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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友课程|启示论:07 - 启示与光照




第七课Discovery


启示与光照


一.前言

启示有其范围与内容。启示的内容,包含人生及宇宙的全部,即人生中每一件事(太 11:27)。神的儿女要得到神的启示,才知道如何安身立命。启示的媒介必须透过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透过耶稣的启示,人不可能认识天父。因此,人所能知道的有关神的事情,都在这个启示范围之内。



二.启示与安息

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 11:28)若你不认识父与子,人生就会劳苦担重担。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不知道活在世上的意义:现在为何活著?我从哪里来?将来往哪里去?现在这么辛苦是为什么?耶稣发出了以上邀请。凡愿意像婴孩一样的人,都可以到主耶稣那裡去,透过祂得到启示,并得到真正的安息(太 11:29)。人若没有认识父与子,没有得到启示,他就活在劳苦愁烦中没有安息;得著神的话语、启示,才有真正的安息。因此,灵修、读经和灵命追求,一定要以主的话为中心。



三.启示与默示

“默示”是圣灵的感动(提后 3:16-17),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 1:21)。“感动”一字原文有“带著”之意,指船任由风来带领。圣经从来不是出于人意,乃是人被圣灵感动带领下写出神的话来。当然其中有作者本身的背景、风格,但是作者乃是在圣灵的启示带领下,忠实地写出没有任何错误的圣经来(参彼前 1:12)。默示是强调写作过程的保守;启示则是强调神赐下祂话语的内容。难怪耶稣论到旧约律法和先知的话(整本圣经)时,强调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太 5:18);表明使徒、先知所记载下来的话,每个字都由圣灵感动保守,没有任何错误。



四.启示与光照

“启示”指神的话已写在圣经里(诗 119:18;弗1:15-20);“光照”则指读者读圣经时所看到的亮光,是以前从未看到过的。启示与光照的区分,在于前者是你所读到的圣经经文;后者则是你读经所得到的亮光。光照本身是确实的,但人对光照的领受可能有偏差,因接受光照的人本身有限或有罪,因而产生误解。神向我们说话,是借著圣经启示;而我们对启示的瞭解吸收,则是透过圣灵的光照。我们要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来衡量所见的亮光。若所谓的“亮光”与整本圣经全面的真理有所衝突,则要依照圣经来改进。总而言之,圣经是信仰生活的最高权威与淮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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