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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圣灵的内证
虽然圣经中到处充满证据,显明其为神的话,然而,最终我们之所以完全接受并确信其为属神的权威与无误的真理,乃因为圣灵在我们内心所做的光照见证。此见证是借著神的话,且伴随神的话而成的,为的是使人明白圣经,相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正如圣灵为主耶稣作见证,圣灵也为主的话作见证,将认识神荣耀的光也照在圣经的话语上,使人透过圣经能与主面对面地认识(林后 3:18,4:6)。这种内在的光照,完全是圣灵的主权大能作为。
二. 圣灵的解释
圣经既是神的话,每一个基督徒都要认真研读,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 2:l5),并运用、遵行于生活中。我们不可照私意解释,更不可无知强解,以免自取沉沦(彼后 3:16)。
圣经是神的话,用人类语言写成,具人类语言的性质,所以要依照字义、文法与历史背景来观察解释;不可背离上下文,寓意乱解。新旧约圣经共 66卷,是渐进与合一的启示,前后配合互补说明;因此圣经是自解自明的;解释圣经的最高淮则是“以经解经”——读到难解的经文时,要以他处较清楚易明的经文来解释之。其实,解释圣经最大的问题,不在圣经本身,乃在我们自己的心有否真正归向主,有否除去心里的帕子(林后 3:14-16)。
读经解经的最终目的,是将神的话运用在我们自己的生活处境中,作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常常遵行主的话,就必晓得真理,而真理必叫我们得以自由。可见遵行圣经是明白圣经的先决条件,也是作主门徒的标志(约 8: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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