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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必须先预备好顺从的心志。有人主张知难行易、知易行难或先行后知、先知后行,圣经则不谈这些。约翰福音7:17:“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可见“志”比“知”更重要。基督徒必须先有顺从的心志,舍己的开端,才能知道神的旨意。
第二、凡是神的旨意,绝不可能违背圣经。因此,查考圣经是唯一又稳又正的道路。记住,绝不要以经验代替真理,以感觉代替真理。或以理性代替真理,神的道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有人见异象、作异梦、讲预言或有特别的感动,只要违背圣经原则,一概不足探信。
第三、如果是神的旨意,你顺从之后,他一定给你内心的平安。歌罗西书3:15:“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有些人做对事却不平安,另外有些人做错事依然平安,什么是基督作主的平安?圣经上说:“你们的心,若不责备你们,就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了。”(参约翰一书3:21)。下面说:“因为神的心比人大。”(参约翰一书3:20)。因此,基督的平安,应该是尊主为大、俯伏在神之下的平安。
第四、如果这件事与他有关,必须双方同受感动、同受引导,并根据圣经原则才得以成立。尤其是婚姻,必须两厢情愿。一个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说:“神感动我向你求婚!”只令人觉得荒谬可笑。
第五、已经由历史印证了的神的旨意。如果你肯继续不断用顺从的心志,你会发现:神的旨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是不变的。
第六、切勿轻信环境的引导。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常会误以为那唯一剩余的小路是神的旨意。这种理论,相当危险,因为它忽略了“等候”的灵性。当神的旨意模糊不清时,神可能藉着你的长辈或一些属灵的人向你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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