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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海
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而刚才我们所提到的例子中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确实美好,不容置疑。但是,这些美好的“凭据”,是因着神的应许而得救之后的新生命的表现。是新生命的记号,而不是得救的确据。将这二者比较,我们会清楚地看到∶这二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并且二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有因才有果。没有因,不可能有果。“果”不能充当“因”。不能本末倒置。比如∶
一棵果树具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它可以结出丰硕的果子。这棵树能结出丰硕的果子来,是因为它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健康丰盛的生命使它很自然地结出丰硕的果子。而这颗树的健康丰盛的生命取决于树根。若树根没有生命,这棵树的树干,树枝,树叶就没有生命,是枯干的。它就不可能结出果子来。很明显果子的结出与否,根本取决于树根。而树根就是“因”,果实就是“果”。树根是“本”,果实是“末”。
又比如∶假若一个人掉到波浪翻卷的大海,汹涌的巨浪随时可以将他吞没。他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力量战胜狂涛巨浪。惧怕绝望中他向神呼救:“神你救我!”神抛下一个救生圈,并告诉他抓住救生圈就必得救。他照着神的吩咐抓住,就不再惧怕绝望了。这个救生圈就是神的应许。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抓住救生圈之前和之后的生命表现是完全不同的。使生命前后不同的不是人自己,而是救生圈。抓住救生圈之后,生命的表现才改变。没有救生圈,没有神的应许,这人仍然在狂风巨浪中惧怕绝望。生命的表现、生命的状态不会有任何的改变。结局是被巨浪吞没。
当然,我们可以确认,当他抓住神的应许的救生圈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惧怕变成平安,绝望变成盼望。但,我们要特别清楚这一切都是因着救生圈,因着神的应许。这一切都是抓住救生圈之后的表现。没有救生圈,一切都不会改变。人得救及生命状态的改变都是因着神的应许。而生命状态的改变是得救之后生命自然的表现。
通过以上的两个例子,我们更清楚知道,前面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仅是得救后生命的自然表现。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万不要将得救后的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混淆二者的区别,会产生很大的误导。
在实际的事奉中,拿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确据的误导,确实存在于现今的教会中。这种误导会产生很多不良的影响。下面我们列举出三种情形∶
1. 盲目追求外在的表现
因着此种误导,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外表的东西,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更甚者会让人被假像所迷惑。另一方面,很容易为异端大开方便之门。根本的原因,是外在的东西蒙住了人的眼睛,忽略了最根本的东西。严重到一定的地步,会误了人的永生。
2. 对得救没有完全确定的把握
因着把行为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让人不能完全有把握地确知自己是否得救。因为人得救的确据是唯一的,而生命的表现是多样的,是变化的。面对一个确据,人可以坚定持守。当面对如此众多的表现和变化时,人就没有办法确定自己生命到底得救,还是没得救。
有人说这样的表现是得救,有人说那样的表现是得救,有人说哭三天三夜是得救了,有人说呕吐就是得救了,又有人说会说方言就是得救了。这样一来,人就没主意了,谁说什么都信。如此的生命已落入盲目之中。这种盲目的结果是惧怕。这种生命不可能有平安、喜乐。
3. 人被高举
因着人注重了外表的东西,若一个人有比较特殊的表现,他很可能被高举起来。很多时候有人为了抬高自己,将自己的表现夸大。常用的方法是夸大他与主多么亲近。我们常听到有人自己说,他听到了主的声音。或者他听到了主微小的声音。听到主声音的就高人一筹,听不到的就低人一等。我们不评论他们是否真的听到主的声音。但是用听到主的声音来标榜自己是不对的。听到的,没有听到的,主都一样看待。再者,在这其中不乏有说谎的人。
另一种情况是,用说方言标榜抬高自己。以说方言作为属灵的资本。甚至有的人还以说不说方言,为得不得救的依据。殊不知方言不是说给人听的,方言应该是在隐秘处说给神听的。
在这种夸大的情况下,会造成有的人真的以为自己低人一等。因此产生被辖制的结果。
以上三种现象,是因着把“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而产生。我们已经看到其危害程度很大。因此,我们要特别地小心。
我们今天的传道人和弟兄姐妹应该高举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主耶稣并祂钉十字架。我们要高声传讲的是悔改赦罪之道。我们宣告的是神救人的应许。我们是神应许的宣告者。传福音,更准确地讲,是传神的应许。因为唯有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我们要对人的生命负责任。我们要对我们所传讲的负责任。
刚才我们反复讲了新生命的表现,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美好的生命表现是一个得救之人必须有的表现。若是没有这些美好的表现,绝对不正常。我们的生命若不能自然流露美好的行为,那我们就要在神面前好好省察了。
如果我们自己真的没有那些美好的生命表现时,我们应该作诚实的检讨、反省,退回到信仰的起点,面对神的应许,问一问自己是怎样信的,怎样开始新生命的。你在那刻有没有真的承认自己是一个绝望的罪人?你有没有承认耶稣是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我们个人生命的主?你有没有降服在主耶稣面前,交出生命主权,让主耶稣在生命中掌主权?你有没有心里相信主耶稣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若是没有或不清楚,那么,要补上这一课。这时,很可能是你真正得救的开始。在实际的教会生活中,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确实有的人受浸礼或洗礼了,但他并不清楚他信的内容是什么,他并不知道得救的确据是什么。这样的人虽然受洗了,但他还是等于没信。新生命并没有开始,这样的生命不会有新生命该有的表现。
另一方面,也有这样情况,信的时候,确实清楚得救的确据,但是因着某种事情,起初的爱心失去了。这时的生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美好的表现。而失去起初爱心的根本原因,是老我又占了上风。老我在生命中再度掌权(罗6:12)。此时,我们需要的是,面对神认罪悔改,求神将起初的爱赐给我们。神是信实的,我们若认罪,祂必赦免。祂必重新点燃我们心中的爱。当我们心中火热起来时,美好的表现必从这火热的生命中流露出来。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得救的确据在圣经中是非常清楚的。并且,主耶稣基督和祂钉十字架的救恩,是作为圣经的主题启示给人的。
然而,在今天的实际传讲中,本来是清楚、直接的启示,已经被传得不那么清楚、直接了。很多所谓美好的包装已经将神清楚的救恩启示遮挡了。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的确据。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抓住的,应该是随时传扬的。但是,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清楚把握的有多少?真正高举主耶稣十字架救恩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因此,我们要警醒。一切绕开主耶稣十字架的,绕开悔改赦罪之道,绕开神救恩应许的,都是在绕开福音,都是在遮挡福音。所以我们在警醒的同时,也要记住每一位跟随主耶稣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大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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