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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友课程|启示论:04 - “信”的真谛





第四课Discovery


“信”的真谛


一.前言:“信”的真义

圣经所说的“真实的信”就是“得救的信”(提后 3:15)。旧约强调此“信”的基本意义为“确定、实在、可供立足的确据”。新约关于“信”的教导,乃是承接旧约发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强调信者与所信对象之间切身亲密的、真实信靠的关系。



二.“信”的层面

1. 客观事实:“信仰”即所信的具体对象或内容;


2. 主观经历:“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这两者密不可分,乃一体两面,缺一不可。总的来说,“信”就是以真实可靠的主为中心,确实向祂委身投靠。



三.“信”的焦点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 11:1)此处清楚表明“信”是确定实在的。我们所信的主耶稣真实可靠,所以祂就是信心的实底与确据。希伯来书 11 章指出“信”与所望之事、未见之事的关连:“信”就是心灵的眼睛看见了肉眼不能看见的主(11:13、21),祂是为我们的“信”创始成终的基督(来 12:2)。



四.“信”的中心

基督乃是“信仰与信心”的中心,更是“信”的本源,为我们的“信”创始成终。换言之,是主耶稣创作我们的“信”。可见信心是从神而来(弗 6:23),绝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真正的“信”是不看自己(不依赖人的理性、经验、传统为最高权威)。“信”不是知识学术上的自我判断,也不是一厢情愿的自我投射;“信”也绝非勉强自己去接受明知与事实相反的事,或在不明真假时作赌注式的选择;“信”更非来自理智的辩论、情感的经验或教会的传统。“信”是放下自己,进入基督。真正的“信”乃根据真理——主的话(撒下7:28;约 17:17)。



五.信的关键

“信”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 10:17)。我们要将基督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 3:16),才会有充充足足的信心。“信”的根据是圣经。“信”乃透过圣经,在基督里,对这位创造主、救赎主,在理智上真实认识,在情感上热诚皈依,在意志上完全交托,所产生的生命关连与生活方式。基督徒的生命与生活乃是如此本于信,以至于信,此即“义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的真义(罗 1:17)。



六.结论

神学既然是学神,当然是要根据圣经,以基督为中心。神学是“信”的活动与工作,必是本于信以至于信;以“信”为始,以“信”成终。所以,神学不应追求新奇怪异的教训,或荒渺无凭的话语,这些事只生辩论或揣测,对灵命和福音事工毫无益处。研读神学的动机,除了学习认识神,不容有它。任何不以信为本的神学观念,虽可流行得势于一时,但终必失败破产(提前 1:3-5)。神学是神的圣工章程,完全是在信里(in faith)、借著信(through faith)来执行实施的。惟有因著信,才能产生神学学神的三大果效:“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凡事谢恩”(帖前5:16-18)。神学乃是以信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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