背著她的灵过度工作,进而背逆神。


2. 倪氏坚持,神的工作乃由内向外(灵→魂→体),撒但的工作则是由外向内的(体→ 魂→灵)。牠先诱惑夏娃的体(吃果子),再引诱她的魂(吃了眼目就要明亮,就能知道善恶),最后唆摆她的灵背叛神(误信神禁止她吃是存心不正)。


3. 夏娃和亚当吃了知识善恶树的果子,于是魂的生命高升,灵的生命却下降。堕落后,人的灵虽仍存在,却已经与神的生命隔绝。灵被魂包围,进而与魂调和,使得人再也无法分辨属灵和属魂的事。死亡也分为三个阶段,灵先死,进而是魂,最后是体。


E. 人堕落后的光景

1. 堕落后,人的灵向神死了,但仍有活动。

例如在交鬼的活动中,人用他们的灵与邪灵沟通,以致受到进一步的捆绑。


2. 亚当堕落后,人的灵被魂所压制,从此魂取代了灵的地位而执掌王权。一方面魂篡了灵的位,另一方面魂却受体的影响和支配,依据体的私欲、感觉和嗜好行事。魂和体的结合,成了圣经所说的“肉体”,堕落人的正受制于肉体的私欲。


3. 人堕落后,体影响魂,魂指挥灵,完全违反神原来的计画与心意。人从“灵治”降为“魂治”,最终降为“体治”。


F. 小结

倪氏认为,罪杀死灵,属灵的死就临到所有人,叫他们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罪叫魂自立,以致属魂的生命变得自主、自私。罪加力给体,叫罪性藉著体作王。



二.基督的救赎

A. 体的救赎

人犯罪是藉著身体,因此基督的身体必须成为代替人受刑罚的工具。基督在十架上,祂的手、脚、额头、肋旁、心脏,都是为罪人而被扎;祂甘心乐意交出身体,承受痛苦,舍去生命。


B. 魂的救赎

耶稣被钉十架时,人用没药调和的酒给祂喝,目的是使他失去知觉,免去痛苦。但耶稣不肯接受,因为他不愿失去知觉。人的魂正是“自觉的机关”。基督是在祂的魂里面为人受苦,受刑罚。


C. 灵的救赎

基督本是神的儿子,圣洁无罪,常与神同在。可是在十字架上,神竟离弃了耶稣(太27:46)。倪氏认为这代表祂的灵与神分开,因祂担当了人的罪,好叫人的灵能以归回到神那里。耶稣为了罪人,在灵魂体上受刑罚,受审判。从此凡愿意接受十架救恩的,圣灵就叫他重生,使他得著耶稣的生命。



三.人的得救

A. 灵的得救

1. 灵的得救是得救的第一个层次,亦即重生。人的肉体已完全败坏,无法修补;因此神要藉著重生把一个非受造的生命赐给人。


2. 重生完全是灵里的事。圣灵在人重生时进入人的灵里,人的灵就变成了“新灵”(参结 36:26),得以复苏。

3. 重生带来彻底的转变。圣灵管治人的灵,使人的灵能够管治他的魂,他的魂能够管治他的体,恢复神创造时的次序。


4. 倪氏强调重生不仅恢复亚当未堕落前的光景,更进一步领受神自己非受造的生命,被称为“神所生的”。这个超凡的生命和地位是永不消灭的。


B. 魂的得救

倪氏相信基督徒分成属灵的和属肉体的两个等级(参林前 3:1)。属灵的基督徒被内住的圣灵掌管一切,属肉体的基督徒则随从魂和体去犯罪。所以,重生的信徒若无力胜过肉体,就代表神的救法在他身上尚未完全成就。


C. 体的得救

倪氏认为属肉体的人只接受了一半的救法,罪虽然赦免,却无法胜过罪。属肉体的信徒有几个特征:

(1)长期为婴孩;

(2)不能接受属灵的教训;

(3)生活中多有嫉妒分争等属肉体的凭据。这些人没有得胜的生命,与未信主之人的差别不大。



四.小结

倪氏在其三元人观的讲解上,有凡事切割的倾向。这样反令信徒感到困惑。此外,他极力否定心思和对知识的追求,某程度上助长了中国教会的反智倾向。其实,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传3:11)。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 1:31),又把治理和管理的责任托付给人;人在其中追寻和累积知识,这与事奉神、遵行神旨意并无冲突。教会不需要排斥真知识的追求。当然,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但愿我们接受装备的心志,被主洁净,并在绝对真理的标准下分辨、运用知识,让神的名得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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